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研发生产仿制药品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天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研发生产仿制药品,依托中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仿制药的技术攻关。

将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仿制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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