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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掉线上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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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掉线上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

“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不仅影响用户工作效率,还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文|戴先任

责编|马蓉蓉

“双十一”期间,很多消费者打开电脑发现,各类花花绿绿的弹窗广告扑面而来,让人眼花缭乱,想关掉却无处下手……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不仅影响用户工作效率,还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很多网友对“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都深有体会,也是深受其扰。弹窗广告多如牛毛,很多应用软件均有弹窗广告,甚至还有软件将弹窗广告做成了开机启动项,只要电脑一开机就会跳出来。打开一个网页,就会不断跳出弹窗广告;消费者浏览过某类商品,相关广告就会源源不断推送给你。而很多弹窗广告还无法关闭,或是关闭键小,难以识别。在网络上,一些弹窗广告早已“鸠占鹊巢”,已经严重干扰了广大网民的网络生活,甚至形成了某种“网络霸权”。

很多城市的街头巷尾都能看到各类小广告,这类小广告就如同城市的“牛皮癣”,撕掉又会贴上去。而弹窗广告就是线上“牛皮癣”,影响了网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一些弹窗广告还是涉黄的低俗广告,或是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的虚假违法广告。这些弹窗广告的目的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欺诈。

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虽然,相关部门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但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春风吹又生”,难以得到根治。

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疾。这是因为不比电视广告、实体店广告等传统广告模式,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广告更难实行有效监管,而且互联网广告是新兴事物,尤其是附着在新媒体等互联网媒介上的互联网广告,监管部门缺位的现象也很严重。

监管迟滞及监管难问题,让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野蛮生长、横行无忌,一些违法广告更是大量出现,污染了网络环境,侵犯广大消费者权益。尤其是一些涉黄的低俗广告,还会对广大未成年网民造成误导,而这些低俗广告还会一直“霸屏”,这对未成年网民造成的伤害,就可能是难以避免及持久的。违法互联网广告,甚至会让未来成年人因此走上歧途,从而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弹窗广告“霸屏”,关键还是在于监管缺位、监管弱势,才让弹窗广告有了“霸屏”的机会,甚至更加强化了不法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不能任由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一直野蛮生长,得不到有效遏制。对于互联网广告等新兴事物,监管不能滞后,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既然这些“霸屏”弹窗广告已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就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尽到自身的监管责任,尽好自己“法律守护者”的应尽之责。

对于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不能只是进行短期突击治理,而要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对不法互联网广告实行常态化、长效化的强有力监管,否则就无法根治互联网广告乱象。对此,需要完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监管部门要加强管控力度,还要提高技术防范手段。

同时,还要提高违法广告发布者、不法广告商等各方责任人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得不偿失。对于广大网民来说,也要对“霸屏”弹窗广告“零容忍”,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而监管部门则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要充分调动消费者的举报积极性,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要给予相应奖励。

整治互联网广告,是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当监管不再缺位,当“监管霸屏”,监管力量在网络上无远弗届,把弹窗广告完全置于有力监管之下,才能让“霸屏”弹窗广告得到“霸气治理”,弹窗广告才不会“想弹就弹”,想“弹”什么就“弹”什么,想“弹”多久就“弹”多久,才能撕掉弹窗广告这块“牛皮癣”,打掉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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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掉线上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

“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不仅影响用户工作效率,还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文|戴先任

责编|马蓉蓉

“双十一”期间,很多消费者打开电脑发现,各类花花绿绿的弹窗广告扑面而来,让人眼花缭乱,想关掉却无处下手……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不仅影响用户工作效率,还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很多网友对“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都深有体会,也是深受其扰。弹窗广告多如牛毛,很多应用软件均有弹窗广告,甚至还有软件将弹窗广告做成了开机启动项,只要电脑一开机就会跳出来。打开一个网页,就会不断跳出弹窗广告;消费者浏览过某类商品,相关广告就会源源不断推送给你。而很多弹窗广告还无法关闭,或是关闭键小,难以识别。在网络上,一些弹窗广告早已“鸠占鹊巢”,已经严重干扰了广大网民的网络生活,甚至形成了某种“网络霸权”。

很多城市的街头巷尾都能看到各类小广告,这类小广告就如同城市的“牛皮癣”,撕掉又会贴上去。而弹窗广告就是线上“牛皮癣”,影响了网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一些弹窗广告还是涉黄的低俗广告,或是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的虚假违法广告。这些弹窗广告的目的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欺诈。

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虽然,相关部门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但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春风吹又生”,难以得到根治。

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疾。这是因为不比电视广告、实体店广告等传统广告模式,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广告更难实行有效监管,而且互联网广告是新兴事物,尤其是附着在新媒体等互联网媒介上的互联网广告,监管部门缺位的现象也很严重。

监管迟滞及监管难问题,让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野蛮生长、横行无忌,一些违法广告更是大量出现,污染了网络环境,侵犯广大消费者权益。尤其是一些涉黄的低俗广告,还会对广大未成年网民造成误导,而这些低俗广告还会一直“霸屏”,这对未成年网民造成的伤害,就可能是难以避免及持久的。违法互联网广告,甚至会让未来成年人因此走上歧途,从而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弹窗广告“霸屏”,关键还是在于监管缺位、监管弱势,才让弹窗广告有了“霸屏”的机会,甚至更加强化了不法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不能任由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一直野蛮生长,得不到有效遏制。对于互联网广告等新兴事物,监管不能滞后,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既然这些“霸屏”弹窗广告已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就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尽到自身的监管责任,尽好自己“法律守护者”的应尽之责。

对于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不能只是进行短期突击治理,而要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对不法互联网广告实行常态化、长效化的强有力监管,否则就无法根治互联网广告乱象。对此,需要完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监管部门要加强管控力度,还要提高技术防范手段。

同时,还要提高违法广告发布者、不法广告商等各方责任人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得不偿失。对于广大网民来说,也要对“霸屏”弹窗广告“零容忍”,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而监管部门则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要充分调动消费者的举报积极性,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要给予相应奖励。

整治互联网广告,是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当监管不再缺位,当“监管霸屏”,监管力量在网络上无远弗届,把弹窗广告完全置于有力监管之下,才能让“霸屏”弹窗广告得到“霸气治理”,弹窗广告才不会“想弹就弹”,想“弹”什么就“弹”什么,想“弹”多久就“弹”多久,才能撕掉弹窗广告这块“牛皮癣”,打掉弹窗广告的“网络霸权”。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