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发布贯彻落实扩大开放相关举措

上海保监局贯彻落实扩大开放相关举措

一、关于扩大外资经纪机构经营范围

2018年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银保监会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并同步印发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明确扩大外资保险经纪机构经营范围。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精神,按照快事快办原则,启动绿色通道,针对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的变更经营范围申请提供了一站式审核服务。2018年4月27日,我局正式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换证手续,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后续,我局根据申请于5月9日完成了怡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的审核工作并为其换发许可证。

二、关于保险专业代理对外开放

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6月19日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两类外资主体可以在华设立机构经营保险专业代理业务:一是经营保险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境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二是开业3年以上的在华外资保险公司。下一步,我局将在银保监会统一部署下,做好外资保险专业代理对外开放工作。

三、关于保险公估对外开放

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6月19日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两类外资主体可以在华设立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一是经营保险公估业务3年以上的境外保险公估机构;二是开业3年以上的在华外资保险公司。下一步,我局将在银保监会统一部署下,做好外资保险公估对外开放工作。

四、区域再保险中心建设

作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一部分,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在上海自贸区建设国家战略大背景下,从2014年就开始启动,经过4年多的积极推进,目前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是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再保险市场产业链。上海已有3家外资再保险公司、2家中资再保险分公司、劳合社(中国)公司与1家自保公司。此外,根据2017年数据,上海还有21家直保公司开展了再保险业务。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再保险经纪业务较为活跃,全国第1家中资控股的专业再保险经纪公司也在上海自贸区。

二是上海保交所建设再保险平台工作取得成效。2018年1月原中国保监会发文委托上海保交所管理中国再保险登记系统。凡与我境内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的境内外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经纪人都要在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上海保交所开发建设了国际再保险平台,涵盖邀约、交易、签约、账务、结算、摊赔、报表等功能,可以实现再保险分出机构、分入机构、经纪机构多方参与的电子化再保险交易。上海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再保险合同已通过平台完成首单签约与后续服务。

三是《上海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总体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再保险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保险业务,根据银保监会要求,我局正在牵头研究编制《上海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总体规划》,在修改完善后提交银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推动发布实施。

四是开展了再保险区块链应用试验。上海再保险市场主体与科技公司合作,对区块链技术在再保领域的应用进行实验,在此基础上发布了技术白皮书,并向行业提出倡议,建议共同打造区块链公司间再保交易平台,推动再保交易方式的转型升级。

五、航运保险中心建设

同样是作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航运保险中心建设在过去5年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是实现了航运保险机构与业务在上海集聚。全国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均在上海,促进航运保险集中管理与集约经营。上海设立了第一家航运保险类自保公司,支持中远海运集团的风险管理需要。支持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发展,目前会员单位在全国航运保险市场的份额合计超过90%。推动航运保险业务集中经营,上海市场航运保费规模全国占比25%,超过香港同期航运保费规模。

二是成功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2015年7月起,将航运保险产品管理由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改为由行业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注册管理。开发上线电子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7×24小时在线注册服务。对标国际惯例改革保险产品管理规则,不再要求市场主体申报费率、允许注册外文产品、允许行业协会和保险经纪人注册产品。注册制改革受到行业广泛欢迎,促进了航运保险产品的开发与引进,目前累计在用注册条款超过3000个,超过注册制实施前5年已备案航运保险条款总和。国务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广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

三是有效提升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支持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加入全球最大航运保险组织——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 Marine Insurance,简称IUMI),成功推荐7名国内业界人士成为IUMI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更好反映中国航运保险业的诉求。举办两届“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为业界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国际交流平台,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保险中心建设的品牌项目。最近,我们正在向中国银保监会积极申请,支持在上海举办IUMI亚洲年会,从而进一步提升上海在国际航运保险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资金运用中心建设

作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第三个支柱,上海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中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相当成效。

一是上海保险资管机构优势明显。截止目前,共有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在上海,虽然数量仅占全国1/3,但是合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6.42万亿,占全国保险资管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的51%。

二是重点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国保险投资公司是保险业直接对接实体经济和服务国家战略的行业平台,在把握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发展、服务业升级、先进制造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战略方面发挥了行业示范引领效应。

三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发行保险资管产品,对接中远海运集团“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船舶制造和造船基地建设资金需求;对接招商局轮船“一带一路”经济带港口建设项目等。

四是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落实银保监会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精神,协助上海市报送金融业扩大开放的项目。5月2日,银保监会批准工银安盛人寿保险公司在上海筹建资产管理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公司由工商银行、法国安盛集团和五矿集团三家合资成立。

七、以“一带一路”再保险业务为重点,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加快发展

上海保险交易所的设立,本身就是国家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保险交易所的主要功能,主要是一个为保险、再保险、保险资管提供风险交易及相关产品服务的场所和设施。保交所正式挂牌两年,初期聚焦基础功能建设,已经初步实现了保险交易、信息披露、登记托管、资金清算等相关功能,为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场内交易市场打下了基础,可以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监管、服务市场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支持保交所发挥行业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通过创新和发展“一带一路”再保险业务,持续丰富交易内涵,积极引领保险交易生态变革,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八、发展离岸保险业务

离岸保险是指由我国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外风险标的或非居民提供的风险保障服务,又称离岸风险保险。离岸保险的方式以跨境再保险为主,是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提出要积极发展离岸保险,具有明确的现实意义。下一步,我们需要结合编制发布上海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的契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海发展离岸保险业务的政策支持,在优化环境、创新驱动、市场合作等方面推动离岸保险业务发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