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30日,欧委会正式对全球混动汽车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此前,中欧通过立案前磋商,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合法合规、务实平衡的解决方案。这一磋商成果,为维护中国产业利益争取了主动。
此前,中欧依照世贸组织规则,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了友好深入的立案前磋商,在对等互利基础上,充分照顾了双方产业基于现实的合理关切,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了合法合规、务实平衡的解决方案。
专家表示,立案前开展磋商的重要意义,在于提前明确双方关切,为企业争取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 屠新泉:相对于其他的进口来源国来讲,我们已经提前跟欧盟锁定了我们未来的一个基本的市场准入机会,对于我们的企业来讲,就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预期,比较确定的一个市场机会。这样我们会在欧盟后续的保障措施调查当中占据一个主动的地位。
敦促欧方落实共识,稳定汽车产业合作预期
欧方启动混动汽车保障措施调查后,如何落实此前达成的磋商共识,成为关注重点。
根据此前达成的磋商共识,欧方应严格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不折不扣落实非歧视原则,公平公正地开展相关调查。中方将密切关注后续调查进展,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及要求贸易补偿的一切权利,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WTO研究中心主任 史晓丽:如果欧方在保障措施调查以及采取保障措施的过程当中,没有按照与中方达成的三项共识去实施。中国有权根据WTO规则,在WTO提起争端解决案件,指控欧盟涉嫌违反WTO的保障措施协定等相关的一些条款。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处于绿色转型的关键阶段,开放合作是必然趋势。中欧汽车产业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深化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珍惜来之不易的磋商成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 屠新泉:开展合作其实不仅是对于中欧双方来讲,对于全球的绿色转型来讲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现在我们通过磋商,达成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或者说安排,确保中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竞争得到有效管控,避免这种贸易紧张局势不断地升级。(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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