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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专项债将提前下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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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专项债将提前下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

9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明年专项债将扩大使用范围,侧重环保和服务业,土地储备、房地产和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将不得使用。

2019年7月30日,江苏南通,海安市海东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光伏发电设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樊旭

9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下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使用。同时,今年将继续提前下达明年部分专项债额度,资金将向生态环保和服务业领域倾斜,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半年,货币政策方面,要坚持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并适时预调微调,落实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措施,及时运用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更多用于普惠金融。财政政策方面,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要确保9月底前发行完毕,并在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会议提出,明年须扩大专项债的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会议强调,要加强专项债项目管理,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未来专项债发行要遵循“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向前期准备充分的项目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要加强项目储备,项目必须有收益,要优选经济社会效益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也要防止一哄而上,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光大证券宏观团队认为,会议提到的有关专项债的措施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投资积极性,加快财政资金见效。这部分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储和房地产相关的投资,基建将明显受益,明年基建投资增速或可达两位数以上,而房地产开发投资或有所抑制。如果年内提前下发专项债额度,央行可能会通过普遍降准来配合。

为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2018年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人大还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公布数据,截止到7月末,今年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93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发行达到25530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86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6863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3%。按照年初财政部的计划,9月底前,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将发行完毕。 

根据界面新闻统计,截至今年7月末,在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中所用资金最多的三个领域依次为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土地储备和交通运输。而根据本次会议的部署,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此外,本次会议还提出,要多措并举稳就业,抓紧推进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和运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研究进一步增加高职、技校招生规模和技能培训资金规模。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适时启动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切实落实简政减税降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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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专项债将提前下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

9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明年专项债将扩大使用范围,侧重环保和服务业,土地储备、房地产和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将不得使用。

2019年7月30日,江苏南通,海安市海东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光伏发电设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樊旭

9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下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使用。同时,今年将继续提前下达明年部分专项债额度,资金将向生态环保和服务业领域倾斜,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半年,货币政策方面,要坚持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并适时预调微调,落实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措施,及时运用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更多用于普惠金融。财政政策方面,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要确保9月底前发行完毕,并在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会议提出,明年须扩大专项债的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会议强调,要加强专项债项目管理,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未来专项债发行要遵循“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向前期准备充分的项目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要加强项目储备,项目必须有收益,要优选经济社会效益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也要防止一哄而上,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光大证券宏观团队认为,会议提到的有关专项债的措施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投资积极性,加快财政资金见效。这部分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储和房地产相关的投资,基建将明显受益,明年基建投资增速或可达两位数以上,而房地产开发投资或有所抑制。如果年内提前下发专项债额度,央行可能会通过普遍降准来配合。

为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2018年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人大还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公布数据,截止到7月末,今年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93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发行达到25530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86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6863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3%。按照年初财政部的计划,9月底前,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将发行完毕。 

根据界面新闻统计,截至今年7月末,在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中所用资金最多的三个领域依次为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土地储备和交通运输。而根据本次会议的部署,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此外,本次会议还提出,要多措并举稳就业,抓紧推进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和运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研究进一步增加高职、技校招生规模和技能培训资金规模。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适时启动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切实落实简政减税降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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