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媛
建国用了二十年的岁月,无比深刻地理解到婚姻最终是一种多层次深刻的社会伦理关系。
男人篇
建国(化名)一夜未睡,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身上的时候,建国还是决定要和他的太太敏华(化名)离婚。
还有一个月就是建国的50岁生日。建国和敏华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几年后的一次同学聚会后开始恋爱,两年后结婚,又过了几年儿子出生。建国和敏华的爱情和婚姻在外人眼里,无论怎么看都是令人羡慕而且非常稳定:两人都出生在普通城市职工家庭,又是大学同学,可算门当户对,结婚以后没多久两个人又开始共同创业,事业也是风生水起。儿子各方面还算优秀,两年前去美国读高中。那些用来描述婚姻失败的字眼似乎都不适合建国和敏华。但建国还是决定离婚。
相对于漫长的人生,牢不可破的婚姻实在是一种奢求。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建国终于鼓起勇气决定放下“将就”,去开始一段新生活。
决定结婚时需要的也许是爱情、勇气和能力,而决定离婚时需要的是智慧、更大的勇气和更强的能力。
建国用了二十年的岁月,无比深刻地理解到婚姻最终是一种多层次深刻的社会伦理关系。不知道从哪天开始,爱情的新鲜感在柴米油盐中消磨褪去,他和太太渐渐成了亲人和合作伙伴。
在儿子去美国读书之后,建国和敏华的生活陷入了无可名状的尴尬。工作上的交集不少,可是谈工作常常并不是令人愉快的情境,在公司两个人尽量避免当着员工暴露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分歧,于是经常把工作带回家,回到家撕掉面具争吵就成了家常便饭;时常对立的情绪让两个人几乎无法心平气和交流工作之外的话题和培养共同的爱好。
于是各过各的生活、各有各的圈子:建国喜欢打高尔夫,讲求生活品质,热衷旅行和呼朋唤友;敏华更沉迷工作,态度强势,除了客户和老同学,几乎没什么朋友。日子久了,回到家两人就直接各回各屋,极力回避相对的尴尬,遇到躲不开的各种亲友聚会,两个人只好默契地惺惺作态佯装和谐。
有时建国觉得自己才属于弱势群体,他既孤独又胆怯,每次想着可能这样熬完后半辈子,就让建国感到绝望。他有过心仪的女子,他所受的教育让他内心极度分裂,既不堪重负,又害怕辜负。虽已年近半百,建国依然健康、富有、情感丰富,他仍然渴望爱情,渴望再有个孩子,渴望带着情投意合的女子,或周游世界,或出席各种时尚的聚会……现实的婚姻状况让他委实提不起兴致,也看不到希望,但无数次飘过的离婚念头又让他觉得似是亏欠了敏华,她没日没夜地工作,把企业经营得有模有样,让他得以企业家光环加身,过得荣耀体面,有时建国思忖敏华的强势和咄咄逼人很多时候也是因工作而起,专注辛苦的敏华何错之有呢?建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内心一直这样纠结着,游移着。
终于下定决心离婚,建国首先找到一个专业律师朋友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朋友告诉他,离婚无非是两个途径: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离婚需要协议的标的无非两个:财产权和抚养权。和律师朋友聊下来,建国感到有些沮丧,朋友站在他的立场让他逐项罗列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过错和对敏华不利的缺点,以便商量如何多分财产,少承担责任,而这个过程建国感觉自己的内心像洋葱皮一样被一层层撕开。可是在那二十年的婚姻中,并不只有财产和过错,还有无数共同的承担和彼此支持,真如律师所建议的那样,建国内心难以接受。
他逐项罗列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过错和对敏华不利的缺点,以便商量如何多分财产,少承担责任,而这个过程建国感觉自己的内心像洋葱皮一样被一层层撕开
但是无论如何,想要离婚,建国需要仔细把财产列出清单,包括房产、股权、对外投资、现金、有价证券、车、保险……律师告诉他,所有的财产需要全部罗列在离婚协议书上,并详细注明分配方案。
