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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提出的新部署透露了LPR利率改革的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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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提出的新部署透露了LPR利率改革的哪些信息?

国常会提出的“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指的是完善LPR的报价机制,后续会以此为基础,逐步让信贷市场中的管制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张德礼为联讯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

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部署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的具体工作时,指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 。如何理解这句话呢?

此前已有多位央行官员表态,称要健全市场利率的定价机制。笔者认为国常会提出的“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指的是完善LPR的报价机制,后续会以此为基础,逐步让信贷市场中的管制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

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存贷款利率完成名义上的市场化改革。但实际中由于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存在,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时,仍然会以基准利率为定价参考。

这导致的结果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和资产两端利率走势并不同步。比如降准,对银行来说是拿到了无成本的资金,综合负债成本是降低的,但由于贷款基准利率的存在,负债成本降低向贷款利率的传导并不通畅,使得有时货币宽松但实体融资成本下降得并不明显。

因此,逐步淡化基准利率在贷款定价中的作用,让市场定价机制逐步占主导,成为现阶段贷款利率完成实质意义上的市场化过程中的最重要一环。

参考日本、印度和美国早期的经验,以及国内现状,笔者认为后续政策重点将放在完善LPR的定价机制上。LPR(Loan Prime Rate),贷款基础利率,指的是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所执行的贷款利率,它为银行向其它类型的客户放贷提供基准,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等具体情况,在LPR的基础上对贷款利率加成,即上调多少比例或增加多少基点。

2013年7月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当年10月中国推出LPR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能够为银行贷款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利率基准。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介绍,目前它是由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共计10家商业银行报价,剔除最高和最低的报价后加权平均得到。

但目前的LPR定价机制,还不足以和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需求相匹配,有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也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的大背景。

一是大行的报价,并非真正的“最优惠利率”,相反参考贷款基准利率的味道更浓。2013年10月LPR制度推出后的数据显示,LPR和1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走势几乎完全同步,每一次降息后LPR同步下调。2015年10月26日LPR从4.55%下调至4.30%,维持在这个水平一直到2018年4月8日,此后也只是小幅上调到4.31%并持续到现在。这和实际情况不符,因为各家银行给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是波动的。

不仅趋势不符合实际,利率水平也是如此。目前公布的LPR利率是一年期的,2015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8日,LPR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只有0.05%,此后进一步缩小到0.04%。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多数月份有10%以上的客户能够以低于基准利率的成本拿到贷款,有些月份,比如2016年12月,这个比例甚至达到了28%。很难相信,银行只以0.05%的利率折扣去竞争优质客户。

二是目前的LPR只有一年期的,而且只包括对公客户的固定利率贷款。企业客户,尤其是优质的企业客户,贷款通常属于中长期的,期限在1年以上。除了期限外,在客户类型、利率类型方面,也不够全面,比如近年占比较高的长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及浮动利率贷款,都没有考虑进去。

三是中小银行参与度低,LPR对真实贷款利率代表性有待提高。参与报价的都是大行,在LPR的定价过程中中小银行没有话语权。在使用LPR方面,中小银行也不积极。2016年央行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北京地区的75家银行中,只有5家大行、5家股份行、1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参考了LPR。但是在扶持中小企业、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广大的中小银行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笔者认为,未来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参与报价的银行范围,可以考虑将城商行、农商行等考虑进去,提高报价行的代表性。二是加强对参与行的报价审核,力求真实,能够反映给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的水平和变化趋势。三是扩大报价的范围和品种,比如在1年期的基础上多增加些期限、从对公客户扩大到个人客户方面等等。四是推进LPR的应用,而淡化基准利率在贷款定价中的作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取消公布基准利率。

完善LPR制度后,货币宽松向贷款利率的传导将更通畅。由于失去了贷款基准利率的约束,对优质客户来说,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它们,可能会进一步下调对它们的贷款利率。由于这些客户是商业银行对公业务中的大头,这会导致银行息差收窄。为了维持盈利能力,商业银行可能会下沉资质,将部分原来只能通过非标等渠道才能获得融资的企业,纳入到正常信贷业务的客户群体中,对这类企业而言,它们的融资成本也会比非标融资更低。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zhoujing@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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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提出的新部署透露了LPR利率改革的哪些信息?

