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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是怎么把它的加盟店店主逼得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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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是怎么把它的加盟店店主逼得自杀的

‘四生五杀,即7-11允许欠款4000万以内的店主继续经营,5000万以上的话,从7-11那里就不能继续赊购,只剩自杀一条路了。'

世界最大的连锁便利店集团7-Eleven(以下简称7-11)店铺遍布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仅在日本国内就已拥有超过1万7000家店铺。

此前就有人指出,7-11的商业运作实际上是建立在对加盟的店主敲骨吸髓的“特许经营”模式上。他们负债累累最后被逼自杀身亡的例子层出不穷。

《7-11的陷阱》一书的作者渡边仁11月7号就公开表示:“我曾听说过多起关于7-11加盟店店主自杀的事件。在过去一年的采访中,我听说的至少有七起:埼玉县两起、群马县一起、宫城县三起、东京世田谷区一起……”

其中,尤以宫城县的三起自杀事件最为引人关注。事实上,宫城县是继北海道和东京都之后人均便利店数量最多的竞争白热化地区。2000年起,7-11开启了高密度多店铺的“占领式”开店方式,在仅有三万人口的地区,光7-11就有5家,加上其它品牌,便利店总数多达13家,由此催生了“便利店过密地带”。

当然,在激烈的竞争下,店铺的经营状况并不如预期中那样让人满意,慢性负债经营让加盟者苦不堪言。而根据加盟条约的规定,店铺必须每天上交一定的营业收入,扣除这部分金额后,属于店主的收入所剩无几,这也就导致他们无法从银行拿到追加贷款;更坏的状况,如果不得不把部分营业收入充作生活费,那么很快店里就会迎来总公司的“店铺经营指导员”连续在店里监视多日,直到店主上交营业收入为止。

渡边仁在《7-11的陷阱》中称:“总公司数名员工赶到店里,连续监视24小时。甚至会索要保险箱的钥匙,保管保险箱。曾经有个案子,总公司连续9个月24时监视,最后造成了人员伤害甚至出动了警察。”

此外,拒绝续约也是7-11的惯用伎俩之一。被拒绝续约后,店铺回收,和711总公司之间建立的“开店账户”被清算,最后留给店主的只剩下巨额债务。7-11甚至对赊购账款征收5%~7%的高额利息,店主的债务只会滚雪球般越来越大。

7-11的陷阱》一书中写到:“一个熟悉7-11内幕的人对我说,'听说过四生五杀吗'——这句话我已是从第二个人的嘴里听说了——‘四生五杀,即7-11允许欠款4000万以内的店主继续经营,5000万以上的话,从7-11那里就不能继续赊购,只剩自杀一条路了。'”

2004年10月自杀的宫城县某加盟店店主A就是其中一个例子。上世纪90年代,A加盟7-11,和妻子一起苦心经营。最初,店铺的营业收入还不错,但随着7-11在附近“占领式”开店,经营状况开始恶化,到手后年收入不过200~300万日元。再加上女儿大学毕业、儿子上高中,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很快A就开始捉襟见肘了。为了贴补家用,A甚至身兼另一份零工。

“便利店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无休。如果打工人员没来的话,只能店主自己顶上。通常光上这个班就已经精疲力尽了。所以店主们常说,说不定哪天就过劳死或是脑溢血了。”(据《7-11的陷阱》)

身心俱疲的A不得不把店里的一部分营业收入拿来应急,这样一来,“店铺经营指导员”开始来店里监视。他还收到了总部拒绝续约的通知。在对其他店主们感叹“不续约的话一切都完了”几天之后,A在自家住宅兼店铺的二楼楼梯间上吊自杀。

2014年1月31日的《周刊星期五》在专题《7-11“铃木帝国”的落日连载第1回——为什么妻子自杀了》中介绍了类似的案例。专题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2013年1月,东京都内某711店主的妻子自杀。生前,她患有抑郁症,因为营业状况不理想担心被7-11拒绝续约。为了守住店铺,她殚精竭虑。全国有多少对经营着7-11的夫妇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连轴转,委屈家人、不辞辛劳。作为妻子,她在家中的地位要低一些。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一想到店铺难以为继了,她更加寝食难安。”

