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财金〔2026〕8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背景?
农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惠农政策,在稳定农户收益、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7年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历经试点起步、快速拓展、升级提质等阶段,特别是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我国农业保险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本次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主要背景为: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业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中央一号文件连续23年对农业保险工作作出部署。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出台《实施方案》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加力服务农业强国战略的具体举措。
二是我国农业保险实践已积累了成熟经验。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撑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07年52亿元增长到2025年超1550亿元。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每年可为上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5万亿元,惠及三大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天然橡胶、棉花、生猪、奶牛、森林等大宗农产品和数百种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之路。《实施方案》是对我国农业保险近二十年发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三是广大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我国粮食产量连续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农业经营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迈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需要更好应用农业保险政策工具,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需求。财政部立足我国农业发展阶段和实际需要,经多方调研论证,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引领我国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指导行业发展的目标?
为推动农业保险政策更加普惠、区域发展更加均衡、保障质效持续提升,本次《实施方案》明确了下一阶段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2019年出台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到2022年农业保险深度1%、密度500元/人、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70%以上等阶段性目标。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如下发展目标:一是“农业保险深度”,即农业保险保费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值,反映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2030年前达到1.9%。二是“农业保险密度”,即农业保险保费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量的比值,反映农业保险人均惠及保障程度,2030年前达到1200元/人。三是“农业保险科技投入强度”,即农业保险机构科技创新投入与农业保险保费的比值,反映农业保险行业科技创新应用水平,2030年前达到1%。其中,农业保险科技创新投入主要包括农业保险科技工作人员支出、科技服务费用、科技类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项目。四是“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三大粮食作物,全国范围内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各省份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目标。同时,提升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对特色农业产业的保障水平,更好发挥富农强农作用。五是“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强调不得高于20%,引导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切实降本增效,将更多资源用于风险保障和理赔服务上。
三、请简要介绍《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提出了近百条措施,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农业支持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作用,明确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目标和核心量化指标。
二是聚焦发展重点。坚持央地共同推动、部门分工负责,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大宗农产品方面,增强对粮、棉、油、糖、胶等农产品的风险保障,促进生猪、奶牛、牦牛、藏系羊等养殖业保险规范发展,推进林业保险提质增效;特色农产品方面,积极发展蔬菜、水果、肉牛、肉羊、禽类、渔业、林下经济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农产品保险。
三是健全运行机制。优化完善承保管理,加强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及保险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农(林)地确权、流转、目标价格补贴面积以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畜禽存出栏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生产经营数据。同时,要求制定农业保险精准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操作规范,并在加强财政补贴管理、开展风险减量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是夯实发展基础。加大农业保险科技投入和应用,持续强化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化支持,推进相关系统及平台建设,开展三大粮食作物、主要畜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保险风险区划工作。加强承保机构遴选管理,以服务能力、风控能力为前提,确定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五是分散大灾风险。直保端,推动完善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科学设置计提比例和触发标准,更好发挥大灾风险准备金作用。再保端,推进约定分保和市场化分保相结合,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约定分保机制,优化大灾超赔保障。研究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基金,完善大灾风险分散链条。
六是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作用,更好满足“三农”主体风险保障需求。其中,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内农业保险规划发展、资源统筹、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设计、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等工作;保险机构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质效。
四、《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创新性举措?
农业保险事关农民利益、事关乡村振兴、事关粮食安全,是“三农”领域重要的机制安排。《实施方案》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产品服务、科技应用、运行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前瞻性的创新举措,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聚焦精准,优化承保理赔链条。精准承保是精准理赔、精准补贴的前提和基础。在承保端,为推动实现保单到户、凭证到户、保障到户,《实施方案》首次在政策层面提出推行“一户一单”,即以单个农户为主体出具保单,推动农业保险承保数据与涉农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交叉核验,从源头夯实承保信息真实性。在理赔端,进一步细化查勘、抽样、定损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具体操作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市或县为单位组建农业保险专家鉴定组和损失核定委员会,提高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是防赔并重,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做好风险减量工作,是降低农户灾后经济损失的有效举措。在行业探索实践基础上,本次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风险减量工作部署,要求增强“事前防灾减灾、事中救灾减损、事后及时赔付”一体化服务能力。鼓励保险机构与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气象等领域专业力量合作,建立预警排查、应急防灾、快速理赔等常态化机制,将“防”的工作延伸到灾害发生之前,不仅“赔得及时”,更“防得主动”,构建风险管理闭环链条,提升农业灾害综合防控效能。
三是多元供给,丰富保险产品服务。农业生产因时而变、因地而殊,风险因品而异、因区有别,产品服务也需因类施策。在产品供给方面,着力健全“政策险+商业险”、“基本险+补充险”的多层次保障体系,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开发便利农户投保的综合型保险保障方案。在服务领域方面,拓宽保险服务范围,鼓励开展大棚、农房、农机、仓库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探索将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管护等纳入保险服务范畴,推动向农业绿色发展、智慧农业、民族村寨等领域延伸,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构筑风险屏障。此外,推广“农业保险+”模式,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协同联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农业农村。
四是科技赋能,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加强科技应用,是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程、提升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保险机构用好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工具手段,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农业保险领域的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承保、验标、查勘、定损、理赔等业务环节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定农业保险科技应用标准规范,推动农业保险向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实现数据多跑路、农户少跑腿。
五是提质增效,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在基层服务方面,充分考虑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允许保险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协保员,为承保理赔等服务提供便利,打通农业保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机构管理方面,坚持适度竞争、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审慎评估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加强经营资格管理,优化准入退出机制。在资金管理方面,鼓励各地实行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省级对省级”结算等模式,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在推动农业保险进一步提质增效方面,下一步有何考虑?
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量质齐升,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基层网络不断健全,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已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高效协同的治理格局,逐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高效率发展阶段。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改革创新等工作原则,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重点聚焦以下方面:
一是持续抓好政策落实,细化“施工图”。《实施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财政部将联合有关方面,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情况和农户需要制定辖内政策措施,并加强保险赔付与政府救灾资金协同运用。
二是持续增强保障能力,织密“安全网”。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增强我国农业应对极端灾害的韧性。一方面,稳步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支持大宗农产品保险发展。一方面,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同时,着力强化保险在风险分担、损失补偿、融资增信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水平,递上“温情伞”。压实承保机构主体责任,将提升服务质效摆在最突出位置。加强服务网点建设,提高业务操作水平,简化手续、优化流程、赔款到户。采取广大农户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开展政策宣传、条款解读等工作,把服务做到田间地头、做到农户心坎。
四是持续夯实发展基础,打好“固本桩”。着力强化农业保险信息化支撑,统一数据标准,加强信息共享,让涉农数据“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推进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工作,完善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风险定价科学性和精准性。适应农业保险发展态势和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法治建设。
五是持续强化部门协同,画好“同心圆”。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重点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和制度设计,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相关资源统筹,做好资金安排、绩效评价等工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做好产业政策研究、生产经营数据共享、指导开展查勘定损等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农业保险业务中的经营条件、产品开发、费率厘定等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承保理赔。
六是持续加强交流合作,构建“生态圈”。农业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农业风险分散方式。我们将持续汇聚部门单位、市场机构、专家学者等有关方面力量智慧,深化跨区域、跨行业协作,把握发展机遇,优化农业保险供给,加强产品和模式创新,形成更多务实成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互学互鉴,讲好中国农业保险故事,主动融入全球农业风险治理体系,为农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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