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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太平街的“法言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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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太平街的“法言法语”

这些法言法语从何而来?

文|林海

责编|马蓉蓉

华商有感路权丧失之痛,纷纷提出希望铁路商办。然而,商办过程中,又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情况。有些地方出资并不踊跃,集资后修路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了管理混乱、挪用专款的情况

从地图上看,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老城区南部的太平街是鱼骨状的。北至五一大道,南邻解放路,西趋卫国街,东邻三兴街、三泰街。这条老街,自战国时期起,就是长沙城的核心地带,至明清更是热闹非凡。

晚清时,太平街是一个公共场所,人们在这里组织公众活动,甚至设立办事机关。当时在这里共有4家机构。例如,焦达峰在太平街17号组织了体育社,名义上是联络长沙各校的体育教师,在此进行体育活动,实际上却是训练军事干部。另一个组织,在太平街28号(贾谊故居)活动,名为湘路协赞会,名义上是湖南铁路公司的文化协会,但实际上是湖南地方势力向清廷争夺铁路权的指挥机关。

晚清路权之争,直至今日仍是“罗生门”。很长一段时间,列强在华推行“金元代枪弹”政策,以贷款方式攫取在华的采矿权、航运权、筑(铁)路权。贷款往往以“该条铁路及车辆、料件、行车进款”为担保,且一般有“准在铁路附近采煤”的规定。因此,华商有感路权丧失之痛,纷纷提出希望铁路商办。然而,商办过程中,又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情况。有些地方出资并不踊跃,集资后修路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了管理混乱、挪用专款的情况。

湘路公司则是前述几点兼有。粤汉铁路纵贯湖南省580公里,估算费用约需2800万两。湖南农业发达,但工商业经济发展迟缓。湘路公司成立后,筹款遇到种种困难。直到1909年3月,湖广总督陈夔龙奏请抽收租股,湘路股款始有眉目。至1911年止,“湘路所收五百数万(两),内有米捐、盐捐、租股、房股各项四百余万两,商股约一百万两左右”。尽管多少有些眉目,但距离所需的2800万两仍然相去甚远。

此外,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很不顺利。商办铁路公司没有经验,官场习气颇重,管理混乱且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有些公司从经理到各级管理人员贪污、挪用公司股款成风。在广东,粤路公司“自公司开办之后,绅商意见不洽,总办又未能和衷,以至叠起风潮,时有冲突。最后则有查账之龃龉,开会之喧闹,种种扰乱,路工因之稽迟”。由于管理混乱,铁路进程极为缓慢,开办六七年来,仅建成铁路80多公里。这80多公里中,还有不少是用之前借得的美款所造。

在湖南,湘路公司成立以后,也是弊窦丛生。公司负责人把公司当作私产,人员由总经理、议绅任意安插。经费开支不公开,且恣意挥霍。凡此种种,足以使未入股者望而生畏,裹足不前;已入股者,又有切肤之痛,丧失投资信心。商办铁路公司低下的筑路效率,加上高层职员的浪费、贪污成风,使公司信誉扫地。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地方巡抚建议朝廷“收回路权”。而此时清政府恰有用钱需要,于是在1910年5月与“四国银行”达成了“湖广铁路借款协定”,并在1911年发布“上谕”,将粤汉干路权收归国有。尽管商办并不顺利,但清廷随意收回并“卖给”列强的举动,仍然引发了各省强烈反弹,纷纷上书或请愿。

位于太平街28号的湘路公司附属文化协会“湘路协赞会”也在粟戡时、左学谦等人的率领下集体上书。粟戡时更是断指血书“湘路无庸借款,乞中堂主持。戡时谨上”,以示保路决心。

今天,我们回头看“湘路协赞会”通过湖南巡抚杨文鼎代送的《湖南铁路公司湘路协赞会等公呈事致内阁咨文》,会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表述。既有一些以臣下身份诉的苦,又有一些利用现代法律规则提出的抗议。前者比如:“圣漠远大,共感同钦……职等欲言则有违制之咎,不言则坐视国家大信顿失于民……是用不揣冒昧,为我皇上涕泣陈之”之类的忠臣苦心规劝谏语。

后者则更多。比如,试图和朝廷讲道理,举的是“立宪各国政体”的例子(当时《钦定宪法大纲》已经颁行),解释铁路民有亦可承担战时功能,一开口便是“然日本私设铁道法第七十一条,铁道会社于平时、战时,皆负以供军用之义务。今果参仿日本规定法令,责民有者以供军用之义务,则民有与国有初无区别”。在说明担保给列强会造成不利局面时,谈的全是债权债务:“其债权者为后劲,卓然成一完全债权国。我之为债务者,系以税项、厘金、糟折作抵,以国家资格变为商行。”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法言法语从何而来?原来,前面提到的粟戡时,早年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不过很难考证是拿了学位,还是就读于1904年为清朝科举进士开设的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另一位主笔人左学谦则曾就读于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后来与多校合并成为了今天的湖南大学)。他们尽管有着极好的中文功底,但从主要的抗议理由来看,知识结构多少已有些西化,希望用法律逻辑来谋求救济。在那个时代,他们的期望终究是落了空。

尽管粟戡时、左学谦等人吓唬溥仪皇帝,“他日史臣载笔岂非盛德之累乎”(以后史官会如何评价),更以风雨欲来的革命形势作威胁,“不幸激成事变,远近骚然,岂独湘省之忧,亦非国家之福”,但从后来的发展证明,这一咨文显然是徒劳的。太平街28号湘路协赞会辛苦撰写的请愿,尽管用上了粟戡时从日本学来的法言法语,但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后续的发展交给了住在太平街17号的焦达峰和他的体育社。

