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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保护不了“兵役良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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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保护不了“兵役良心犯”

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作出裁定,处罚因宗教信仰或信念等拒绝服役的“兵役良心犯”的规定不违宪。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刘星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作出裁定,处罚因宗教信仰或信念等拒绝服役的“兵役良心犯”的规定不违宪。

自由不能凌驾于保卫国家的职责

“兵役良心犯”是指在征兵制的国家中,因为宗教信仰或是对和平渴望的意识形态,反对接受国家征召的国民。此外,还有不少“兵役良心犯”是因为宗教信仰的驱使,拒绝军事学习;有的人是同性恋的身份,对于军中性别歧视的文化感到格格不入,拒绝服兵役;甚至也有纯粹反对将军队文化中的恶习带入社会,拒绝成为欺凌文化的传承者。

韩国兵役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接到现役或社会服务人员入伍通知书后,入伍当天或召集日起3天内若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者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报告统计,韩国一年最多有约600位18岁到30岁的国民因此入监服刑。而从韩国1948年至今,已经有将近1.9万人因此坐牢。而他们出狱后,还必须面对社会上各种强大的歧视与压力,如出狱5年内还不能参加国家考试、不能在政府担任公职;而像是“三星”或是“现代”这种大企业,也因为社会观问题,不会雇佣“拒绝国家义务”的员工。

因宗教信仰、良心等理由拒服兵役是否可被认定为“正当理由”成为此次审判的焦点。在9名法官中,4人认为符合宪法,4人认为违反宪法,1人驳回,最终裁定兵役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不违宪。

宪法法院认为,处罚条例旨在确保兵力资源和谋求公平的兵役负担,立法目的正当,以刑罚强制履行兵役的做法是为实现立法目的的合理手段。宪法法院曾多次强调:“如果国家安全得不到保护,就不能确保人类的尊严和价值。良知自由不能凌驾于保卫国家的职责之上。”

但同时,宪法法院认为,在未规定以其他形式服役的情况下对“兵役良心犯”进行处罚侵犯良心自由,并要求到2019年12月31日前修订兵役法第5条,为“兵役良心犯”制定其他服役方式。在此之前,该条例依然有效。但若该条例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修订,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失去效力。

这是宪法法院第四次对“兵役良心犯”的处罚规定作出合宪的裁定。2004年8月、10月和2011年8月,宪法法院均裁定兵役法的处罚条例符合宪法。

地方法院“兵役良心犯”判决不一

韩国宪法法院这次作出的判决,源于28名拒服兵役者以宪法保障思想自由为由,对兵役法提出上诉。

许多国家的宪法都保障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思想自由,韩国也不例外。但在韩国的兵役法中,又规定成年男子有进入军队服兵役的义务,造成韩国兵役制度跟宪法精神的冲突。

韩国市民团体从2004年就开始将“兵役良心犯”的案件提交宪法法院,希望判决抵触宪法,以去除良心犯的污名。

但是,韩国司法部、立法部、行政部全部对此问题持消极态度。韩国法院一般对良心拒服兵役者处以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的“标准判决”。韩国宪法法院对出于良心拒服兵役相关条款作出过两次符合宪法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一线法官们开始出面敦促作出改变,称“保护少数人人权不是多数人进行表决的问题”。为良心拒服兵役者进行辩护的吴斗镇律师表示:“敏感的军队问题只能看舆论的动向。只有牵头保护少数人的宪法法院作出判断,政府、立法部门也才会出面。”

但市民团体也没有放弃,继续上诉。终于在2016年10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的上诉庭作出历史性的裁决,认为良心犯并没有犯罪,不应服刑;并且希望宪法法庭释宪,解释兵役法与宪法的歧异之处。

而釜山地方法院也在2016年12月27日,对地方个案作出无罪的判决,让韩国长期关注兵役良心犯的市民团体再度受到鼓励。

在2017年8月,就有7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年轻人获判无罪,这在韩国司法史上前所未见。自2004年韩国首个出于良心拒服兵役无罪判决后,目前获判无罪的案例共有42件,其中38件是2015年5月后所做的判决,单在2017年就有25件。

