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日前广州市为南沙区一民营企业办理了全国首例中资银行境外分行跨境融资项下不动产抵押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并顺利引入境外低成本贷款4000万元。
据悉,相较于境内不动产抵押登记,此次跨境抵押登记除了要契合境内不动产抵押登记常规要求外,还要求抵押权人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组织有关合规存案,并提交境外商业登记证及经司法部托付的律师公证,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章。
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个案既解决了传统信用方式下获批跨境贷款额度有限、中小企业申请审批难等问题,又打通了境内外资金、资产流通渠道,为企业境内优质资产盘活、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渠道,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进一步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实现互联互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