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文规范银行委托贷款

银监会1月16日下午在其官网发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以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及管理。目前,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委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受托银行越位承担风险、借道规避监管要求等。此前,并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

上述《办法》中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商业银行按照责利匹配的原则,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在业务管理方面,规范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对商业银行受理业务的前提、签订合同的要素、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账户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方面,强化委托贷款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隔离委托贷款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并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分级授权管理。

资金来源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严禁接受下列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银行授信资金;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筹集的他人资金;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

资金用途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信贷政策。资金用途不得为以下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二是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三是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四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银监会表示,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星展银行中国银行业分析师陈姝瑾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这次规范银行委托贷款和之前影子银行监管方向是一样的,就是继续权责明确。之前银行参与影子银行业务操作多,主要是因为有贷款额度和存贷比限制,现在额度和存贷比都略放开,因此,去年银行信托和委托都已经减缓或者新增下降了。她表示:“相对来说,银行委托贷款存量肯定还是股份行比较大,比如兴业、招行、民生占比较大,工行、中行应该也有一些。但是因为并不是彻底禁止银行委托贷款,所以若说利润影响的话,应该都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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