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印发《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提升重点产业链协同效率与韧性。围绕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中的重点产业链(如农机装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制造、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和氢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嵌入链主企业供应链,开展上下游联合验证、数据互认与共性问题攻关,提升全链条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增强产业链整体协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联合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为规范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质量三强一基”为引领,聚焦产业堵点难点,发挥检验检测作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技术支撑作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贯彻“创新驱动、贯通转化、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检验检测向研发制造全链条延伸,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布局。通过试点攻坚,推动检验检测嵌入产业链协同、深度服务企业创新、有力支撑区域发展,助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二、试点方向

本次试点聚焦以下方向,申报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并自行拟定试点名称(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协同效率提升试点”或“区域特色xx产业竞争力提升试点”),名称应体现产业领域、服务模式和预期成效,聚焦解决1-2个具体问题,避免面面俱到。

(一)提升重点产业链协同效率与韧性。围绕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中的重点产业链(如农机装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制造、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和氢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嵌入链主企业供应链,开展上下游联合验证、数据互认与共性问题攻关,提升全链条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增强产业链整体协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二)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检测技术突破与应用。针对“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等制约产业升级的技术瓶颈,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开展高端仪器设备、核心算法、新型检测方法、智能检测设备检定/校准方法协同攻关。加强未来产业检测方法的前瞻性研究和标准储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升级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三)培育数智化驱动的产业服务新生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与检验检测深度融合,建设智能实验室、云平台和共享检测场景,促进设备、标准、数据跨区域共享。通过“一站式”服务、“云检测”、检测数据资产化等新模式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响应速度与精准度。鼓励探索基于可信检测数据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创新,支持“检测报告增信”“质量数据质押”等融资试点,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系统提升碳足迹核算、环境监测、节能评估、节水评价、节水认证、水土保持监测、水生态监测等检验检测能力,服务高耗能行业绿色工艺改造、城市双碳目标管理、绿色供应链与绿色建筑、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产业体系向绿色化、可持续方向加快转型。

(五)提升优势产业国际化竞争力。围绕光伏、锂电池、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出口主导产业,加快国际资质互认,拓展海外服务网络,提供目标市场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解决方案,助力企业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强中国制造的全球影响力。

(六)赋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重点服务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企业,提供覆盖研发、中试、生产、出海全周期的检验检测与技术服务。通过可靠性工程、失效分析、标准引领等手段,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大企业卓越引领,形成协同共进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七)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升级新路径。在城市、县域、产业集群等层面,推动检验检测资源下沉,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区域特色产业。支持传统制造业集群通过检测验证实现工艺升级和品牌重塑,助力新兴产业在地化集聚发展。通过检测、验证、品牌赋能等手段,带动区域产业从“有”向“优”、从“优”向“强”跃升,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名片。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范围。包括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头部检验检测机构,中央企业或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单位、应用检测技术成效显著的企业,以及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机构。

(二)基础能力。检验检测机构须持有有效CMA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相关资质;企业类主体需有稳定研发投入;区域类主体需具备资源整合与统筹推进能力。

(三)产业聚焦。国家级及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类申报主体,所服务主导产业2025年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亿元;对其他类型申报主体不设营收门槛,重点考察其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县一链”服务模式创新、区域品牌质量支撑、未来产业检测能力储备等方面的实效;试点应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清单(不少于5家),其中“赋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类试点应含3家以上制造业企业。

(四)基本条件。具备必要团队、设备和资金,鼓励提供地方政策、资金支持说明;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2026年11月)

1.行业申报: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部属单位申报,各相关部属单位择优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试点项目。

2.中央企业申报:由国务院国资委统筹组织所监管中央企业申报工作,各中央企业集团择优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试点项目。

3.地方申报: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本地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相关单位择优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报试点项目。其他未列明情况可通过地方申报。

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向推荐单位报送《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

(二)推荐(2026年12月—2027年1月)

1.行业推荐: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部属单位申报的试点项目,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至市场监管总局。

2.中央企业推荐:中央企业申报的试点项目,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后,统一推荐至市场监管总局。

3.地方推荐:地方申报的试点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本地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会商其他相关部门,在统筹评估基础上择优推荐。每省(区、市)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7年1月31日前将试点项目推荐表提交市场监管总局,推荐项目名单由市场监管总局同步抄送各相关部委。

(三)确定(2027年2月)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公示后公布试点名单。

五、试点管理与支持

(一)实施周期。试点实施周期为2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期满自动终止。不组织中期评估,不要求阶段性总结,鼓励结合日常工作自然积累成效。因重大变故无法实施的,可申请退出,经备案后终止。

(二)支持措施。联合发文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关试点给予指导和支持。对产业带动性强的试点,在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布局中统筹考虑,支持纳入地方质量基础设施(NQI)体系;符合条件、成效显著的项目可按规定获得生态环境监测、绿色建筑、农产品与种业、能源转型及民航管理等领域的对口政策协同支持;通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全国行”、典型案例名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渠道自愿共享典型经验。

六、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坚持自愿申报、自主实施,不设硬性指标,不增加机构编制,不颁发试点牌照,不与考核评比挂钩,试点成果仅用于完善行业政策和优化布局,防止形式主义。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强化服务指导,严禁要求基层重复填报或多头报送;建立试点台账,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确需退出的依程序办理。鼓励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开展交流。联合发文部门将适时汇编发布优秀实践案例,供各地参考借鉴。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杨慧莹  010-8226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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