1911年10月22日,焦达峰率军起义响应武昌,一时间炮声隆隆,杀声震天——当然,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史学博士 金融学博士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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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太平街的“法言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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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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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有感路权丧失之痛,纷纷提出希望铁路商办。然而,商办过程中,又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情况。有些地方出资并不踊跃,集资后修路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了管理混乱、挪用专款的情况

从地图上看,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老城区南部的太平街是鱼骨状的。北至五一大道,南邻解放路,西趋卫国街,东邻三兴街、三泰街。这条老街,自战国时期起,就是长沙城的核心地带,至明清更是热闹非凡。

晚清时,太平街是一个公共场所,人们在这里组织公众活动,甚至设立办事机关。当时在这里共有4家机构。例如,焦达峰在太平街17号组织了体育社,名义上是联络长沙各校的体育教师,在此进行体育活动,实际上却是训练军事干部。另一个组织,在太平街28号(贾谊故居)活动,名为湘路协赞会,名义上是湖南铁路公司的文化协会,但实际上是湖南地方势力向清廷争夺铁路权的指挥机关。

晚清路权之争,直至今日仍是“罗生门”。很长一段时间,列强在华推行“金元代枪弹”政策,以贷款方式攫取在华的采矿权、航运权、筑(铁)路权。贷款往往以“该条铁路及车辆、料件、行车进款”为担保,且一般有“准在铁路附近采煤”的规定。因此,华商有感路权丧失之痛,纷纷提出希望铁路商办。然而,商办过程中,又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情况。有些地方出资并不踊跃,集资后修路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了管理混乱、挪用专款的情况。

湘路公司则是前述几点兼有。粤汉铁路纵贯湖南省580公里,估算费用约需2800万两。湖南农业发达,但工商业经济发展迟缓。湘路公司成立后,筹款遇到种种困难。直到1909年3月,湖广总督陈夔龙奏请抽收租股,湘路股款始有眉目。至1911年止,“湘路所收五百数万(两),内有米捐、盐捐、租股、房股各项四百余万两,商股约一百万两左右”。尽管多少有些眉目,但距离所需的2800万两仍然相去甚远。

此外,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很不顺利。商办铁路公司没有经验,官场习气颇重,管理混乱且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有些公司从经理到各级管理人员贪污、挪用公司股款成风。在广东,粤路公司“自公司开办之后,绅商意见不洽,总办又未能和衷,以至叠起风潮,时有冲突。最后则有查账之龃龉,开会之喧闹,种种扰乱,路工因之稽迟”。由于管理混乱,铁路进程极为缓慢,开办六七年来,仅建成铁路80多公里。这80多公里中,还有不少是用之前借得的美款所造。

在湖南,湘路公司成立以后,也是弊窦丛生。公司负责人把公司当作私产,人员由总经理、议绅任意安插。经费开支不公开,且恣意挥霍。凡此种种,足以使未入股者望而生畏,裹足不前;已入股者,又有切肤之痛,丧失投资信心。商办铁路公司低下的筑路效率,加上高层职员的浪费、贪污成风,使公司信誉扫地。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地方巡抚建议朝廷“收回路权”。而此时清政府恰有用钱需要,于是在1910年5月与“四国银行”达成了“湖广铁路借款协定”,并在1911年发布“上谕”,将粤汉干路权收归国有。尽管商办并不顺利,但清廷随意收回并“卖给”列强的举动,仍然引发了各省强烈反弹,纷纷上书或请愿。

位于太平街28号的湘路公司附属文化协会“湘路协赞会”也在粟戡时、左学谦等人的率领下集体上书。粟戡时更是断指血书“湘路无庸借款,乞中堂主持。戡时谨上”,以示保路决心。

今天,我们回头看“湘路协赞会”通过湖南巡抚杨文鼎代送的《湖南铁路公司湘路协赞会等公呈事致内阁咨文》,会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表述。既有一些以臣下身份诉的苦,又有一些利用现代法律规则提出的抗议。前者比如:“圣漠远大,共感同钦……职等欲言则有违制之咎,不言则坐视国家大信顿失于民……是用不揣冒昧,为我皇上涕泣陈之”之类的忠臣苦心规劝谏语。

后者则更多。比如,试图和朝廷讲道理,举的是“立宪各国政体”的例子(当时《钦定宪法大纲》已经颁行),解释铁路民有亦可承担战时功能,一开口便是“然日本私设铁道法第七十一条,铁道会社于平时、战时,皆负以供军用之义务。今果参仿日本规定法令,责民有者以供军用之义务,则民有与国有初无区别”。在说明担保给列强会造成不利局面时,谈的全是债权债务:“其债权者为后劲,卓然成一完全债权国。我之为债务者,系以税项、厘金、糟折作抵,以国家资格变为商行。”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法言法语从何而来?原来,前面提到的粟戡时,早年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不过很难考证是拿了学位,还是就读于1904年为清朝科举进士开设的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另一位主笔人左学谦则曾就读于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后来与多校合并成为了今天的湖南大学)。他们尽管有着极好的中文功底,但从主要的抗议理由来看,知识结构多少已有些西化,希望用法律逻辑来谋求救济。在那个时代,他们的期望终究是落了空。

尽管粟戡时、左学谦等人吓唬溥仪皇帝,“他日史臣载笔岂非盛德之累乎”(以后史官会如何评价),更以风雨欲来的革命形势作威胁,“不幸激成事变,远近骚然,岂独湘省之忧,亦非国家之福”,但从后来的发展证明,这一咨文显然是徒劳的。太平街28号湘路协赞会辛苦撰写的请愿,尽管用上了粟戡时从日本学来的法言法语,但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后续的发展交给了住在太平街17号的焦达峰和他的体育社。

1911年10月22日,焦达峰率军起义响应武昌,一时间炮声隆隆,杀声震天——当然,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史学博士 金融学博士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