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隐私权将被荷兰罚款,谷歌在欧洲连遭质疑

荷兰数据保护局(DPA)周一称,如果谷歌不停止侵犯该国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权,则可能面临最高1500万欧元(约合1868万美元)的罚款。

荷兰数据保护局称,谷歌使用浏览历史和位置数据等用户私人信息来向其提供定制广告,此举正在侵犯荷兰的数据保护法案,该局责令谷歌在明年2月底以前改变这种方式。

谷歌在2012年推出了新的隐私权指导方针,将来自于搜索引擎查询请求、电子邮件、第三方网站追踪、位置数据和视频浏览的数据结合在一起,从而向用户提供定制广告。荷兰数据保护局称:“谷歌是在并未向用户发出提前通知并征求其同意的情况下整合这些数据,这种作法是违法的。”

在此之前,欧盟监管部门曾要求谷歌搜索执行所谓的“遗忘权”,即普通网民如果在搜索自己的名字时,发现了违背事实或者影响个人声誉的链接,可以发送给谷歌,要求其删除。目前谷歌正在忙于删除数以万计的链接。

包括德国、比利时、法国、西班牙等国家的媒体认为,谷歌未经允许显示了标题和部分摘要,侵犯了媒体网站的利益。根据西班牙即将生效的新版权法律,谷歌将必须因为聚合标题和摘要,而向报纸等传统媒体付费。几天前,谷歌宣布,将撤出西班牙市场的新闻聚合服务。然而,据最新报道,在谷歌新闻宣布退出之后,西班牙媒体的行业组织又开始呼吁谷歌留下,他们担心未来网站流量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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