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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遭遇「中国式」难题 特许式扩张 怎样化解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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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遭遇「中国式」难题 特许式扩张 怎样化解股权纠纷?

不论在大陆还是在麦当劳全球的特许经营体系中,加盟者都无权将门店权益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他人,包括完全转让和部分股权转让的形式。

【案例重现】

日前,麦当劳湖南地区的加盟商——湖南迈湘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湘投资」)被李波等人就加盟商股权代持纠纷向长沙当地法院提起上诉,麦当劳「隐形股东」问题就此浮出水面。

根据麦当劳严格的加盟制度,不允许存在多名不是一个家庭成员的股东或隐形股东的现象。而在迈湘餐饮的工商注册登记数据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显名股东李清江9500万,占95%的股份;梁珍珍500万,占5%的股份,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主体。隐名股东李波等人也承认,确实他们4人的股份没有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显现,但是在大陆代持股份是合理合法的,应该受法律保护。

股权代持,又称隐名投资、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是指一方实际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是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记名股票等法律文件或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发起人却为他人的一种法律现象。作为直接持有股权的一种变通方式,股权代持因其隐密性和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资者能更便捷地做出适当的股权安排。

即便代持人向证监会郑重承诺其所持股份权属清晰,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的情形,但是股权代持在许多公司的确存在,股东因股权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法院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和融投资市场的重要环节,股权代持是目前资本界和监管层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麦当劳的「隐形股东」

从2011年下半年起,麦当劳(中国区)就开始向外界大力推广「发展式特许经营」业务。「发展式特许经营」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地理范围内(比如一个省),麦当劳授予特许经营商运营现有餐厅和开设新餐厅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区域加盟商。

公开数据显示,湖南迈湘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为湖南麦当劳的幕后实际运营商,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目前负责麦当劳在湖南全省55家门店的经营业务,也正是麦当劳「发展式特许经营」业务在湖南当地的指定运营商。

据悉,原湖南麦当劳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到2012年时在长沙、株洲、岳阳等地开设了38家门店,包括2家得来速汽车餐厅。在2012年7月,迈湘餐饮收购麦当劳在湖南当时的所有门店,同年10月1日,正式接手麦当劳在湖南的业务。两年内关了4家店,开了21家新店,总投资超过5亿元。

而据李波等人表示,迈湘餐饮显名股东李清江,与其四人(李波、郑晓静、郑波、刘斐)在2012年9月16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己方累计出资了3000万用于麦当劳餐厅的经营,享有35%收益及权益。李波称,之所以能拿下麦当劳湖南的特许经营权,全靠他和其他三位股东的介绍和运作。在运作麦当劳与迈湘合作的这一事件中,他充当的是中间人角色,也是他最先向李清江透露麦当劳特许经营的这一消息的。

而在迈湘餐饮的工商注册登记数据上,仅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股东李清江9500万,占95%的股份,梁珍珍500万,占5%的股份。迈湘餐饮方面则表示,公司的股东为李清江先生和梁珍珍女士,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主体。双方各执一词,即将对薄公堂。

「中国式」难题困扰麦当劳

迈湘食品正式接手湖南麦当劳是2012年10月1日,这源于麦当劳在中国推出的一项13个省份的加盟计划,而湖南是其中市场比较大的一家。收购前麦当劳在湖南有36家餐厅和2家新店,共38家餐厅,转让价达2.4亿元。

据了解,麦当劳此前在湖南的36家店都是自营,转为加盟代理主要是为了快速发展,赶超竞争对手肯德基的发展速度。现在,湖南加盟商的股权纠纷就暴出了冰山一角。有人质疑,其他省份的加盟商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隐名股东?

