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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过期蜂蜜”问责处理14人、净利预减5778万,但股价却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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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过期蜂蜜”问责处理14人、净利预减5778万,但股价却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发文称,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李章洪

“过期蜂蜜”事件终于落地。2月12日开盘后,同仁堂(600085.SH)股价伴随众多医药股走高,涨幅一度超过3%。

前一日晚间,同仁堂公告称,因受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及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大兴食药监局)处罚,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公司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预计将减少约5778.65万元。

2018年12月,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盐城金蜂)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报道称盐城金蜂存在违规处理退货蜂蜜、更改产品标签日期等行为。

盐城金蜂为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蜂业)食品蜂蜜的受托加工生产单位。同仁堂蜂业是同仁堂持股51.29%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加工蜂产品、药用辅料、生产食品等。

事件曝光后,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和大兴食药监局对涉事公司进行了调查。2019年2月11日,同仁堂公布了两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结果。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3万元。

在2018年12月的情况说明中,同仁堂曾明确称,“所涉产品于2018年11月份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但据大兴食药监局的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

2月12日,同仁堂工作人员回应界面新闻记者称,“蜂蜜事件”事发突然,“未流向市场”的结论是同仁堂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时,通过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当时所能了解到的情况做出的披露,而近日的处罚结果则经过了更深层次的调查。

公告显示,同仁堂蜂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且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据同仁堂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3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同仁堂营业收入为104.77亿元,净利润为14.49亿元。

公告称,根据上述处理,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预计将减少同仁堂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减少归母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同仁堂称,鉴于同仁堂蜂业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后续可能带给本公司的不确定性风险,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仁堂集团)提议,由其受让同仁堂所持的同仁堂蜂业股权。

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同仁堂蜂业总资产1.82亿元,净资产5857.40万元,收入2.65亿元,亏损1.14亿元。

同仁堂多名高管也因本次“蜂蜜事件”遭到处理。公告显示,同仁堂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被免职;副总经理宋卫清被免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仁堂投资管理部部长蔡杰被调离岗位。在选聘之前,同仁堂总经理一职将由同仁堂党委书记、总审计师侯德英代行。

2月12日下午,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发文称,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据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包括书面检查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岗位等相应处理。

其中,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被严肃批评,被责令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仁堂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董事长高振坤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仁堂集团总工程师田瑞华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据悉,上述党纪政务处分目前已全部执行完毕。

截至2月12日收盘,同仁堂报每股28.15元,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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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过期蜂蜜”问责处理14人、净利预减5778万,但股价却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发文称,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李章洪

“过期蜂蜜”事件终于落地。2月12日开盘后,同仁堂(600085.SH)股价伴随众多医药股走高,涨幅一度超过3%。

前一日晚间,同仁堂公告称,因受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及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大兴食药监局)处罚,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公司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预计将减少约5778.65万元。

2018年12月,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盐城金蜂)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报道称盐城金蜂存在违规处理退货蜂蜜、更改产品标签日期等行为。

盐城金蜂为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蜂业)食品蜂蜜的受托加工生产单位。同仁堂蜂业是同仁堂持股51.29%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加工蜂产品、药用辅料、生产食品等。

事件曝光后,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和大兴食药监局对涉事公司进行了调查。2019年2月11日,同仁堂公布了两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结果。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3万元。

在2018年12月的情况说明中,同仁堂曾明确称,“所涉产品于2018年11月份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但据大兴食药监局的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

2月12日,同仁堂工作人员回应界面新闻记者称,“蜂蜜事件”事发突然,“未流向市场”的结论是同仁堂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时,通过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当时所能了解到的情况做出的披露,而近日的处罚结果则经过了更深层次的调查。

公告显示,同仁堂蜂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且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据同仁堂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3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同仁堂营业收入为104.77亿元,净利润为14.49亿元。

公告称,根据上述处理,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预计将减少同仁堂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减少归母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同仁堂称,鉴于同仁堂蜂业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后续可能带给本公司的不确定性风险,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仁堂集团)提议,由其受让同仁堂所持的同仁堂蜂业股权。

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同仁堂蜂业总资产1.82亿元,净资产5857.40万元,收入2.65亿元,亏损1.14亿元。

同仁堂多名高管也因本次“蜂蜜事件”遭到处理。公告显示,同仁堂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被免职;副总经理宋卫清被免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仁堂投资管理部部长蔡杰被调离岗位。在选聘之前,同仁堂总经理一职将由同仁堂党委书记、总审计师侯德英代行。

2月12日下午,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发文称,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据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包括书面检查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岗位等相应处理。

其中,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被严肃批评,被责令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仁堂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董事长高振坤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仁堂集团总工程师田瑞华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据悉,上述党纪政务处分目前已全部执行完毕。

截至2月12日收盘,同仁堂报每股28.15元,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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