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治周末特约撰稿人 李天骄
1月24日,在美国密歇根州兰辛,美国奥运体操队前队医拉里·纳萨尔因性侵被判处175年监禁。性侵丑闻余震未了,两天后,美国体操协会董事会宣布,他们将遵照美国奥委会的要求全体辞职。
此前,18人组成的董事会中已经有包括主席帕里亚、副主席宾德尔在内的4人辞职,但美国奥委会认为这远远不够,美国奥委会首席执行官布莱克门强调体操协会领导层要“推倒重来”。布莱克门甚至说,美国奥委会考虑过取消美国体操协会对该项目的管理权。
纳萨尔被判刑后,他原来所在的大学——密西根大学校长卢·安娜·西蒙当天稍晚递出辞呈。学校董事会虽然对西蒙表示支持,但她最终不敌来自学生、教职员以及立法者的压力。没有证据显示西蒙知悉纳萨尔犯下性虐待行为,但是,有些声称受到侵犯的受害者表示,她们多年来向学校反映情况但都没有获得处理。
368名体操运动员遭遇了性侵
2016年12月,美国媒体《印第安纳波利斯明星报》曝出令人震惊的丑闻,该报道称有数百名美国青少年体操运动员曾被教练或是体操协会工作人员等成年人性侵。据媒体调查,过去20年中,至少有多达368名体操运动员报告自己遭遇了性侵,发生地点遍布整个美国,考虑到有受害不愿公开自己的遭遇,这个数字很可能远低于实际数字。
被曝光的性侵行为,包括性骚扰未成年运动员、拍摄运动员裸照,甚至有教练以参赛名额作为威胁,长期和一名14岁的选手发生性关系。而美国队前队医拉里·纳萨尔,正是其中最“恐怖”的性侵者之一。随后不断有受害者站出来指控嫌疑人,这其中对于纳萨尔的性侵犯指控就超过125起。
获得2012年伦敦奥运会体操女团冠军的美国选手马罗尼于2017年10月18日通过推特表示,她曾被前体操队队医纳萨尔长期性骚扰。她也是自美国体操界曝出性侵丑闻后,敢于出面指证的最大牌体操运动员。纳萨尔因此被调查并被逮捕。
现年21岁的马罗尼说,纳萨尔从她13岁参加美国国家体操队训练营时就开始对她进行持续的骚扰,纳萨尔当时说要对马罗尼进行“医学上的必要治疗”,这些医学治疗方法是他“30年以来长期对病人们使用的有效手段”。“我觉得我那天晚上快要死了。”马罗尼回忆说。马罗尼是伦敦奥运会美国女子体操队的绝对主力,她表示纳萨尔在其职业生涯中长期对她进行这种所谓的“医学治疗”,这种行为持续到2011年在日本举行的世锦赛。
前美体操队医被判175年监禁
在马罗尼出面发声之后,美国体操协会立刻发表了声明,对她的勇敢表示赞扬。协会表示,“我们有义务让运动员们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训练和比赛。”但实际上,根据美国媒体的调查,正是美国体操协会的“纵容”,才导致了美国体操界的性侵黑暗一再延续。
此前据《印第安纳波利斯星报》报道,早在2009年,就有美国体操选手向体操协会报告了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性侵事件,但并未被“严肃对待”。被举报的教练仍然带队训练、拿奖。
故意忽视性侵投诉的情况一再发生,美国前体操运动员夏尔曼·卡尔内斯认为,之所以美国体操协会故意“无视”那些丑陋的恶行,是出于对成绩的考虑。“没有了好教练,就无法取得冠军”。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美国体操的所谓“形象”。
丑闻逐渐发酵,成轩然大波之后,2017年3月,美国体操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史蒂夫·彭尼在重压下宣布辞职,协会也出台了多项严厉措施,对下属几千家体操俱乐部进行整改。
2017年11月22日,纳萨尔在一个地区法院的听证会上首次承认对7名女性进行性侵的多项指控。纳萨尔还在密歇根州英厄姆县的一个听证会上承认自己以医学治疗为由,在他位于州首府兰辛的家里或者校园诊所,对7位女性实施了性侵。
2018年1月22日,美国体操协会宣布,董事会主席保罗·帕里亚、副主席杰伊·宾德尔和分管财务的董事会成员比特斯·凯利辞职。这些领导层调整,就是源于纳萨尔性侵害运动员的丑闻。
按照体操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凯里·佩里的说法,调整将有助于这一专项体育协会“变革”。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斯科特·布莱克曼在一份声明中说,体操协会部分高层成员走人是一项期待已久的“进展”,敢于发声的性侵受害者理应获得“支持”。
美国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
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美国民权运动蓬勃发展,激励了各个弱势群体站起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同时政府也顺应民意通过了一系列保障民权的法案。这一切都为“性骚扰”概念在美国的产生奠定了社会基础。
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其中第七章把“性/性别”加入保护范围,并规定:禁止雇主因雇员个人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等因素予以歧视。1972年,国会通过了上述法案第七章的修正案,授权平等就业委员会根据该款法律,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在就业过程中遭受非法不公待遇的个人或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
