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联发文重申“限薪令”,违者或永久取消播出

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通知重申从业人员需严格执行2017年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和2018年发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的限薪政策,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通知指出,如若片酬情况不符合规定且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所属协会需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通知还敦促从业人员迅速开展自纠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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