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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裁冗员、减税、降社保,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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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裁冗员、减税、降社保,一个都不能少

减税政策频繁出台,税收还在高速增长,问题出在 “没有拧住税收的阀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葛长银 中国农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据财政部门公布的数据,2018年上半年个税收入8127亿元,同比增长20.3%,前7个月个税收入9225亿元,同比增20.6%,而就在三年前,也就是2015年,全年个税收入也只有8618亿元。个税征收业绩可谓抢眼。

在中央三令五申减税降费大背景下,暂不考虑这些披露的数据是否有问题,两位数的增长速度确实让人感觉“降税工作华而不实”,有违中央为纳税人减负的精神,也难怪数据披露后引起全社会的“哗然”。

纵观各种言论,不论是企业界蒋锡培先生的肺腑建言,还是部分经济学家的借势发言,或是众多网民的仗义执言,多是从“自己角度”的一家之言。而一个国家的财税政策,恰恰需要通盘考虑,不仅要考虑纳税人减负的问题,还要考虑财政支出的压缩问题——比如裁减冗员,因为后者决定前者,解决后者才能根本解决前者。

先说裁员问题。裁员的目的是“釜底抽薪”地减轻财政负担。在我国的财政支出中,最让人非议的就是“人头费”,即在各级管理部门吃财政饭的人头偏多。纳税人供养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天经地义,但若是供养一些贪官和冗员,就有违天道。从眼下长生公司“疫苗事件”被处理的各类人员可以断定,目前纳税人确实在养活一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贪官和懒官,这些人员必须裁减。理由有三:一是可以清理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净化公务员队伍;二是减轻财政负担,从支出源头为纳税人减负;三是坚决落实高层的反腐精神:贪腐分子已经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必须严厉惩处,以儆天下。

如果说一个单位裁减人员不好下手,那么清理吃财政饭的贪腐分子,就是众望所归。国地税合并后,各地税务机关人员“拥挤”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员也不比药监部门少。2018年1月4日《北京晚报》报道《北京朝阳区一税务所“组团”腐败26人被立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小官贪腐”案件,被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定性为“严重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其规模、数额以及恶劣影响在近几年基层纪委查办案件过程中都极为少见。”这种“极为少见”应该理解为“很少查出”,所以各地纪检尚需努力。在北京,一个税务所的26名“税收执法者”全部被抓,无一幸免,可以想象基层税务系统的腐败程度。那么在内蒙古乌海、新疆昌吉等边远地区,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但这些地区部分税务人员的“吃拿卡要”至今可见或耳闻,他们的所作所为足以败坏广大税务工作者成年累月辛辛苦苦积累的为国收税的正面形象,早一天清除,税收事业就少受一天损失。

再说减税问题。在国际贸易战正酣、国内经济实体不振的背景下,减税无疑已成为除了税收征管部门之外整个社会的共识。在中央的主导下,减税政策频繁出台,税收还在高速增长,问题出在 “没有拧住税收的阀门”。比如个税,其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有三:一是国人的收入确实越来越多,依据“收入越高税率更高”的个税递进税率,个税增长肯定大于工资增长;二是税控措施越来越严,以前能逃税的,现在逃不了了,征收的税款自然越来越多;三是基层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高,有考核指标激励,他们每个人超额完成征收任务也是常态,况且征收任务每年都会随着财政预算指标的增加而增加——预算增加+超额完成,个税大幅度增长就成定局。

由此可以看出,税收的“阀门”掌握在基层广大征管人员的手里,或者说他们手里掌握着税款征收的“尺度”。优惠政策再多,只要他们肩头扛着“工作量”一样的征收指标,又有业绩考核,不征收的项目也会被纳入征收范围;尤其是税源紧张地区,滥用征收政策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每一个征管人员都超额完成“工作量”,国家的降税政策就不能落地。拧住“阀门”的方法也很简单:在财政预算方面,限定税收增长指标必须与经济增长指标同步,超过算失职;税收指标分解到基层税务机关征管人员头上,也必须保持同步,超收扣奖金。

刷爆民企朋友圈的“蒋锡培建议”,是基于民营企业的角度提出的,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热捧顺理成章。但作为国家的税收制度,不能只考虑民营企业的问题,更要考虑全部企业的问题。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决定着“税收制度主要是依据国企制定的”。所以,蒋锡培先生的建议顺应减税的历史潮流,值得赞许。但个别具体建议不敢苟同,比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将税率统一从25%降到20%,民营企业减税500万,国有银行就可能减税500亿,这财政部门不干,全国人民也不答应。限于民营企业的难处,可以考虑针对民营企业出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再说说降社保。纵观各种新政,对民营企业冲击最大的应该是社保。社保费用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成本支出,按各地平均工资计算,一般占工资的40%左右。因我国的平均工资往往掩盖了低收入人群的现状,社保的缴纳情况各地也会实事求是“打折”,比如北京的社保制度,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确定。但不论是5080元还是3387元,跟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都相差很大。那些刚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群体,会存在交不起社保的问题,而这些低收入人群,多集中在民营企业。所以,对民营企业冲击最大的应该是2019年开始由税务机关统一严格征收的社保新政,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会大幅度上升,以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许会被这次社保新政抵消。民营企业对社会的最大贡献是吸收大量就业人群。社保制度应针对这个群体的难处,出台相应政策,把他们的社保成本降下来,让他们活下去。

为纳税人减负,必须同时做好裁员、减税、降社保这三件事,才能达到目的。

最后提醒我国财政支出必须遵守的一个规则: “要有多少米做多少饭”,以米定饭,不能以饭定米。落实在具体的财税政策方面,就是确定适度税率后,以征收的税款确定支出,不能以设想的支出确定征收的税款,更不能在老百姓碗里抢米。不然,问题就真的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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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裁冗员、减税、降社保,一个都不能少