2018年2月1日,釜山的一个上诉法院在审理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案件时,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认为根据韩国宪法,国家有义务履行所签署的国际法。韩国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权利,法院认为“监禁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做法,违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因此服兵役可以被视为拒绝入伍的‘合法理由’”。这项判决引发高度关注,许多人也认为这将对法律界产生正面的影响。

初审法院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无罪的案件逐年增加(2015年6件、2016年7件、2017年25件),待判决的案件数也从平均100件增加到500多件,这表明韩国司法界对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态度有所转变。

韩国即将改革严苛的兵役制度

众所周知,韩国实行义务征兵制。根据韩国兵役法规定,韩国籍男性需在19岁时接受兵役厅体检,并在20岁至30岁期间根据体检等级和相关规定入伍服兵役。

韩国兵役体检等级共分7级,其中1至3级是现役兵合格人选,分别编入现役陆海空三军。4级则是部分项目未达标的人员,会被派遣至国家及地方政府机构或公共团体做“公益勤务要员”。5级人员会被编入第二国民役,仅在紧急情况时出动。6级则是属于有严重疾病或精神障碍的人员,可免除兵役。7级则视为无法断定身体状况,次年须重新检查。不同兵种的服役期限也略有不同,一般服役期限为21个月。

一般情况下,韩国男生高中毕业后如果没有考上大学,会马上收到入伍通知。大学生一般会在大二休学,服完两年兵役后再继续完成学业。在收到入伍通知后,若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入伍,延迟的次数不能超过五次。例如,大学生可以为学业推迟入伍,但在30岁之前必须入伍服役。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只有身患严重疾病、家庭有特殊情况或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等方可被减免兵役。在韩国男足历史性闯进2002世界杯四强后,韩国当局便给予了10名国脚只需服兵役一个月的“奖励”。此外,韩国政府为扶持尖端科技产业,还规定了一些理工类专业的高级人才也可享受免兵役的优待。

在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作出裁决后,韩国国防部随即发布声明表示,他们持续考虑替代兵役的选项,并“将依照宪法法院判决,在最快时间制定政策”。

在大选之前,总统文在寅的竞选团队曾表示支持引入替代兵役制。有三项替代兵役法案正在国会等待审议,这些法案将使青年男子可以选择在社会福利机构中为残疾人或者老年人服务,或从事救灾工作,以替代在军队服役。同时缩短服役期限。

卢武铉政府执政时期的2003年,韩国陆军兵役期限从26个月缩短至24个月,2007年进一步缩短至18个月。李明博政府执政时期的2011年,兵役期限重新延长至21个月。朴槿惠政府曾计划将期限缩减至18个月,但国防部认为缩减兵期至18个月有一定的困难,会出现兵力空缺,表示将停止向警察等部门提供轮班、替班服务人力,而这又遭到警察厅和中小企业厅等相关部门的反对。

今年5月3日,韩国国防部发言人崔贤洙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为了落实总统文在寅竞选期间就军改作出的承诺,国防部将向文在寅提交《国防改革2.0》方案,内容涉及把义务兵役制的兵役期由目前的21个月缩短至18个月(以陆军为准)。

根据方案,国防部将在今后两年6个月内逐渐缩短兵役期,争取到2020年11月把服兵役期缩短至18个月。新政惠及对象也包括目前正在服兵役的官兵,由于他们的总体服役期限将有所缩短,因此退伍时间有望提前。

崔贤洙表示,目前国防部尚未向青瓦台提交相关方案,因此不宜公开尚未确定的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国防部将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兵役期缩短工作,并为此研究具体的落实时间和方案等。

但也有许多人反对修改兵役制度,称必须首先履行参军义务。保守派议员郑真硕在去年年底国会年度审计会议中说,宪法规定国防是一项义务。如果拒服兵役是有良心的行为,那么难道宪法是违背良心的?

