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购房政策微调:符合条件人才购房资格调整为个人

11月20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缩短上海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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