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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十月实施,史上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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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十月实施,史上最严?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年3月,多位青岛市民因食用了来自海南万宁的农药残留超标西瓜中毒入院。不久前,青岛一购物中心举行了一场“全民砸西瓜”活动,市民亲手销毁了4吨“问题西瓜”。近年来,食品安全风波不断,让不少人对“吃什么才安全”深感忧虑。“治乱用重典”,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持续发力,推动法律修改完善,从严从重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着力解决现阶段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应成为关键的内容。

车光铁委员在审议时建议,将食用农产品统一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新法将“食用农产品”定义为“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并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同时王明雯提出,新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此外,新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农药使用、婴儿配方奶粉、网购食品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新法作出了回应

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百姓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既然不能完全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能不能采用标注的方式?一方面老百姓有知情权,另一方面对它的销售有影响,迫使加快科技进步,尽早淘汰剧毒、高毒的农药。”在审议中,杨震委员这样建议。

朱静芝委员则表示,剧毒农药如果继续允许使用,应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和粮食作物。新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目前我国婴儿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同意对婴儿乳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买买提明·牙生委员建议。在审议中,吴晓灵等委员对此表示赞同。新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积极提出对策。全国人大代表陈世春认为,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但是作为网络消费者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而且也很难追责。所以,这个首责应该是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治乱需重典,眼下关于食品安全的热点社会事件仍是不绝于耳,那么,新食品安全法是如何体现重典治乱这个理念的呢?

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新法规定,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经营病死畜禽等行为,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新法对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新法提高到30倍。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法增设了新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四、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新法规定,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行处罚。

第五、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新法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完善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强化民事连带责任,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如何严格严厉都不为过。在采访中,一些专家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虽被称为史上最严,但法规条款之“严”如何落实到执法层面,还需作出不懈努力。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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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十月实施,史上最严?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年3月,多位青岛市民因食用了来自海南万宁的农药残留超标西瓜中毒入院。不久前,青岛一购物中心举行了一场“全民砸西瓜”活动,市民亲手销毁了4吨“问题西瓜”。近年来,食品安全风波不断,让不少人对“吃什么才安全”深感忧虑。“治乱用重典”,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持续发力,推动法律修改完善,从严从重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着力解决现阶段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应成为关键的内容。

车光铁委员在审议时建议,将食用农产品统一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新法将“食用农产品”定义为“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并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同时王明雯提出,新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此外,新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农药使用、婴儿配方奶粉、网购食品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新法作出了回应

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百姓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既然不能完全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能不能采用标注的方式?一方面老百姓有知情权,另一方面对它的销售有影响,迫使加快科技进步,尽早淘汰剧毒、高毒的农药。”在审议中,杨震委员这样建议。

朱静芝委员则表示,剧毒农药如果继续允许使用,应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和粮食作物。新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目前我国婴儿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同意对婴儿乳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买买提明·牙生委员建议。在审议中,吴晓灵等委员对此表示赞同。新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积极提出对策。全国人大代表陈世春认为,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但是作为网络消费者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而且也很难追责。所以,这个首责应该是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治乱需重典,眼下关于食品安全的热点社会事件仍是不绝于耳,那么,新食品安全法是如何体现重典治乱这个理念的呢?

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新法规定,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经营病死畜禽等行为,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新法对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新法提高到30倍。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法增设了新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四、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新法规定,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行处罚。

第五、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新法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完善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强化民事连带责任,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如何严格严厉都不为过。在采访中,一些专家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虽被称为史上最严,但法规条款之“严”如何落实到执法层面,还需作出不懈努力。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