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原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的具体收入包括: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热门排行February 12
- 萃华珠宝陷流动性危机,加盟商称因账户冻结无法向总部采货
- 高市早苗执政明显倾向民粹主义,日本国内日益担忧政局走势
- 直通部委|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春节假期有奖发票奖金将超10亿元
- 2026年“反内卷”政策或进入精细化、差异化实施阶段|宏观晚6点
- 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试点如何提效能?陕西省市监局答界面新闻
- 只邀请共和党籍州长出席?美国全国州长协会抵制特朗普白宫峰会
- UU跑腿回应代磕头服务下架,相关订单予以三倍金额补偿
- 外交部回应特朗普涉中加合作言论:中加构建新型战略伙伴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方
- 鸿蒙智行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赔150万并公开致歉
- 蔚来和极氪发起共计28万辆汽车召回,监管约束汽车公司走向规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