「这个事情是我们团队一起运作的,并且有请顾问团队来包装李清江,使之满足麦当劳的加盟条款。」李波说,尽管麦当劳有相当多的条款,但最终通过运作还是拿下来了。

「另一股东」郑晓静也称,因为麦当劳的要求也是与单独个人签约,所以,他们就推荐李清江为一致行动人。而且在大陆,代持股权也是受到保护的,所以,他们就选择了这样一种模式。

有特许经营连锁专家指出:不论在大陆还是在麦当劳全球的特许经营体系中,加盟者都无权将门店权益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他人,包括完全转让和部分股权转让的形式。甚至说加盟商死亡之后,加盟商的配偶、子女想要继承麦当劳加盟门店,也需要得到麦当劳公司的授权同意才可以。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正是「中国特色」,连麦当劳这种制度健全的公司照样也避免不了。甚至一些加盟商并不按麦当劳的相关条款执行,耍起了「中国式」的小聪明。比如在一些新店装修上,麦当劳是要求指定的装修商来施工的,一些加盟商为了降低成本,甚至不惜出钱让指定装修商只出名收钱,干活的却是加盟商自己另外请的人,以期降低成本。

股权代持纠纷给特许经营敲响警钟

制度健全如麦当劳这样的公司,照样也避免不了类似股权代持案件的发生,这不能说麦当劳在制度上有什么不合理,只能要求品牌方不断加强机制建设。长期关注连锁加盟的法律界人士认为,麦当劳唯一能做的只是在合同中明确不允许存在这种股权代持;然而大陆法律对股权代持是承认的,应该支持实际出资人的权利。这种股权代持在大陆相当普遍,麦当劳本身很难防范,这也是麦当劳与加盟商之间出现的一个新问题。

这件事情对麦当劳会产生一正一负的影响。负面影响是对麦当劳的加盟体系和品牌形象,甚至湖南市场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正面影响是麦当劳在后续的加盟过程中会吸取教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利瓦伊华认为,这种「中国式」变通的做法,正是很多中国连锁企业做不起来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软一硬」的措施。「一软」是指强化宣传企业文化和利益诱导;「一硬」是指需要订立健全的合同和一套强大的督导体系来约束。麦当劳这个案例给大陆的特许连锁企业提供了教训和启发。

有律师提醒,股权代持存在几个法律风险。一是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不记载实际股东的姓名,那么在法律上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也就为股东权利的行使设置了障碍;二是代持股人有可能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三是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四是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等,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的法律纠纷。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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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在大陆还是在麦当劳全球的特许经营体系中,加盟者都无权将门店权益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他人,包括完全转让和部分股权转让的形式。

【案例重现】

日前,麦当劳湖南地区的加盟商——湖南迈湘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湘投资」)被李波等人就加盟商股权代持纠纷向长沙当地法院提起上诉,麦当劳「隐形股东」问题就此浮出水面。

根据麦当劳严格的加盟制度,不允许存在多名不是一个家庭成员的股东或隐形股东的现象。而在迈湘餐饮的工商注册登记数据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显名股东李清江9500万,占95%的股份;梁珍珍500万,占5%的股份,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主体。隐名股东李波等人也承认,确实他们4人的股份没有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显现,但是在大陆代持股份是合理合法的,应该受法律保护。

股权代持,又称隐名投资、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是指一方实际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是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记名股票等法律文件或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发起人却为他人的一种法律现象。作为直接持有股权的一种变通方式,股权代持因其隐密性和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资者能更便捷地做出适当的股权安排。

即便代持人向证监会郑重承诺其所持股份权属清晰,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的情形,但是股权代持在许多公司的确存在,股东因股权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法院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和融投资市场的重要环节,股权代持是目前资本界和监管层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麦当劳的「隐形股东」

从2011年下半年起,麦当劳(中国区)就开始向外界大力推广「发展式特许经营」业务。「发展式特许经营」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地理范围内(比如一个省),麦当劳授予特许经营商运营现有餐厅和开设新餐厅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区域加盟商。

公开数据显示,湖南迈湘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为湖南麦当劳的幕后实际运营商,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目前负责麦当劳在湖南全省55家门店的经营业务,也正是麦当劳「发展式特许经营」业务在湖南当地的指定运营商。

