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牌照是指用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正式文件。任何一张互联网金融牌照,特别是许可取得的,都是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发放的。
从2010年至今,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牌照的获取标准陆续出台,相关牌照也在陆续颁发和不断增长中。纵观这些年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从2013年到2015年,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一直持鼓励发展态度。2015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开始收紧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2016年以来,诸如第三方支付牌照等金融牌照收购事件频发,除互联网金融企业之外,一些大的产业资本也对金融牌照较为追捧,恨不得将全牌照收入囊中。因此各牌照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还看到,有些稀缺的牌照甚至开出了天价。许多知名大公司都开始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他们需要这些现代化的工具去实现互联网金融梦想。这也是目前大势所趋。
据元立方金服研究员了解,当前获取牌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申请获取,一是收购获取。由于申请获取速度相对较慢,且一些牌照的颁发处于暂停状态,收购获取这种更为便捷的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互联网金融牌照的分类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根据宽泛的分类标准,其业态有第三方支付、P2P(个体网络借款)、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在线供应链金融、网络小额贷款以及虚拟货币等。
互联网金融牌照是有关政府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所颁发的准入性文件。按批准属于事前,还是事后,互联网金融牌照分为许可和备案两种形式。许可因其要求严格,存在不批准的可能性,又称为“硬牌照”;备案因其属于事后报告,不存在批还是不批的问题,又称为“软牌照”。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注意到,当前我国对于十一种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是都要求必须取得牌照。目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网络小额贷款等需要具备相应的牌照。P2P、众筹、在线供应链金融、虚拟货币等目前暂不需要相应的牌照,但P2P、众筹作为最为重要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监管部门即将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提醒各位要注意的是,上述牌照仅指金融监管部门对企业涉及金融性质的行为所做的要求。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互联网性质的行为,则由互联网网站主管部门等进行相应的监管。
下面着重介绍下几款牌照。
01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网络小额贷款牌照实质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根据银监会2008年5月4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根据该指导意见,各省、直辖市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均有自己的一些细则规定。在互联网上开展小贷业务,要经当地监管部门审批。2017年12月1日,央行联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其中指出,将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截止2017年11月底,元立方金服研究员看到,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1954家,相比10月减少了21家。2017年11月的正常运营平台中,新上线平台数为13家;11月停止及问题平台共计42家,其中问题平台10家(跑路1家、提现困难9家),停业平台31家,经侦介入1家;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达到了4008家,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了5965家(含停业及问题平台)。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49%,环比小幅下降1个基点,同比下降12个基点。
近半年网贷行业综合利率变化情况
近半年网贷平台数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元亨祥经济研究院
据元立方金服研究员了解,互联网支付牌照叫价从2015年中到2016年底,已经涨了10倍。一张地区性银行卡收单牌照当时的报价高达6亿,而一张全牌照(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的价格更是突破20亿大关。
02互联网基金销售牌照
互联网基金销售牌照是依据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而来的。该牌照分为两种。
一种是互联网企业以自己名义销售基金,其应当通过许可的方式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其须满足以下条件: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反洗钱制度等;有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技术设施和其他设施;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业务流程等。
另一种是互联网企业为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业务提供辅助服务,平台按证监会规定进行备案,其须满足以下条件:为企业法人,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满3年;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具有保障电子商务平台安全运行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等。
2015年12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文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销售自家基金产品,要代销第三方私募基金产品必须是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这一规定也直接使得大量私募开始申请基金销售牌照。
除此之外,元立方金服研究员注意到,原来很多做互联网平台的都在转型做财富管理,但是需要牌照,所以不是想转型就能转的。截止2017年底,根据笔者的了解,基金销售牌照的价格已经高达9000-9500万。供求不平衡也导致了牌照的水涨船高。
互联网理财
目前,互联网理财以及P2P暂时还没有单独的牌照,但是,根据监管层的趋紧管理政策理解,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未来也有可能会用牌照来规范。
比如前段时间,关于P2P国家连续出了两个文件,有了很明确的细则。行业的发展受到指导其实对企业的规范性,信息的透明性,投资人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包括自己能承受的风险程度,都有很好的指明作用。这个文件说明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通过过去几年敞开式发展有了很清晰的判断,对于阶段性的规范或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12月15日,上海市金融办组织上海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锁甲行业机构以及第三方机构召开会议,会上支出,上海的确P2P网贷机构管理办法正式稿将于2018年农历春节前后下发,同时明确的还有上海地区最终备案机构不超过100家。
展望未来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监管趋于规范化,未来合规经营将是企业持续发展基础。自2016年互联网金融行业首部监管暂行办法出台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在监管的高压关注下日益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迈入2017年,金融部门监管力度依旧,多措并举,一系列密集的监管举措,让“脱实向虚”的行业重回服务实体经济的轨道,普惠金融得到长足发展。
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数字金融,也正在通过技术创新手段,为实体经济供能,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创新动能。
为此,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互联网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将进一步增强,这也是今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大趋势。
【版权说明】
来源:元立方金服,专注于PPP、市政建设投资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
作者:徐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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