责任编辑:马蓉蓉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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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保护不了“兵役良心犯”

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作出裁定,处罚因宗教信仰或信念等拒绝服役的“兵役良心犯”的规定不违宪。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刘星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作出裁定,处罚因宗教信仰或信念等拒绝服役的“兵役良心犯”的规定不违宪。

自由不能凌驾于保卫国家的职责

“兵役良心犯”是指在征兵制的国家中,因为宗教信仰或是对和平渴望的意识形态,反对接受国家征召的国民。此外,还有不少“兵役良心犯”是因为宗教信仰的驱使,拒绝军事学习;有的人是同性恋的身份,对于军中性别歧视的文化感到格格不入,拒绝服兵役;甚至也有纯粹反对将军队文化中的恶习带入社会,拒绝成为欺凌文化的传承者。

韩国兵役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接到现役或社会服务人员入伍通知书后,入伍当天或召集日起3天内若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者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报告统计,韩国一年最多有约600位18岁到30岁的国民因此入监服刑。而从韩国1948年至今,已经有将近1.9万人因此坐牢。而他们出狱后,还必须面对社会上各种强大的歧视与压力,如出狱5年内还不能参加国家考试、不能在政府担任公职;而像是“三星”或是“现代”这种大企业,也因为社会观问题,不会雇佣“拒绝国家义务”的员工。

因宗教信仰、良心等理由拒服兵役是否可被认定为“正当理由”成为此次审判的焦点。在9名法官中,4人认为符合宪法,4人认为违反宪法,1人驳回,最终裁定兵役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不违宪。

宪法法院认为,处罚条例旨在确保兵力资源和谋求公平的兵役负担,立法目的正当,以刑罚强制履行兵役的做法是为实现立法目的的合理手段。宪法法院曾多次强调:“如果国家安全得不到保护,就不能确保人类的尊严和价值。良知自由不能凌驾于保卫国家的职责之上。”

但同时,宪法法院认为,在未规定以其他形式服役的情况下对“兵役良心犯”进行处罚侵犯良心自由,并要求到2019年12月31日前修订兵役法第5条,为“兵役良心犯”制定其他服役方式。在此之前,该条例依然有效。但若该条例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修订,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失去效力。

这是宪法法院第四次对“兵役良心犯”的处罚规定作出合宪的裁定。2004年8月、10月和2011年8月,宪法法院均裁定兵役法的处罚条例符合宪法。

地方法院“兵役良心犯”判决不一

韩国宪法法院这次作出的判决,源于28名拒服兵役者以宪法保障思想自由为由,对兵役法提出上诉。

许多国家的宪法都保障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思想自由,韩国也不例外。但在韩国的兵役法中,又规定成年男子有进入军队服兵役的义务,造成韩国兵役制度跟宪法精神的冲突。

韩国市民团体从2004年就开始将“兵役良心犯”的案件提交宪法法院,希望判决抵触宪法,以去除良心犯的污名。

但是,韩国司法部、立法部、行政部全部对此问题持消极态度。韩国法院一般对良心拒服兵役者处以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的“标准判决”。韩国宪法法院对出于良心拒服兵役相关条款作出过两次符合宪法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一线法官们开始出面敦促作出改变,称“保护少数人人权不是多数人进行表决的问题”。为良心拒服兵役者进行辩护的吴斗镇律师表示:“敏感的军队问题只能看舆论的动向。只有牵头保护少数人的宪法法院作出判断,政府、立法部门也才会出面。”

但市民团体也没有放弃,继续上诉。终于在2016年10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的上诉庭作出历史性的裁决,认为良心犯并没有犯罪,不应服刑;并且希望宪法法庭释宪,解释兵役法与宪法的歧异之处。

而釜山地方法院也在2016年12月27日,对地方个案作出无罪的判决,让韩国长期关注兵役良心犯的市民团体再度受到鼓励。

在2017年8月,就有7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年轻人获判无罪,这在韩国司法史上前所未见。自2004年韩国首个出于良心拒服兵役无罪判决后,目前获判无罪的案例共有42件,其中38件是2015年5月后所做的判决,单在2017年就有25件。