为避免尴尬,建国也想过让律师和敏华谈,但那样就相当于把一切摆上台面,反而会引起敏华的愤怒,而他内心认为他和敏华之间婚姻的积累并不是只有财产权和抚养权,他们之间仍然还有很深刻的亲情和信赖,而这同样也是财富。这份亲情和信赖没准儿还是他们解决问题的一把钥匙,而且是只有他和敏华掌握的钥匙。建国不希望对簿公堂,不想撕开自己的内心,相互指责,把亲人变成丑陋的样子再公之于众,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婚姻走到尽头,谁完全没有责任和过错呢?他希望找到一种方法对所有人的伤害最小,特别是对孩子。建国周围离婚的朋友不少,对孩子最大的伤害莫过于父母至亲反目成仇,这也是建国一直迟迟不愿离婚的原因。最终建国下定决心尽一切努力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
协议的前提是充分站在对方立场上思考对方的利益和诉求,而协议的基础当然是财富公平分配和情感积累。即使爱情没有了,建国相信爱仍然在,那是一种深藏心底如亲人般的感情,还有对孩子的爱,对家人的爱,对企业的爱。他想,他只是想和敏华换一种方式相处,只要把情感梳理好,敏华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
好的婚姻需要两个人的共同成长和多维度包容,最终决定能否捱过漫长岁月的只有两个人的成长曲线是否依然吻合,毕竟人和环境都是在不断变化的。
建国和敏华的人生轨迹尽管起点是门当户对的,但最终还是走成了南辕北辙的曲线。尽管曲线已经分离,但两个人还有无法完全切割的共同利益需要共同维护:首先是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其次是企业的平稳发展。孩子一天天大了,企业也逐渐走上正轨,建国觉得自己也应该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幸福的婚姻对自己和伴侣是伤害,对孩子也是伤害,他不想带着好丈夫的面具给孩子一个虚伪的幸福假象,他认为即使离婚也不一定会妨碍他继续做个好父亲。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建国思虑再三觉得应该由敏华和儿子决定,但是无论抚养权归谁,他都会永远爱他的孩子,支付至少一半的抚养费用甚至全部,而且为了避免未来有了新的婚姻导致出现继承权争议,他决定把所有和敏华的婚姻内产生的不动产和股权的继承权通过协议和遗嘱的方式留给儿子,以打消敏华对未来可能出现企业控制权旁落的顾虑。在这个基础上,他相信敏华很有可能接纳他的方案。
女人篇
自从敏华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无意中看到建国和别的女人暧昧的短信,他们的关系便陷入一种不和谐,敏华用好奇心换来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一直挥之不去。吵过闹过之后,和建国之间的亲密无间就出现了裂痕,在那之后,敏华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到了这样的年纪,她身边也有不少女朋友、女同学离婚了,离婚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有一点她心里清楚,如果男人想要离开,你所有优点都可以成为缺点。这二十多年的共同创业,敏华在生意场上已经把自己锤炼成一个男人,她果断、干练、独当一面;但和建国的关系却是每况愈下,她已经忘了在男人面前撒娇是什么样子的;她把头发剪短,每天穿着职业装,总是雷厉风行的样子。
她在工作中找到了自我价值,但回到家她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她以为她只是在工作中强势,但事实是她在家里根本无法做到迅速转换角色。成功职业女性的高度自信让她很难接受别人质疑她的判断和决定,在工作中如此,对儿子也是如此。而和建国几乎没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他们的关系更像合作伙伴而不是夫妻,夫妻之间早已名存实亡。有时她在想建国应该在外面有不少“逢场作戏”,也许有喜欢的女人吧,只要他不离婚,敏华也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周围这样混着的夫妻大有人在。
她在工作中找到了自我价值,但回到家她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敏华确信在原则问题上和建国之间的基本信任还在,况且建国对儿子一直照顾备至,他悉心培养儿子各种业余爱好。只要不离婚,企业绝对控制权就仍在自己手上,这对敏华才是最重要的。敏华对婚姻的内涵似乎越来越无所谓了,反正是过日子,至少这么多年共同的生活该有的默契还在。至于爱情,敏华认真想了想,五十岁的女人不需要什么爱情了吧,只要有工作就够了。
