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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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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劳动者应当通过其与用人单位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主张双倍工资。

 孙某 2010 年 1 月 1 日入职某公司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 5000 元, 后孙某因为与公司经理不快,2015 年 1 月 1 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孙某 2015 年 3 月 1 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300000 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 10 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 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 2 个月开始的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这一个月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用工后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不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对此不给予否定性评价。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 劳动者离职呢?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已经给了明确答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 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 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 11 个月。 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应适用追 索劳动报酬的时效规定,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第二种观点,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属于对 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时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当然我们同意第二种观点。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所谓劳动报酬顾名思义 是劳动者因为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也就是按劳取酬,不劳不获,而双倍工资实际上是对因用人单位未 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给予的惩罚。劳动合同法规定双倍工资的立法本意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防止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范用工关系。对 于用工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已经明确规定视为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工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不在保护劳动者主张的双倍工资,因为此时自用工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也就是此时法律拟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定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通过其与用人单位 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主张双倍工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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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劳动者应当通过其与用人单位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主张双倍工资。

 孙某 2010 年 1 月 1 日入职某公司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 5000 元, 后孙某因为与公司经理不快,2015 年 1 月 1 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孙某 2015 年 3 月 1 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300000 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 10 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 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 2 个月开始的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这一个月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用工后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不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对此不给予否定性评价。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 劳动者离职呢?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已经给了明确答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 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 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 11 个月。 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应适用追 索劳动报酬的时效规定,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第二种观点,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属于对 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时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当然我们同意第二种观点。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所谓劳动报酬顾名思义 是劳动者因为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也就是按劳取酬,不劳不获,而双倍工资实际上是对因用人单位未 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给予的惩罚。劳动合同法规定双倍工资的立法本意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防止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范用工关系。对 于用工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已经明确规定视为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工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不在保护劳动者主张的双倍工资,因为此时自用工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也就是此时法律拟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定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通过其与用人单位 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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