1980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发布了《性骚扰指南》,对“性骚扰”定义为:“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向对方作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动或要求及其他言语举动,均会构成性骚扰:(1)明示或默示凡顺从该性骚扰者,即可获得个人在工作上的条件;(2)员工顺从性骚扰行为,或拒绝性骚扰行为,会影响到是否雇用该员工;(3)性骚扰行为之目的或结果,不合理地干涉员工的工作表现,或产生胁迫、敌对或侵犯性的工作环境。”
平等就业委员会的指南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很快被各联邦法院广泛接受,并对其判案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经过以麦金侬为代表的女权主义法学家、广大妇女群体、各级联邦法院、行政机构等的共同努力,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将性骚扰行为界定为性别歧视已经成为美国司法中的主流观念。
对骚扰者提起性别歧视之诉,已成为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的主要手段,依据《民权法案》设立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也成为政府规制性骚扰问题的主要机构。这样,美国即在性别歧视法律框架内确立了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不难看出,美国主要通过立法和判例两种形式对性骚扰进行界定。在立法方面,除了1964年《民权法案》,成文法律还包括《联邦宪法》第14条(保护条款)《民权法》《职业灾害补偿法》、《失业救济法》等。
此外,由联邦政府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公布的《工作场所性骚扰指南》(1980)、《有关性骚扰之政策指导原则》(1988)、《有关性骚扰近期争议之政策指导原则》(1990)等,对于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也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美国性骚扰案件处理发人深省
虽然对性骚扰问题作出了法律规制,但美国是一个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其对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控制主要还是依据联邦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司法判例而形成的一系列侵权法规则,主要包括对性骚扰行为的界定、雇主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的适用、举证责任的分配、专家证人制度在性骚扰案件中的确定,以及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等。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性骚扰事件被美国当局掩盖、隐瞒,此次美体操队医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美国《底特律新闻》报道称,早在超过20年前,也就是1997年时,纳萨尔的雇主密歇根州立大学就已经得知了性侵事件。报道称,该大学的现任校长西蒙也早在2014年就得知了性侵事件,其他知情人还包括教练、助教和校园警探。此次纳萨尔案之所以被隐藏如此之久,与美国有关机构和领导层的长期不作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美国许多涉及性骚扰问题的政策和举措也存在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掩盖”甚至“怂恿”的嫌疑。据报道,美国国会有一套“秘密的”处理性骚扰纠纷的做法,不仅要求举报人在一定的时限内提供证据,并且往往由公家出钱化解纠纷。众议院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显示,自1996年以来,众议院共花费36.5万美元用来解决21起性骚扰纠纷。
这种“公家出钱”的做法在地方上也很普遍。据报道,自2009年以来,路易斯安那州就为化解27宗性骚扰纠纷支出了130万美元,每笔为5500美元至15万美元不等。该州1月5日发布的记录还显示,为了解决奥尔良县青少年法院法官贝尔的性骚扰纠纷,该州一次花费就达20.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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