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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民营经济从落实减税减费政策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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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民营经济从落实减税减费政策开始

从静态测算来看,如果把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0%,可给以制造业为主的行业减税1.38万亿元。假设2019年将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合规率提高到50%,则养老保险征收可在现有基础上增长1.08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唐大杰,系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和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11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重申了宪法赋予民营企业的合法地位,是对近期关于民营企业退场论、国进民退等各种言论的有力否定。

目前,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10月末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八次提到了“落实”。接下来的政府工作,到了落实阶段,要切实落实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笔者认为,眼下首当其冲需要降低的是增值税税率和养老保险费率。

当前国内经济面对复杂因素困扰,下行压力巨大。预期中的减税、减负应该直接针对制造业,因为制造业和相关行业贡献了超过68%的就业岗位,更重要的是,要取得短期的、直接的刺激作用,必须按照现有的就业结构开药方。如果按照有些专家提出的,扶持高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高科技行业,其过程漫长且不说,已经失业的制造业大军仍然没有得到帮助。所以应该从现有的就业结构出发,设计扶持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减税降费,给制造业松绑。

制造业税负首当其冲的就是增值税。增值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39%),其中制造业的增值税贡献度又是最大(近50%),企业的每一笔增值都要收取16%的税收,增值税占制造业交易额的3%左右。降低制造业增值税,是对制造业的最直接减负。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有两层意义:一是可以简化税率,使得税收征缴过程更简便、高效,可以减少同行同业不同税的不公平现象,减少重复征税,减少对经济运转的扭曲;二是大幅度减税,将高档税率下调至低档税率,比如从16%降至10%,使适用高档税率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直接受益,对于稳定就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都有直接的作用。

我国目前的标准增税税率(16%)普遍高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日本(8%)、韩国(10%)、澳大利亚(10%)、泰国(7%)、越南(7%)和新加坡(7%)。美国则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类似的流转税。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偏高,会导致很多国内消费和服务转移到境外,不利于拉动内需。

笔者做过一个静态测算,如果把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0%,可给以制造业为主的行业减税1.38万亿元。减税后,在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2018年,税收收入仍可保持6.04%的增幅,基本与GDP增幅保持一致。这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预计的“全年税收收入增幅与现价GDP增幅大体相当”基本吻合。

即将来临的2019年社会保险将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预计征管力度将会大大提高。虽然政府多次出面表态,不会提高实际负担。但由于社会保险的全面覆盖,以往不规范的参保、缴费行为将会得到制止,更大范围的企业、职工参保是无可争议。当前社会保险存在保费不足、支付困难与征收不足、覆盖率低的恶性现象。以养老保险为例,中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是28%(企业负担20%,个人负担8%)。不论是企业还是职工都认为,缴费遵从度低、全社会覆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养老保险费率过高。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甚至高于瑞典(23.8%)等高福利国家,与国际上的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更是遥遥领先。

养老保险改革的首要任务应是理顺目前“高费率——低遵从度——低覆盖率——结余下降——市场不统一”这个恶性循环,应从调整政策的内在逻辑开始。笔者认为,要解决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难题,应先从提高企业、个人参保的遵从度和覆盖率着手。而提高遵从度,必应先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率。低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和个人的遵从度,从而提高覆盖率,做大养老保险的基础,达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良性循环,为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五年前,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保险改革指出了清晰的方向:“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笔者又做过一个测算,假设2019年将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合规率提高到50%,则养老保险征收可在现有基础上增长1.08倍。静态测算,如果保持全年基金收入达到上一年水平,2019年企业负担养老保险的实际费率可以降至3.93%。考虑到全年的执行过程,缴费基数的做实过程,以及个人账户调整等复杂因素,如果2019年将养老保险企业部分的名义费率调整到7%,达到2018年的总体收入水平应该是有可能的。换句话说,如果2019年保持养老保险收入不增长的话,可以将企业负担的费率降至7%。

从明年开始由税务执行的社保征管,预计能将覆盖率和征收额推至一定高度,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收入增长的另一面是对企业盈利能力的伤害,就业压力也会越来越明显,最终伤害缴费的基础——企业。这样的“繁荣”不可持续。

我们何不利用加强征管、增加覆盖率的契机,大幅度调低养老保险费率,将养老保险企业负担部分降至7%左右。低费率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缴纳社保的遵从度,使得社保基金的收支达到良性循环。

我们期待这样的全社会参与、可持续的养老保险政策出台,既为企业减负,也可以为职工提供普惠的、公平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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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民营经济从落实减税减费政策开始