据悉,原湖南麦当劳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到2012年时在长沙、株洲、岳阳等地开设了38家门店,包括2家得来速汽车餐厅。在2012年7月,迈湘餐饮收购麦当劳在湖南当时的所有门店,同年10月1日,正式接手麦当劳在湖南的业务。两年内关了4家店,开了21家新店,总投资超过5亿元。

而据李波等人表示,迈湘餐饮显名股东李清江,与其四人(李波、郑晓静、郑波、刘斐)在2012年9月16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己方累计出资了3000万用于麦当劳餐厅的经营,享有35%收益及权益。李波称,之所以能拿下麦当劳湖南的特许经营权,全靠他和其他三位股东的介绍和运作。在运作麦当劳与迈湘合作的这一事件中,他充当的是中间人角色,也是他最先向李清江透露麦当劳特许经营的这一消息的。

而在迈湘餐饮的工商注册登记数据上,仅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股东李清江9500万,占95%的股份,梁珍珍500万,占5%的股份。迈湘餐饮方面则表示,公司的股东为李清江先生和梁珍珍女士,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主体。双方各执一词,即将对薄公堂。

「中国式」难题困扰麦当劳

迈湘食品正式接手湖南麦当劳是2012年10月1日,这源于麦当劳在中国推出的一项13个省份的加盟计划,而湖南是其中市场比较大的一家。收购前麦当劳在湖南有36家餐厅和2家新店,共38家餐厅,转让价达2.4亿元。

据了解,麦当劳此前在湖南的36家店都是自营,转为加盟代理主要是为了快速发展,赶超竞争对手肯德基的发展速度。现在,湖南加盟商的股权纠纷就暴出了冰山一角。有人质疑,其他省份的加盟商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隐名股东?

「这个事情是我们团队一起运作的,并且有请顾问团队来包装李清江,使之满足麦当劳的加盟条款。」李波说,尽管麦当劳有相当多的条款,但最终通过运作还是拿下来了。

「另一股东」郑晓静也称,因为麦当劳的要求也是与单独个人签约,所以,他们就推荐李清江为一致行动人。而且在大陆,代持股权也是受到保护的,所以,他们就选择了这样一种模式。

有特许经营连锁专家指出:不论在大陆还是在麦当劳全球的特许经营体系中,加盟者都无权将门店权益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他人,包括完全转让和部分股权转让的形式。甚至说加盟商死亡之后,加盟商的配偶、子女想要继承麦当劳加盟门店,也需要得到麦当劳公司的授权同意才可以。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正是「中国特色」,连麦当劳这种制度健全的公司照样也避免不了。甚至一些加盟商并不按麦当劳的相关条款执行,耍起了「中国式」的小聪明。比如在一些新店装修上,麦当劳是要求指定的装修商来施工的,一些加盟商为了降低成本,甚至不惜出钱让指定装修商只出名收钱,干活的却是加盟商自己另外请的人,以期降低成本。

股权代持纠纷给特许经营敲响警钟

制度健全如麦当劳这样的公司,照样也避免不了类似股权代持案件的发生,这不能说麦当劳在制度上有什么不合理,只能要求品牌方不断加强机制建设。长期关注连锁加盟的法律界人士认为,麦当劳唯一能做的只是在合同中明确不允许存在这种股权代持;然而大陆法律对股权代持是承认的,应该支持实际出资人的权利。这种股权代持在大陆相当普遍,麦当劳本身很难防范,这也是麦当劳与加盟商之间出现的一个新问题。

这件事情对麦当劳会产生一正一负的影响。负面影响是对麦当劳的加盟体系和品牌形象,甚至湖南市场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正面影响是麦当劳在后续的加盟过程中会吸取教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利瓦伊华认为,这种「中国式」变通的做法,正是很多中国连锁企业做不起来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软一硬」的措施。「一软」是指强化宣传企业文化和利益诱导;「一硬」是指需要订立健全的合同和一套强大的督导体系来约束。麦当劳这个案例给大陆的特许连锁企业提供了教训和启发。

有律师提醒,股权代持存在几个法律风险。一是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不记载实际股东的姓名,那么在法律上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也就为股东权利的行使设置了障碍;二是代持股人有可能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三是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四是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等,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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