建国提出离婚,敏华还是觉得意外,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和这个爱不起来、恨不起来的男人耗下去了。虽然离婚还是让敏华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感到迷茫,但只要她还有工作,企业不会分崩离析,她倒是也不想勉强。建国提出来的条件,敏华觉得基本是公平的。她是著名女企业家,不管怎样,她也不想满城风雨。建国提出的出发点她很认同,尽一切努力把对儿子、企业和亲人的伤害降到最小。敏华觉得自己和儿子的沟通一直有问题,她的注意力都在工作上,对儿子的教育有时会野蛮粗暴,建国性格温和,爱好广泛,和儿子之间的交流比自己好,她觉得儿子还是和建国一起更好些;至于企业,敏华觉得那就像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在企业里敏华觉得更有价值感,于是敏华提出离婚后她可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哪怕少分一些财产也无所谓,她对物质的占有欲远远不及她对工作的热忱更高。
协议离婚
至于财产的分割,最终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大致平均分配,同时,敏华和建国做出相同的承诺,就是把婚内产生的不动产和股权资产所有权的继承权通过遗嘱留给儿子,以避免离婚后可能引发的再婚家庭和原生家庭对财产所有权的争夺,她和建国的有生之年保留这部分财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放弃处分权,享受收益权,而这部分收益和大致平均分配的动产用于维持和建立新的生活。最终两个人和平签署离婚协议,协议条款经过双方的律师根据双方一致的意愿拟出,协议之外追加遗嘱明确不动产和股权继承权的归属。
律师最后还提醒他们,虽然协议初衷是善意的,但人性却是复杂和不确定的。首先一旦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甚至身故,只要还没有完成财产过户登记,财产争夺还是有很大机会发生的;其次关于遗嘱继承权和法定继承权仍存在很多变数可能引发纠纷;另外孩子未来的个人成长和婚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过早明确继承权带来的伦理隐患依然不少。假如未来一切都尽如人意自然是好的,但一旦出现资产贬值、投资失败、经营不善、遇人不淑、人身意外等状况,恐怕人情事理都会发生改变。目前的协议只能保证他们暂时安静地把婚离了。
后续
我再见到敏华时,她已经有了新的感情生活,她说在爱情中,她的缺点似乎都变成了优点。我感觉五十多岁的敏华在新的情感滋润下,比离婚前温和了许多。建国已经再婚,再婚前和新的妻子签了婚前财产协议,他和新婚妻子不久有了自己的女儿;企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基本移交给敏华,建国自己开始做一些新的投资。
假期儿子回来,三个人还是会坐在一起吃饭。儿子已经上了大学,攻读法律,似乎父母离婚这件事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坏的影响,他觉得父母依旧爱他,特别是母亲,好像变得乐意倾听了,交流也更顺畅了;他自己也有了恋人,不过从父母身上他懂得了无论开始时怎样精挑细选都无法保证婚姻的持久,婚姻需要用心经营和共同成长;尽管存在不确定,但他并不会抗拒婚姻,因为他知道,即使离婚也可以是新生活的开始。而且他会尊重父母的意愿,无论娶的是谁,他一定会要求对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但专业兴趣使他暂时无意回国继承父母的企业,攻读法律的他开始花时间研究中国与财产权、继承权和信托有关的法律与案例,他和父母探讨通过在海外已经非常成熟的家族信托把财产集中委托管理的可能性,也许可以既避免未来的家族争产,也保证所有家族成员包括祖父母、为父母企业工作的至亲、同父异母的妹妹以及其他亲人未来获得生活、健康和教育的基本保障。他深知他未来将会继承的财产只是他替父母亲保管的,他希望像父母爱护他一样尊重和维护父母的创业积累,把财富平稳传承下去。
(作者是中欧财富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欧家族办公室首席架构师课程执行主任。本文详见于【《家族企业》杂志2017年9月刊】 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经本刊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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