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驻教育部纪检组通过中纪委网站对华中科技大学一起公车私用典型进行通报。
通报称,2003年底,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配备一台公务用车。2004年至2013年底,该校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处长、学校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万青云负责该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在该车辆使用过程中,万青云存在公车私用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华中科技大学纪委给予万青云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表示,教育部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据党纪政纪快查严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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