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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迎行业“分水岭”,229家试点企业迎来年终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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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迎行业“分水岭”,229家试点企业迎来年终大考

随着《管理办法》的实施,这个高速发展的行业将迎来大变革。

文 | 中国经营报 赵越 童海华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将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将于近期依托监测系统统计数据对229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交通运输部近期颁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行业首次大考。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管理办法》的施行,无车承运行业将日益规范化。但是这也意味着相关企业需要付出更多投入,以承担相应责任。在此趋势下,资金技术等更占优势的大平台无疑会更具优势。行业发展的天平也将更倾向于头部企业。

分水岭将至

近年来,在“互联网+”的趋势下,中国无车承运行业迎来高速发展。

到2017年初,我国经批准的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近300家。而相比传统模式,无车承运模式将行业效率大幅提升。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与传统运输模式相比,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的车辆里程利用率提高50%,交易成本降低6%~8%,司机月收入增加30%~40%,等货时间由2~3天降低至8~10小时。

而随着《管理办法》的实施,这个高速发展的行业将迎来大变革,近期相关物流企业也在积极调整。

贵州满帮集团(以下简称“满帮”)方面就表示,在网络货运平台新政实施之际,满帮物流将会投入更多资源倾力发展网络货运经营业务,一方面按照政策要求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平台企业责任;另一方面重点开拓成交便利、支付、金融、税务建设,并与ETC及加油网络其他业务深度融合。

物流分析师赵小敏认为,实际上,相关规定实施后,最受益的应该是满帮等行业头部企业。“规定实际上强化了平台企业应负的责任。而担负相应责任,需要很多支撑,大企业比起中小企业更加轻松。”赵小敏分析。

据悉,满帮物流目前已为两万余家货主企业提供服务,累计整合近百万优质司机,月度成交额已突破30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无车承运人业务平台之一。

事实上,除了《管理办法》促进外,近期无车承运行业自身发展趋势也将资源更倾向于头部企业。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认为,无车承运的竞争已经步入生态圈竞争阶段,头部企业正在把早期靠资本构筑的领先优势逐步向生态圈让渡,借助车辆和司机等资源集聚优势,向上游进入数字化的产业物流及供应链的大市场,或改变传统第三方物流服务,这样的探索才刚刚开始。

赵小敏则直言,目前无车承运的发展趋势需要各种资源的更精准的匹配,大部分小企业很难完成这样海量的工作。行业里需要做强强联合或者是联盟的模式,这样成功的概率会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无车承运发展中,此前业界经常提及的无车承运人概念,《管理办法》并未直接提及,而取而代之的是对网联货运平台的定义。

杨达卿认为,车和货的匹配只是数字化物流的一个初级服务功能,无车承运人向网络平台转变,就是从运的服务能力向综合服务能力转变。网络平台把公路货运市场散布的资源集聚,就是要盖金字塔,这个金字塔要让人、车、货、路、场等物流中的数据互联互动。

模式仍待厘清

不过,在全面转变过程中,不少互联网货运企业的性质亟待厘清。目前,货运经营划分为无车承运、有车承运和信息撮合三类模式。

然而,部分互联网货运平台,目前在属性上仍存争议,比如部分同城货运、公路运输兼具的平台。

杨达卿认为,类似货拉拉和天津五八到家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快狗打车的模式,主要是同城市场短途市场,也是无车承运模式的,更多服务小B端的客户。

而赵小敏则认为,货拉拉如果单纯是城市搬家等服务,实际上与满帮等公路无车承运模式不同。但是货拉拉也有城市间的货运单,这种运输模式实际上也应归类为无车承运模式。

而深圳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拉拉”)方面则向记者表示,货拉拉本身不是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性质仍然还是信息居间匹配撮合平台。

事实上,互联网货运平台无车承运模式和信息撮合模式,在具体经营上完全不同。一旦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如果单纯平台作为中介,所负责任大打折扣。

比如,2018年9月,记者就曾报道过,货拉拉司机陶师傅,在货拉拉上抢到一单“灯具”的运输单,货物外包装也为灯具,运输区间是从成都市到泸州市。然后运输途中该批货物在抽检中被发现,在层层灯具防摔包装下,实际上运输物品为假烟。陶师傅因此被拘留12天。

而针对此事,货拉拉方面曾表示,“司机和货拉拉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司机严禁运输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并且这一点在司机培训时进行过特别强调,但司机并未尽到此义务。”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律师认为,此案中,如果平台性质是信息居间匹配撮合平台,则货拉拉APP平台的角色在法律上是处于居间方,因此平台并没有义务去核实平台上登记的双方的交运与托运的货物的情况。

