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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得多上税少怎么行?新西兰也要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开征数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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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得多上税少怎么行?新西兰也要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开征数字税

新西兰税务部长表示,尽管政府不想透露任何公司的名字,但以“社交媒体公司”为例,哪些公司将成为目标已经相当明显。

新西兰总理阿德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继欧洲和澳大利亚之后,谷歌和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又在新西兰成了政府的眼中钉。周一(2月18日),新西兰总理阿德恩(Jacinda Ardern)宣布政府计划修改税收规则,针对数字收入向这些跨国公司征收新税。

阿德恩表示,此举事关“税收体系的公平与平衡”。目前的规定允许数字服务领域的跨国公司在这里开展业务,而无需缴纳所得税。

“高度数字化的公司,如提供社交媒体网络、交易平台和在线广告的公司,正从新西兰消费者那里赚取大量收入,同时无需缴纳所得税。这是不公平的,”阿德恩说,新西兰政府决心“采取行动”。

她补充说,其他国家也在考虑征收类似的税,新西兰会把数字税税率定在这些公司在该国收入的2%至3%,与其他已考虑征收类似税种的国家相同。

阿德恩说,她并不担心较大的公司会因为这样的税收而决定离开新西兰。“国际税收规则没有跟上现代商业发展的步伐。长远来看,这会威胁本国税收基础的可持续性和税制的公平性。”

新西兰税务部长纳什(Stuart Nash)表示,尽管他们不想透露任何公司的名字,但以“社交媒体公司”为例,哪些公司将成为目标已经相当明显。纳什说,临时征税规则将在2020年落实。根据征税法则的不同,新西兰政府每年将额外获得3000万至8000万新元(人民币1.4亿至3.7亿元)的收入。

《新西兰先驱报》介绍,法国此前已经出台类似的税收政策,是对所有互联网上的销售、广告和私人数据销售收入所征收的税。欧盟和英国正在讨论的征税措施则仅限于在线广告收入。

2018年3月,欧盟计划向在其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跨国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具体征税对象为所有在欧盟单一国家拥有超过10万名用户的网络科技企业。同年10月,澳大利亚政府也计划对谷歌、Facebook、Twitter、Uber等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但澳大利亚的初创企业可获得豁免。

经合组织(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工作组(BEPS)上月发布报告称,全球经济日益数字化所面临的挑战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BEPS表示:“这里提出的问题是:一个没有重大实体的企业有效地参与了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经济,那么应该在哪里纳税,如果应该缴纳,数额又应该有多大。”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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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得多上税少怎么行?新西兰也要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开征数字税

新西兰税务部长表示,尽管政府不想透露任何公司的名字,但以“社交媒体公司”为例,哪些公司将成为目标已经相当明显。

新西兰总理阿德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继欧洲和澳大利亚之后,谷歌和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又在新西兰成了政府的眼中钉。周一(2月18日),新西兰总理阿德恩(Jacinda Ardern)宣布政府计划修改税收规则,针对数字收入向这些跨国公司征收新税。

阿德恩表示,此举事关“税收体系的公平与平衡”。目前的规定允许数字服务领域的跨国公司在这里开展业务,而无需缴纳所得税。

“高度数字化的公司,如提供社交媒体网络、交易平台和在线广告的公司,正从新西兰消费者那里赚取大量收入,同时无需缴纳所得税。这是不公平的,”阿德恩说,新西兰政府决心“采取行动”。

她补充说,其他国家也在考虑征收类似的税,新西兰会把数字税税率定在这些公司在该国收入的2%至3%,与其他已考虑征收类似税种的国家相同。

阿德恩说,她并不担心较大的公司会因为这样的税收而决定离开新西兰。“国际税收规则没有跟上现代商业发展的步伐。长远来看,这会威胁本国税收基础的可持续性和税制的公平性。”

新西兰税务部长纳什(Stuart Nash)表示,尽管他们不想透露任何公司的名字,但以“社交媒体公司”为例,哪些公司将成为目标已经相当明显。纳什说,临时征税规则将在2020年落实。根据征税法则的不同,新西兰政府每年将额外获得3000万至8000万新元(人民币1.4亿至3.7亿元)的收入。

《新西兰先驱报》介绍,法国此前已经出台类似的税收政策,是对所有互联网上的销售、广告和私人数据销售收入所征收的税。欧盟和英国正在讨论的征税措施则仅限于在线广告收入。

2018年3月,欧盟计划向在其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跨国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具体征税对象为所有在欧盟单一国家拥有超过10万名用户的网络科技企业。同年10月,澳大利亚政府也计划对谷歌、Facebook、Twitter、Uber等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但澳大利亚的初创企业可获得豁免。

经合组织(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工作组(BEPS)上月发布报告称,全球经济日益数字化所面临的挑战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BEPS表示:“这里提出的问题是:一个没有重大实体的企业有效地参与了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经济,那么应该在哪里纳税,如果应该缴纳,数额又应该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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