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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我们要讲好中国环境法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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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我们要讲好中国环境法治的故事

“只有先热爱环境,才能最长久的保护环境。”环境法对于王灿发来说,既是专业,也是使命。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世界英雄 。

文|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责编|马蓉蓉

作为环境法专家,近20多年来,他参与了国家和地方30多部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改和论证,是中国承担环境资源立法起草最多的学者之一。

作为社会公益人士,他创立了全国首家免费向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民间环保组织——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作为教师,他兢兢业业,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等多项荣誉,也是环境法学科唯一的一篇教育部百优博士论文的指导者。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的王灿发是中国目前最具有影响力的环境法学者之一。

2007年10月,他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世界环境英雄”。2009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组委会评价王灿发:“没有一个代言人,像他一样责任重大——为地球代言,没有一个代言人像他一样坚持,20多年,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他一直在奋斗。” 

仅剩一位的环境法老师 

“那个地方非常穷,就在黄河故道那里。”1958年8月,王灿发出生在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的一个农村。

1978年,在他20岁那年,他考上了吉林大学法律系,离开故乡。

王灿发笑着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他上中学时一直对理科很感兴趣,之所以在高考时会填报法律是觉得法律在农村很有权威,当时他以为只要学了法律,就可以进公检法工作。

谁知,1982年7月毕业以后,因为当时人才缺乏,王灿发被分配到了厦门大学法律系去教书。教了一年后,根据学校要求,他于1983年到北京大学进修。

“环境法不仅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环境,还保护全人类的环境,是要为全人类来服务的。”有一个叫陈正康的环境法老师所说的这番话让王灿发印象深刻,从此他与环境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1985年,王灿发考入北大环境科学中心读环境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法教学和研究。

但这条路,并不好走。

“环境法作为一个新学科,开始并不被人们认可,很多人都觉得没有本事的人才去教这个。”王灿发还记得,1998年时,中国政法大学只剩下他一个环境法的老师了,“有的当律师,有的转教其他学科去了。全校5个院系的环境法课都由我一个人教。”

由于环境法是由多学科交叉而成的新的法律学科,在学科体系建设、教学方法和师资力量上都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多年来,王灿发便利用自己积累多年的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为中国政法大学建立了完整的学科体系,独立完成和出版了法律本科环境法教材,并摸索出一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新方法。他还独立完成和出版了法律本科环境法教材,并摸索出一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新方法,使原本不为学生重视的环境法学科,成为学生选修的热门科目。

如今,王灿发熬过了那段最孤独的时刻,中国政法大学已经拥了有10多位专职环境法的教授,中国也迎来了环境法实践领域的大发展。 

建立首家环境维权组织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污染问题开始爆发,污染的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作为一名环境法学者,长期以来,王灿发接触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事件,看到一批批污染受害者求助无门。

1995年,王灿发在《中国环境报》上看到一起案子:江苏邳州一个养鸭大王的4000只鸭子10天之内就死光了,靠此为生的农民由一个富裕户转眼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住在窝棚里,贷款还不起,求救无门。王灿发给这家人写信,说愿意为他们打官司。他先后3次到邳州调查、取证。最后,起诉到法院并胜诉,这些农民共获赔40余万元。

事后,王灿发意识到,全国还有很多污染受害者,因缺少专业知识,根本没能力起诉,又很难得到律师帮助,所以萌生了创办一个可以免费帮助污染受害者诉讼的民间组织的想法。

1998年10月,王灿发在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了全国首家民间环境维权法律帮助组织——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1999年11月,他自筹资金,开通全国第一条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在热线开通的前一天,他在《北京晚报》上发了一条不足100字的消息,结果11月1日当天,中心就接到了50多个求助电话。王灿发知道,自己做对了。

20多年来,中心为许多求助无门的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免费为无力支付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的污染受害者打官司。帮助中心有庞大的志愿者团队,多是在校研究生,不拿任何报酬。

“法律帮助中心的宗旨就是要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推动公众对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对污染者和不严格执法的行政机关形成一种压力,从而促进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王灿发说。

从2001年开始,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每年还在全国招收法官和律师,免费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培训,每年100人。参加培训的律师和法官们必须履行一个承诺:律师,每年至少办一件环保案子;法官,公正执法。后来,培训对象还扩展到环保执法人员。王灿发通过这个平台,也逐步在全国建立了环境保护维权律师网络。

“做一件案子只能帮助若干受害者,只有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才可以帮助所有人。”王灿发希望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不过因为经费的问题,王灿发提供援助有3个原则:重大、典型以及当事人非常贫穷。他坦承,很难做到遍施甘霖,毕竟资金有限。 