这些店主哪里是“一国一城之主”,完全徒有其名。《7-11的陷阱》说,在签约时,店主必须要向7-11总公司报告所有财产状况。

“签约时,夫妻双方的总资产(存款额、房产、保险、股票、债务、贷款状况等)必须一个子儿也不漏地报告给公司。加盟合约是作为独立法人的7-11总公司与作为另一独立法人的店主之间的合约,为什么需要完全曝光财产状况这一个人隐私呢?这样的话,从一开始,这些夫妻的钱包就已经被公司掌握了。这一行为背后的动机何在?许多店主都有这样的疑问。”

不仅如此,所有店铺还必须强制性加入“7-11加盟店共济制度保险”。这一保险囊括了伤害、火灾、生病、死亡、所得补偿等几乎所有项目。但是,店铺关门大吉后,损害赔偿金并非支付给店主,而是支付给7-11总公司。代理这一保险的,正是Seven-Eleven Japan的母公司Seven&I Holdings旗下的保险公司。

“即便店主撑不下去了,自杀了,公司的所有负债将通过保险金得到补偿。自杀这一后果是完全可以预料得到的,但企业仍然相互勾结,“占领式”开店压迫经营者营业收入,这不是明显的‘未必故意’吗。说得更严重一点,即使把这种行为称作‘加盟店版骗保杀人’也不为过。”

《7-11的陷阱》指出,7-11的商业模式并不是零售,而是“披着零售外皮的、以收取店铺营业额为手段的”盈利模式。

“这是一种从全国共1万2000家店铺(2009年)那里,每年收取27626亿日元营业额的‘营业额集资’模式,也是以‘店主’之名迫使夫妻二人全年无休的榨取劳动力的模式。支撑这一模式的是7-11公司疑团重重的‘会计学’,这里面隐藏着重重机关,使得它从加盟店店主那里最大限度地收取营业额、榨取利润后,由母公司Seven&I Holdings来最大化地操作这些原始资本。”

7-11的加盟条约比想象中更可怕。但更为可怕的是,在它巨额广告费的支撑下,几乎所有媒体都对此事绝口不提。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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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五杀,即7-11允许欠款4000万以内的店主继续经营,5000万以上的话,从7-11那里就不能继续赊购,只剩自杀一条路了。'

世界最大的连锁便利店集团7-Eleven(以下简称7-11)店铺遍布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仅在日本国内就已拥有超过1万7000家店铺。

此前就有人指出,7-11的商业运作实际上是建立在对加盟的店主敲骨吸髓的“特许经营”模式上。他们负债累累最后被逼自杀身亡的例子层出不穷。

《7-11的陷阱》一书的作者渡边仁11月7号就公开表示:“我曾听说过多起关于7-11加盟店店主自杀的事件。在过去一年的采访中,我听说的至少有七起:埼玉县两起、群马县一起、宫城县三起、东京世田谷区一起……”

其中,尤以宫城县的三起自杀事件最为引人关注。事实上,宫城县是继北海道和东京都之后人均便利店数量最多的竞争白热化地区。2000年起,7-11开启了高密度多店铺的“占领式”开店方式,在仅有三万人口的地区,光7-11就有5家,加上其它品牌,便利店总数多达13家,由此催生了“便利店过密地带”。

当然,在激烈的竞争下,店铺的经营状况并不如预期中那样让人满意,慢性负债经营让加盟者苦不堪言。而根据加盟条约的规定,店铺必须每天上交一定的营业收入,扣除这部分金额后,属于店主的收入所剩无几,这也就导致他们无法从银行拿到追加贷款;更坏的状况,如果不得不把部分营业收入充作生活费,那么很快店里就会迎来总公司的“店铺经营指导员”连续在店里监视多日,直到店主上交营业收入为止。

渡边仁在《7-11的陷阱》中称:“总公司数名员工赶到店里,连续监视24小时。甚至会索要保险箱的钥匙,保管保险箱。曾经有个案子,总公司连续9个月24时监视,最后造成了人员伤害甚至出动了警察。”