从静态测算来看,如果把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0%,可给以制造业为主的行业减税1.38万亿元。假设2019年将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合规率提高到50%,则养老保险征收可在现有基础上增长1.08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唐大杰,系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和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11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重申了宪法赋予民营企业的合法地位,是对近期关于民营企业退场论、国进民退等各种言论的有力否定。

目前,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10月末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八次提到了“落实”。接下来的政府工作,到了落实阶段,要切实落实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笔者认为,眼下首当其冲需要降低的是增值税税率和养老保险费率。

当前国内经济面对复杂因素困扰,下行压力巨大。预期中的减税、减负应该直接针对制造业,因为制造业和相关行业贡献了超过68%的就业岗位,更重要的是,要取得短期的、直接的刺激作用,必须按照现有的就业结构开药方。如果按照有些专家提出的,扶持高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高科技行业,其过程漫长且不说,已经失业的制造业大军仍然没有得到帮助。所以应该从现有的就业结构出发,设计扶持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减税降费,给制造业松绑。

制造业税负首当其冲的就是增值税。增值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39%),其中制造业的增值税贡献度又是最大(近50%),企业的每一笔增值都要收取16%的税收,增值税占制造业交易额的3%左右。降低制造业增值税,是对制造业的最直接减负。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有两层意义:一是可以简化税率,使得税收征缴过程更简便、高效,可以减少同行同业不同税的不公平现象,减少重复征税,减少对经济运转的扭曲;二是大幅度减税,将高档税率下调至低档税率,比如从16%降至10%,使适用高档税率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直接受益,对于稳定就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都有直接的作用。

我国目前的标准增税税率(16%)普遍高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日本(8%)、韩国(10%)、澳大利亚(10%)、泰国(7%)、越南(7%)和新加坡(7%)。美国则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类似的流转税。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偏高,会导致很多国内消费和服务转移到境外,不利于拉动内需。

笔者做过一个静态测算,如果把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0%,可给以制造业为主的行业减税1.38万亿元。减税后,在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2018年,税收收入仍可保持6.04%的增幅,基本与GDP增幅保持一致。这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预计的“全年税收收入增幅与现价GDP增幅大体相当”基本吻合。

即将来临的2019年社会保险将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预计征管力度将会大大提高。虽然政府多次出面表态,不会提高实际负担。但由于社会保险的全面覆盖,以往不规范的参保、缴费行为将会得到制止,更大范围的企业、职工参保是无可争议。当前社会保险存在保费不足、支付困难与征收不足、覆盖率低的恶性现象。以养老保险为例,中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是28%(企业负担20%,个人负担8%)。不论是企业还是职工都认为,缴费遵从度低、全社会覆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养老保险费率过高。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甚至高于瑞典(23.8%)等高福利国家,与国际上的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更是遥遥领先。

养老保险改革的首要任务应是理顺目前“高费率——低遵从度——低覆盖率——结余下降——市场不统一”这个恶性循环,应从调整政策的内在逻辑开始。笔者认为,要解决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难题,应先从提高企业、个人参保的遵从度和覆盖率着手。而提高遵从度,必应先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率。低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和个人的遵从度,从而提高覆盖率,做大养老保险的基础,达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良性循环,为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五年前,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保险改革指出了清晰的方向:“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笔者又做过一个测算,假设2019年将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合规率提高到50%,则养老保险征收可在现有基础上增长1.08倍。静态测算,如果保持全年基金收入达到上一年水平,2019年企业负担养老保险的实际费率可以降至3.93%。考虑到全年的执行过程,缴费基数的做实过程,以及个人账户调整等复杂因素,如果2019年将养老保险企业部分的名义费率调整到7%,达到2018年的总体收入水平应该是有可能的。换句话说,如果2019年保持养老保险收入不增长的话,可以将企业负担的费率降至7%。

从明年开始由税务执行的社保征管,预计能将覆盖率和征收额推至一定高度,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收入增长的另一面是对企业盈利能力的伤害,就业压力也会越来越明显,最终伤害缴费的基础——企业。这样的“繁荣”不可持续。

我们何不利用加强征管、增加覆盖率的契机,大幅度调低养老保险费率,将养老保险企业负担部分降至7%左右。低费率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缴纳社保的遵从度,使得社保基金的收支达到良性循环。

我们期待这样的全社会参与、可持续的养老保险政策出台,既为企业减负,也可以为职工提供普惠的、公平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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