国常会提出的“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指的是完善LPR的报价机制,后续会以此为基础,逐步让信贷市场中的管制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张德礼为联讯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

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部署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的具体工作时,指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 。如何理解这句话呢?

此前已有多位央行官员表态,称要健全市场利率的定价机制。笔者认为国常会提出的“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指的是完善LPR的报价机制,后续会以此为基础,逐步让信贷市场中的管制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

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存贷款利率完成名义上的市场化改革。但实际中由于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存在,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时,仍然会以基准利率为定价参考。

这导致的结果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和资产两端利率走势并不同步。比如降准,对银行来说是拿到了无成本的资金,综合负债成本是降低的,但由于贷款基准利率的存在,负债成本降低向贷款利率的传导并不通畅,使得有时货币宽松但实体融资成本下降得并不明显。

因此,逐步淡化基准利率在贷款定价中的作用,让市场定价机制逐步占主导,成为现阶段贷款利率完成实质意义上的市场化过程中的最重要一环。

参考日本、印度和美国早期的经验,以及国内现状,笔者认为后续政策重点将放在完善LPR的定价机制上。LPR(Loan Prime Rate),贷款基础利率,指的是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所执行的贷款利率,它为银行向其它类型的客户放贷提供基准,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等具体情况,在LPR的基础上对贷款利率加成,即上调多少比例或增加多少基点。

2013年7月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当年10月中国推出LPR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能够为银行贷款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利率基准。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介绍,目前它是由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共计10家商业银行报价,剔除最高和最低的报价后加权平均得到。

但目前的LPR定价机制,还不足以和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需求相匹配,有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也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的大背景。

一是大行的报价,并非真正的“最优惠利率”,相反参考贷款基准利率的味道更浓。2013年10月LPR制度推出后的数据显示,LPR和1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走势几乎完全同步,每一次降息后LPR同步下调。2015年10月26日LPR从4.55%下调至4.30%,维持在这个水平一直到2018年4月8日,此后也只是小幅上调到4.31%并持续到现在。这和实际情况不符,因为各家银行给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是波动的。

不仅趋势不符合实际,利率水平也是如此。目前公布的LPR利率是一年期的,2015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8日,LPR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只有0.05%,此后进一步缩小到0.04%。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多数月份有10%以上的客户能够以低于基准利率的成本拿到贷款,有些月份,比如2016年12月,这个比例甚至达到了28%。很难相信,银行只以0.05%的利率折扣去竞争优质客户。

二是目前的LPR只有一年期的,而且只包括对公客户的固定利率贷款。企业客户,尤其是优质的企业客户,贷款通常属于中长期的,期限在1年以上。除了期限外,在客户类型、利率类型方面,也不够全面,比如近年占比较高的长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及浮动利率贷款,都没有考虑进去。

三是中小银行参与度低,LPR对真实贷款利率代表性有待提高。参与报价的都是大行,在LPR的定价过程中中小银行没有话语权。在使用LPR方面,中小银行也不积极。2016年央行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北京地区的75家银行中,只有5家大行、5家股份行、1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参考了LPR。但是在扶持中小企业、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广大的中小银行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笔者认为,未来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参与报价的银行范围,可以考虑将城商行、农商行等考虑进去,提高报价行的代表性。二是加强对参与行的报价审核,力求真实,能够反映给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的水平和变化趋势。三是扩大报价的范围和品种,比如在1年期的基础上多增加些期限、从对公客户扩大到个人客户方面等等。四是推进LPR的应用,而淡化基准利率在贷款定价中的作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取消公布基准利率。

完善LPR制度后,货币宽松向贷款利率的传导将更通畅。由于失去了贷款基准利率的约束,对优质客户来说,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它们,可能会进一步下调对它们的贷款利率。由于这些客户是商业银行对公业务中的大头,这会导致银行息差收窄。为了维持盈利能力,商业银行可能会下沉资质,将部分原来只能通过非标等渠道才能获得融资的企业,纳入到正常信贷业务的客户群体中,对这类企业而言,它们的融资成本也会比非标融资更低。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zhoujing@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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