减税政策频繁出台,税收还在高速增长,问题出在 “没有拧住税收的阀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葛长银 中国农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据财政部门公布的数据,2018年上半年个税收入8127亿元,同比增长20.3%,前7个月个税收入9225亿元,同比增20.6%,而就在三年前,也就是2015年,全年个税收入也只有8618亿元。个税征收业绩可谓抢眼。

在中央三令五申减税降费大背景下,暂不考虑这些披露的数据是否有问题,两位数的增长速度确实让人感觉“降税工作华而不实”,有违中央为纳税人减负的精神,也难怪数据披露后引起全社会的“哗然”。

纵观各种言论,不论是企业界蒋锡培先生的肺腑建言,还是部分经济学家的借势发言,或是众多网民的仗义执言,多是从“自己角度”的一家之言。而一个国家的财税政策,恰恰需要通盘考虑,不仅要考虑纳税人减负的问题,还要考虑财政支出的压缩问题——比如裁减冗员,因为后者决定前者,解决后者才能根本解决前者。

先说裁员问题。裁员的目的是“釜底抽薪”地减轻财政负担。在我国的财政支出中,最让人非议的就是“人头费”,即在各级管理部门吃财政饭的人头偏多。纳税人供养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天经地义,但若是供养一些贪官和冗员,就有违天道。从眼下长生公司“疫苗事件”被处理的各类人员可以断定,目前纳税人确实在养活一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贪官和懒官,这些人员必须裁减。理由有三:一是可以清理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净化公务员队伍;二是减轻财政负担,从支出源头为纳税人减负;三是坚决落实高层的反腐精神:贪腐分子已经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必须严厉惩处,以儆天下。

如果说一个单位裁减人员不好下手,那么清理吃财政饭的贪腐分子,就是众望所归。国地税合并后,各地税务机关人员“拥挤”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员也不比药监部门少。2018年1月4日《北京晚报》报道《北京朝阳区一税务所“组团”腐败26人被立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小官贪腐”案件,被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定性为“严重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其规模、数额以及恶劣影响在近几年基层纪委查办案件过程中都极为少见。”这种“极为少见”应该理解为“很少查出”,所以各地纪检尚需努力。在北京,一个税务所的26名“税收执法者”全部被抓,无一幸免,可以想象基层税务系统的腐败程度。那么在内蒙古乌海、新疆昌吉等边远地区,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但这些地区部分税务人员的“吃拿卡要”至今可见或耳闻,他们的所作所为足以败坏广大税务工作者成年累月辛辛苦苦积累的为国收税的正面形象,早一天清除,税收事业就少受一天损失。

再说减税问题。在国际贸易战正酣、国内经济实体不振的背景下,减税无疑已成为除了税收征管部门之外整个社会的共识。在中央的主导下,减税政策频繁出台,税收还在高速增长,问题出在 “没有拧住税收的阀门”。比如个税,其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有三:一是国人的收入确实越来越多,依据“收入越高税率更高”的个税递进税率,个税增长肯定大于工资增长;二是税控措施越来越严,以前能逃税的,现在逃不了了,征收的税款自然越来越多;三是基层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高,有考核指标激励,他们每个人超额完成征收任务也是常态,况且征收任务每年都会随着财政预算指标的增加而增加——预算增加+超额完成,个税大幅度增长就成定局。

由此可以看出,税收的“阀门”掌握在基层广大征管人员的手里,或者说他们手里掌握着税款征收的“尺度”。优惠政策再多,只要他们肩头扛着“工作量”一样的征收指标,又有业绩考核,不征收的项目也会被纳入征收范围;尤其是税源紧张地区,滥用征收政策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每一个征管人员都超额完成“工作量”,国家的降税政策就不能落地。拧住“阀门”的方法也很简单:在财政预算方面,限定税收增长指标必须与经济增长指标同步,超过算失职;税收指标分解到基层税务机关征管人员头上,也必须保持同步,超收扣奖金。

刷爆民企朋友圈的“蒋锡培建议”,是基于民营企业的角度提出的,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热捧顺理成章。但作为国家的税收制度,不能只考虑民营企业的问题,更要考虑全部企业的问题。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决定着“税收制度主要是依据国企制定的”。所以,蒋锡培先生的建议顺应减税的历史潮流,值得赞许。但个别具体建议不敢苟同,比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将税率统一从25%降到20%,民营企业减税500万,国有银行就可能减税500亿,这财政部门不干,全国人民也不答应。限于民营企业的难处,可以考虑针对民营企业出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再说说降社保。纵观各种新政,对民营企业冲击最大的应该是社保。社保费用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成本支出,按各地平均工资计算,一般占工资的40%左右。因我国的平均工资往往掩盖了低收入人群的现状,社保的缴纳情况各地也会实事求是“打折”,比如北京的社保制度,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确定。但不论是5080元还是3387元,跟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都相差很大。那些刚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群体,会存在交不起社保的问题,而这些低收入人群,多集中在民营企业。所以,对民营企业冲击最大的应该是2019年开始由税务机关统一严格征收的社保新政,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会大幅度上升,以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许会被这次社保新政抵消。民营企业对社会的最大贡献是吸收大量就业人群。社保制度应针对这个群体的难处,出台相应政策,把他们的社保成本降下来,让他们活下去。

为纳税人减负,必须同时做好裁员、减税、降社保这三件事,才能达到目的。

最后提醒我国财政支出必须遵守的一个规则: “要有多少米做多少饭”,以米定饭,不能以饭定米。落实在具体的财税政策方面,就是确定适度税率后,以征收的税款确定支出,不能以设想的支出确定征收的税款,更不能在老百姓碗里抢米。不然,问题就真的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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