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尤罗克印第安部落(Yurok Tribe)行使其部落自治权力,赋予当地的克拉马斯河人格权。克拉马斯河流经俄勒冈州,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入太平洋。多年以来,众多能源公司无数次希望能从克拉马斯河的资源中分一杯羹,或在其中安装约旦湾液化天然气管道(Jordan Cove Pipeline)。鉴于加州多地连年旱灾已严重影响该部落鲑鱼渔民的生计,为了保护克拉马斯河,尤罗克部落已不断采取措施修复河流生态,并尝试将相关保护措施编纂成典,给予其与人类一样的法律权利。除此之外,最近美国垦务局关于下调该河流水位的提议将对当地重要物种——银鲑鱼的生存造成致命伤害,故该部落还同数个渔业组织一道针对垦务局的提议提起了诉讼。
距克拉马斯河约2000英里以外,明尼苏达州的红湖印第安人保护区同样也在尝试承担更多保护责任,监测整个红湖的生态,而不仅仅是他们目前维护的部分。有别于保护区外红湖的命运,下红湖(Lower Red Lake)目前尚未出现州政府监管部分湖区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当地印第安部落将红湖当成亲人。”部落秘书山姆·斯特朗(Sam Strong)这样告诉来访的明尼苏达州自然资源部代表。
与当前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相比,将水体视为具有生命的个体可能显得有些奇怪,但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英国殖民者登陆北美东海岸之前,当地土著便一直珍视并保护与他们共享这片土地的水道、自然资源和生物。尽管部分部落后来奉行新的资本主义自然观,将水体视为实现个人发展和获得经济利益的资源,但仍有许多部落坚持将自然视为亲人。
不过,除却印第安人保留地之外,基于环境保护的现实,将人格权延伸至自然领域的想法目前亟待实施。若赋予河流法律权利,将有助于保护经常受到侵犯的河流沿岸居民的权利。即使所有行政命令和法律都已明文列于纸上,那些剥削环境的公司却甚少会如当地居民一般因破坏环境而付出代价。
1972年,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教授克里斯托弗·斯通(Christopher Stone)发表了一篇题为《树木应当享有诉讼资格吗?论自然物的法律权利》(Should Trees Have Standing? Toward Legal Rights for Natural Objects)的开创性论文,率先将环境权利的概念推至法律层面。
当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即将审理“塞拉俱乐部诉内政部长莫顿案”,故斯通写下此文,对案件进行了讨论,并希望可对审判结果作出影响。加州矿物国王山谷内的红杉森林自1926年起被国会划定为国家禁猎区。后公园方面希望开发此地,提出了初步构想。公园方面放出消息后,迪士尼公司很快闻风而来,计划在当地修建一个大型滑雪场。塞拉俱乐部一直致力于推动联邦政府加强对矿物国王山谷的保护,他们不愿看到这片土地变成迪士尼冬季乐园。故塞拉俱乐部于1969年对内政部部长罗杰斯·莫顿以及红杉树国家公园、红杉国家森林的管理层提起诉讼,反对开发这片红杉森林。

令环保主义者失望的是,联邦最高法院以4比3的投票结果支持莫顿以及迪士尼公司。但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Douglas)对判决持反对意见,他引用了斯通的论文,并同意将其作为法律指南。“以河为例,它是其维持或滋养的一切生命的鲜活象征,无论是鱼类、水生昆虫、水鸫、水獭、食鱼动物、鹿、麋鹿、熊以及其他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在内……他们都享受河流的如画美景、潺潺水声和勃勃生机,”道格拉斯写道,“这条河若能成为原告,它便代表了构成整个有机生命体的所有生命。那些与这片水域有紧密联系的人——不管是渔民、划独木舟者、动物学家还是伐木工——必须能够代表这条河站出来,为其所拥有的价值以及所面临的灭顶之灾发声。”
在环保人士不断上诉、进行媒体宣传的努力下(他们甚至在媒体宣传片中展现一只丑陋的米老鼠砍伐山谷中树木的片段),迪士尼终于对建造滑雪度假村失去了兴趣。1978年,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签署了《国家公园和娱乐法案》(National Parks and Recreation Act),将矿物国王山谷划入红杉国家森林,迪士尼正式取消其开发计划。
但当时,自由主义者在《理性》(Reason)杂志上对赋予自然实体人格权利的提议大加嘲笑,称其“似有拙劣模仿之姿”。不过,斯通和道格拉斯所提出的观点生命力十分顽强。他们认为,即使是像河流和山脉这样无法说话的生命体,也应该拥有法律诉讼资格或被代理出庭的权利,哪怕他们不能自己发声抗议。
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似乎每隔数月便会爆出一桩新的饮用水丑闻,“为自然物授予人格权”这一呼吁再次得到重视。
诚然,并非所有的努力都有收获。2017年9月,丹佛律师贾森·弗洛雷斯-威廉姆斯(Jason Flores-Williams)提起诉讼,要求赋予科罗拉多河人格权利。但同年11月,由于该州总检察长辛西娅·科夫曼(Cynthia Coffman)威胁要进行处罚,他被迫撤回了诉讼。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城镇希望保护当地水体免受侵害,人们对现行法律体系的缺陷只会看得越来越清楚。
爱荷华州浣熊河素受生猪养殖和作物种植活动排污困扰。今年3月,两家环保组织对州政府、美国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及其机构负责人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下令限制氮和磷污染物的排放。多年来,氮和磷污染的问题困扰着爱荷华州首府得梅因市,当地居民用水一直受到影响。尽管奥巴马政府已于2015年通过了修正版的《清洁水法案》(Clean Water Act)——前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斯科特·普鲁伊特当时称该法案是“现代史上对私有产权的最大打击”——但该法案仍将农业径流排除在监管之外。
同样地,这个陈旧的法律漏洞也困扰着密西西比河和墨西哥湾沿岸。最近,环境新闻网站Earther对墨西哥湾沿岸虾产量大幅下降的原因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发现,由于在墨西哥湾入海的河流流经美国工农业重地,水体富营养化使藻类大量繁殖,严重危害当地河流和沿岸水体生态。此外,伊利湖同样藻华频发,除了隔离饮用水和洗澡水之外,俄亥俄州托莱多市居民对此束手无策。今年2月,托莱多市通过了《伊利湖权利法案》(Lake Erie Bill of Rights),承认伊利湖享有“存在、繁荣和自然发展”的权利。
为水体赋予权利是第一步,随后其他自然主体将逐步跟上。今年2月,明尼苏达州奥吉布瓦“白土地”保留地(White Earth Band of Ojibwe)的印第安部落已经在当地野生稻田实施了类似的保护措施。而在美国之外,其他国家也在进行努力。厄瓜多尔宪法规定,大自然“有按照特定生命周期存在、保全、维持并再生的权利”。2016年,新西兰旺格努伊市的毛利人部落为北岛的一条河流争取到了合法权益。2017年,印度的恒河及其最大支流亚穆纳河的自然权利也得到了承认。
上述每个案例中,公民和法院都支持人类赖以为生的自然体获得合法权利,因为事实已昭显,监管机构似乎并不关心这些为生命提供资源的自然主体是否享有权利。与其坐等社团制机构填补所有的漏洞,不若由律师、部落和公民出面。如果企业和支持自由放任主义的理论家反对将湖泊当作人来对待,他们还可以从更简单的入手:先把自己的人类同胞当人看。
*经更正,尤罗克印第安部落位于加利福尼亚州,而非俄勒冈州。
本文作者Nick Martin是《新共和》杂志的特约撰稿人。
(翻译:刘其瑜)
来源:新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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