此外,拒绝续约也是7-11的惯用伎俩之一。被拒绝续约后,店铺回收,和711总公司之间建立的“开店账户”被清算,最后留给店主的只剩下巨额债务。7-11甚至对赊购账款征收5%~7%的高额利息,店主的债务只会滚雪球般越来越大。

7-11的陷阱》一书中写到:“一个熟悉7-11内幕的人对我说,'听说过四生五杀吗'——这句话我已是从第二个人的嘴里听说了——‘四生五杀,即7-11允许欠款4000万以内的店主继续经营,5000万以上的话,从7-11那里就不能继续赊购,只剩自杀一条路了。'”

2004年10月自杀的宫城县某加盟店店主A就是其中一个例子。上世纪90年代,A加盟7-11,和妻子一起苦心经营。最初,店铺的营业收入还不错,但随着7-11在附近“占领式”开店,经营状况开始恶化,到手后年收入不过200~300万日元。再加上女儿大学毕业、儿子上高中,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很快A就开始捉襟见肘了。为了贴补家用,A甚至身兼另一份零工。

“便利店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无休。如果打工人员没来的话,只能店主自己顶上。通常光上这个班就已经精疲力尽了。所以店主们常说,说不定哪天就过劳死或是脑溢血了。”(据《7-11的陷阱》)

身心俱疲的A不得不把店里的一部分营业收入拿来应急,这样一来,“店铺经营指导员”开始来店里监视。他还收到了总部拒绝续约的通知。在对其他店主们感叹“不续约的话一切都完了”几天之后,A在自家住宅兼店铺的二楼楼梯间上吊自杀。

2014年1月31日的《周刊星期五》在专题《7-11“铃木帝国”的落日连载第1回——为什么妻子自杀了》中介绍了类似的案例。专题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2013年1月,东京都内某711店主的妻子自杀。生前,她患有抑郁症,因为营业状况不理想担心被7-11拒绝续约。为了守住店铺,她殚精竭虑。全国有多少对经营着7-11的夫妇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连轴转,委屈家人、不辞辛劳。作为妻子,她在家中的地位要低一些。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一想到店铺难以为继了,她更加寝食难安。”

这些店主哪里是“一国一城之主”,完全徒有其名。《7-11的陷阱》说,在签约时,店主必须要向7-11总公司报告所有财产状况。

“签约时,夫妻双方的总资产(存款额、房产、保险、股票、债务、贷款状况等)必须一个子儿也不漏地报告给公司。加盟合约是作为独立法人的7-11总公司与作为另一独立法人的店主之间的合约,为什么需要完全曝光财产状况这一个人隐私呢?这样的话,从一开始,这些夫妻的钱包就已经被公司掌握了。这一行为背后的动机何在?许多店主都有这样的疑问。”

不仅如此,所有店铺还必须强制性加入“7-11加盟店共济制度保险”。这一保险囊括了伤害、火灾、生病、死亡、所得补偿等几乎所有项目。但是,店铺关门大吉后,损害赔偿金并非支付给店主,而是支付给7-11总公司。代理这一保险的,正是Seven-Eleven Japan的母公司Seven&I Holdings旗下的保险公司。

“即便店主撑不下去了,自杀了,公司的所有负债将通过保险金得到补偿。自杀这一后果是完全可以预料得到的,但企业仍然相互勾结,“占领式”开店压迫经营者营业收入,这不是明显的‘未必故意’吗。说得更严重一点,即使把这种行为称作‘加盟店版骗保杀人’也不为过。”

《7-11的陷阱》指出,7-11的商业模式并不是零售,而是“披着零售外皮的、以收取店铺营业额为手段的”盈利模式。

“这是一种从全国共1万2000家店铺(2009年)那里,每年收取27626亿日元营业额的‘营业额集资’模式,也是以‘店主’之名迫使夫妻二人全年无休的榨取劳动力的模式。支撑这一模式的是7-11公司疑团重重的‘会计学’,这里面隐藏着重重机关,使得它从加盟店店主那里最大限度地收取营业额、榨取利润后,由母公司Seven&I Holdings来最大化地操作这些原始资本。”

7-11的加盟条约比想象中更可怕。但更为可怕的是,在它巨额广告费的支撑下,几乎所有媒体都对此事绝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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