从借鉴别国到提供世界经验 

“只有先热爱环境,才能最长久的保护环境。”环境法对于王灿发来说,既是专业,也是使命。

20多年来,王灿发以大量真实的环境诉讼为基础,研究分析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在推动中国环境法治的完善。他先后主持和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部环境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及修订工作。

王灿发坦言,上世纪80年代,我国环境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

“当时只能从国外借鉴成熟的立法经验,虽然各国遇到的问题有所不同,但是采取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以及立法,大致是相同的。”王灿发介绍,中国最早是借鉴了日本的环境立法,到上世纪90年代对美国的立法借鉴得比较多,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对于欧洲、日本、美国等国家的立法都有很多的借鉴。比如,现在我国环保法中的按日计罚制度,就是借鉴美国法律的规定。

“对于中国的环境立法而言,借鉴别国的法律通识固然重要,但扎根于中国土壤的具体法律实践更能提炼出有用、有效的司法条款。比如,固体废物法,在2004年修改的时候,我们将打环境官司积累起来的经验和问题带到立法机关,就使得法律里规定了有利于污染物受害者的4个条款,在这之前是没有的,这一个条款又在2008年的水污染防治法当中得到进一步的规定。”王灿发认为这是对立法的促进。

在王灿发的大力主张下,2014年,“环境优先原则”也被写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是保护优先原则,是指当环境与经济建设或其他方面建设发生冲突时,应该优先保护环境。”王灿发指出,中国的环境法在某些方面其实比发达国家更强,为了应对环境污染、环境生态破坏,我们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手段。比如,被告举证制,在发达国家没有普遍实行,但我们实行了;再比如,清洁生产促进法,是全世界唯一把清洁生产制定出一部单独的法律。这些都是我国为其他国家提供的世界经验。

30多年来,王灿发以大量真实环境诉讼为基础,研究分析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来推动中国环境法治的完善。

“我们过去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现在有一些国家借鉴我们的立法,我们要讲好中国环境法治的故事。”王灿发始终坚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天空就会更蓝,地球就会更美!

2014年,王灿发获得被称为“亚洲诺贝尔奖”的拉蒙·麦格赛赛奖。王灿发的偶像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他是用非暴力的方式寻求和平与平等的世界英雄”。如今的王灿发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世界英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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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我们要讲好中国环境法治的故事

“只有先热爱环境,才能最长久的保护环境。”环境法对于王灿发来说,既是专业,也是使命。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世界英雄 。

文|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责编|马蓉蓉

作为环境法专家,近20多年来,他参与了国家和地方30多部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改和论证,是中国承担环境资源立法起草最多的学者之一。

作为社会公益人士,他创立了全国首家免费向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民间环保组织——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作为教师,他兢兢业业,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等多项荣誉,也是环境法学科唯一的一篇教育部百优博士论文的指导者。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的王灿发是中国目前最具有影响力的环境法学者之一。

2007年10月,他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世界环境英雄”。2009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组委会评价王灿发:“没有一个代言人,像他一样责任重大——为地球代言,没有一个代言人像他一样坚持,20多年,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他一直在奋斗。” 

仅剩一位的环境法老师 

“那个地方非常穷,就在黄河故道那里。”1958年8月,王灿发出生在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的一个农村。

1978年,在他20岁那年,他考上了吉林大学法律系,离开故乡。

王灿发笑着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他上中学时一直对理科很感兴趣,之所以在高考时会填报法律是觉得法律在农村很有权威,当时他以为只要学了法律,就可以进公检法工作。

谁知,1982年7月毕业以后,因为当时人才缺乏,王灿发被分配到了厦门大学法律系去教书。教了一年后,根据学校要求,他于1983年到北京大学进修。

“环境法不仅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环境,还保护全人类的环境,是要为全人类来服务的。”有一个叫陈正康的环境法老师所说的这番话让王灿发印象深刻,从此他与环境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1985年,王灿发考入北大环境科学中心读环境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法教学和研究。

但这条路,并不好走。

“环境法作为一个新学科,开始并不被人们认可,很多人都觉得没有本事的人才去教这个。”王灿发还记得,1998年时,中国政法大学只剩下他一个环境法的老师了,“有的当律师,有的转教其他学科去了。全校5个院系的环境法课都由我一个人教。”

由于环境法是由多学科交叉而成的新的法律学科,在学科体系建设、教学方法和师资力量上都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多年来,王灿发便利用自己积累多年的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为中国政法大学建立了完整的学科体系,独立完成和出版了法律本科环境法教材,并摸索出一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新方法。他还独立完成和出版了法律本科环境法教材,并摸索出一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新方法,使原本不为学生重视的环境法学科,成为学生选修的热门科目。