2018年2月1日,釜山的一个上诉法院在审理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案件时,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认为根据韩国宪法,国家有义务履行所签署的国际法。韩国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权利,法院认为“监禁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做法,违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因此服兵役可以被视为拒绝入伍的‘合法理由’”。这项判决引发高度关注,许多人也认为这将对法律界产生正面的影响。

初审法院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无罪的案件逐年增加(2015年6件、2016年7件、2017年25件),待判决的案件数也从平均100件增加到500多件,这表明韩国司法界对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态度有所转变。

韩国即将改革严苛的兵役制度

众所周知,韩国实行义务征兵制。根据韩国兵役法规定,韩国籍男性需在19岁时接受兵役厅体检,并在20岁至30岁期间根据体检等级和相关规定入伍服兵役。

韩国兵役体检等级共分7级,其中1至3级是现役兵合格人选,分别编入现役陆海空三军。4级则是部分项目未达标的人员,会被派遣至国家及地方政府机构或公共团体做“公益勤务要员”。5级人员会被编入第二国民役,仅在紧急情况时出动。6级则是属于有严重疾病或精神障碍的人员,可免除兵役。7级则视为无法断定身体状况,次年须重新检查。不同兵种的服役期限也略有不同,一般服役期限为21个月。

一般情况下,韩国男生高中毕业后如果没有考上大学,会马上收到入伍通知。大学生一般会在大二休学,服完两年兵役后再继续完成学业。在收到入伍通知后,若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入伍,延迟的次数不能超过五次。例如,大学生可以为学业推迟入伍,但在30岁之前必须入伍服役。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只有身患严重疾病、家庭有特殊情况或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等方可被减免兵役。在韩国男足历史性闯进2002世界杯四强后,韩国当局便给予了10名国脚只需服兵役一个月的“奖励”。此外,韩国政府为扶持尖端科技产业,还规定了一些理工类专业的高级人才也可享受免兵役的优待。

在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作出裁决后,韩国国防部随即发布声明表示,他们持续考虑替代兵役的选项,并“将依照宪法法院判决,在最快时间制定政策”。

在大选之前,总统文在寅的竞选团队曾表示支持引入替代兵役制。有三项替代兵役法案正在国会等待审议,这些法案将使青年男子可以选择在社会福利机构中为残疾人或者老年人服务,或从事救灾工作,以替代在军队服役。同时缩短服役期限。

卢武铉政府执政时期的2003年,韩国陆军兵役期限从26个月缩短至24个月,2007年进一步缩短至18个月。李明博政府执政时期的2011年,兵役期限重新延长至21个月。朴槿惠政府曾计划将期限缩减至18个月,但国防部认为缩减兵期至18个月有一定的困难,会出现兵力空缺,表示将停止向警察等部门提供轮班、替班服务人力,而这又遭到警察厅和中小企业厅等相关部门的反对。

今年5月3日,韩国国防部发言人崔贤洙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为了落实总统文在寅竞选期间就军改作出的承诺,国防部将向文在寅提交《国防改革2.0》方案,内容涉及把义务兵役制的兵役期由目前的21个月缩短至18个月(以陆军为准)。

根据方案,国防部将在今后两年6个月内逐渐缩短兵役期,争取到2020年11月把服兵役期缩短至18个月。新政惠及对象也包括目前正在服兵役的官兵,由于他们的总体服役期限将有所缩短,因此退伍时间有望提前。

崔贤洙表示,目前国防部尚未向青瓦台提交相关方案,因此不宜公开尚未确定的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国防部将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兵役期缩短工作,并为此研究具体的落实时间和方案等。

但也有许多人反对修改兵役制度,称必须首先履行参军义务。保守派议员郑真硕在去年年底国会年度审计会议中说,宪法规定国防是一项义务。如果拒服兵役是有良心的行为,那么难道宪法是违背良心的?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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