如今,王灿发熬过了那段最孤独的时刻,中国政法大学已经拥了有10多位专职环境法的教授,中国也迎来了环境法实践领域的大发展。 

建立首家环境维权组织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污染问题开始爆发,污染的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作为一名环境法学者,长期以来,王灿发接触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事件,看到一批批污染受害者求助无门。

1995年,王灿发在《中国环境报》上看到一起案子:江苏邳州一个养鸭大王的4000只鸭子10天之内就死光了,靠此为生的农民由一个富裕户转眼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住在窝棚里,贷款还不起,求救无门。王灿发给这家人写信,说愿意为他们打官司。他先后3次到邳州调查、取证。最后,起诉到法院并胜诉,这些农民共获赔40余万元。

事后,王灿发意识到,全国还有很多污染受害者,因缺少专业知识,根本没能力起诉,又很难得到律师帮助,所以萌生了创办一个可以免费帮助污染受害者诉讼的民间组织的想法。

1998年10月,王灿发在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了全国首家民间环境维权法律帮助组织——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1999年11月,他自筹资金,开通全国第一条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在热线开通的前一天,他在《北京晚报》上发了一条不足100字的消息,结果11月1日当天,中心就接到了50多个求助电话。王灿发知道,自己做对了。

20多年来,中心为许多求助无门的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免费为无力支付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的污染受害者打官司。帮助中心有庞大的志愿者团队,多是在校研究生,不拿任何报酬。

“法律帮助中心的宗旨就是要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推动公众对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对污染者和不严格执法的行政机关形成一种压力,从而促进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王灿发说。

从2001年开始,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每年还在全国招收法官和律师,免费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培训,每年100人。参加培训的律师和法官们必须履行一个承诺:律师,每年至少办一件环保案子;法官,公正执法。后来,培训对象还扩展到环保执法人员。王灿发通过这个平台,也逐步在全国建立了环境保护维权律师网络。

“做一件案子只能帮助若干受害者,只有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才可以帮助所有人。”王灿发希望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不过因为经费的问题,王灿发提供援助有3个原则:重大、典型以及当事人非常贫穷。他坦承,很难做到遍施甘霖,毕竟资金有限。 

从借鉴别国到提供世界经验 

“只有先热爱环境,才能最长久的保护环境。”环境法对于王灿发来说,既是专业,也是使命。

20多年来,王灿发以大量真实的环境诉讼为基础,研究分析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在推动中国环境法治的完善。他先后主持和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部环境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及修订工作。

王灿发坦言,上世纪80年代,我国环境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

“当时只能从国外借鉴成熟的立法经验,虽然各国遇到的问题有所不同,但是采取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以及立法,大致是相同的。”王灿发介绍,中国最早是借鉴了日本的环境立法,到上世纪90年代对美国的立法借鉴得比较多,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对于欧洲、日本、美国等国家的立法都有很多的借鉴。比如,现在我国环保法中的按日计罚制度,就是借鉴美国法律的规定。

“对于中国的环境立法而言,借鉴别国的法律通识固然重要,但扎根于中国土壤的具体法律实践更能提炼出有用、有效的司法条款。比如,固体废物法,在2004年修改的时候,我们将打环境官司积累起来的经验和问题带到立法机关,就使得法律里规定了有利于污染物受害者的4个条款,在这之前是没有的,这一个条款又在2008年的水污染防治法当中得到进一步的规定。”王灿发认为这是对立法的促进。

在王灿发的大力主张下,2014年,“环境优先原则”也被写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是保护优先原则,是指当环境与经济建设或其他方面建设发生冲突时,应该优先保护环境。”王灿发指出,中国的环境法在某些方面其实比发达国家更强,为了应对环境污染、环境生态破坏,我们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手段。比如,被告举证制,在发达国家没有普遍实行,但我们实行了;再比如,清洁生产促进法,是全世界唯一把清洁生产制定出一部单独的法律。这些都是我国为其他国家提供的世界经验。

30多年来,王灿发以大量真实环境诉讼为基础,研究分析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来推动中国环境法治的完善。

“我们过去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现在有一些国家借鉴我们的立法,我们要讲好中国环境法治的故事。”王灿发始终坚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天空就会更蓝,地球就会更美!

2014年,王灿发获得被称为“亚洲诺贝尔奖”的拉蒙·麦格赛赛奖。王灿发的偶像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他是用非暴力的方式寻求和平与平等的世界英雄”。如今的王灿发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世界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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