另外,目前而言,如果企业或平台不在国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名单内,这些平台实际上无法取得无车承运资质。因为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显示,无车承运企业在试点合格之后才可以得到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而如果平台是无车承运模式,按照近期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管理办法》,上述案例中平台所负责任则会完全不同。

赵小敏直言,互联网货运经营企业,应该尽早划分模式,部分具有无车承运性质的企业也该承担起相应责任,任何货运企业不应游走在灰色地带。

来源:中国经营网

原标题:无车承运迎行业“分水岭”

最新更新时间:11/22 09:29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货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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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管理办法》的实施,这个高速发展的行业将迎来大变革。

文 | 中国经营报 赵越 童海华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将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将于近期依托监测系统统计数据对229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交通运输部近期颁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行业首次大考。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管理办法》的施行,无车承运行业将日益规范化。但是这也意味着相关企业需要付出更多投入,以承担相应责任。在此趋势下,资金技术等更占优势的大平台无疑会更具优势。行业发展的天平也将更倾向于头部企业。

分水岭将至

近年来,在“互联网+”的趋势下,中国无车承运行业迎来高速发展。

到2017年初,我国经批准的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近300家。而相比传统模式,无车承运模式将行业效率大幅提升。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与传统运输模式相比,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的车辆里程利用率提高50%,交易成本降低6%~8%,司机月收入增加30%~40%,等货时间由2~3天降低至8~10小时。

而随着《管理办法》的实施,这个高速发展的行业将迎来大变革,近期相关物流企业也在积极调整。

贵州满帮集团(以下简称“满帮”)方面就表示,在网络货运平台新政实施之际,满帮物流将会投入更多资源倾力发展网络货运经营业务,一方面按照政策要求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平台企业责任;另一方面重点开拓成交便利、支付、金融、税务建设,并与ETC及加油网络其他业务深度融合。

物流分析师赵小敏认为,实际上,相关规定实施后,最受益的应该是满帮等行业头部企业。“规定实际上强化了平台企业应负的责任。而担负相应责任,需要很多支撑,大企业比起中小企业更加轻松。”赵小敏分析。

据悉,满帮物流目前已为两万余家货主企业提供服务,累计整合近百万优质司机,月度成交额已突破30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无车承运人业务平台之一。

事实上,除了《管理办法》促进外,近期无车承运行业自身发展趋势也将资源更倾向于头部企业。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认为,无车承运的竞争已经步入生态圈竞争阶段,头部企业正在把早期靠资本构筑的领先优势逐步向生态圈让渡,借助车辆和司机等资源集聚优势,向上游进入数字化的产业物流及供应链的大市场,或改变传统第三方物流服务,这样的探索才刚刚开始。

赵小敏则直言,目前无车承运的发展趋势需要各种资源的更精准的匹配,大部分小企业很难完成这样海量的工作。行业里需要做强强联合或者是联盟的模式,这样成功的概率会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无车承运发展中,此前业界经常提及的无车承运人概念,《管理办法》并未直接提及,而取而代之的是对网联货运平台的定义。

杨达卿认为,车和货的匹配只是数字化物流的一个初级服务功能,无车承运人向网络平台转变,就是从运的服务能力向综合服务能力转变。网络平台把公路货运市场散布的资源集聚,就是要盖金字塔,这个金字塔要让人、车、货、路、场等物流中的数据互联互动。

模式仍待厘清

不过,在全面转变过程中,不少互联网货运企业的性质亟待厘清。目前,货运经营划分为无车承运、有车承运和信息撮合三类模式。

然而,部分互联网货运平台,目前在属性上仍存争议,比如部分同城货运、公路运输兼具的平台。

杨达卿认为,类似货拉拉和天津五八到家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快狗打车的模式,主要是同城市场短途市场,也是无车承运模式的,更多服务小B端的客户。

而赵小敏则认为,货拉拉如果单纯是城市搬家等服务,实际上与满帮等公路无车承运模式不同。但是货拉拉也有城市间的货运单,这种运输模式实际上也应归类为无车承运模式。

而深圳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拉拉”)方面则向记者表示,货拉拉本身不是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性质仍然还是信息居间匹配撮合平台。

事实上,互联网货运平台无车承运模式和信息撮合模式,在具体经营上完全不同。一旦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如果单纯平台作为中介,所负责任大打折扣。

比如,2018年9月,记者就曾报道过,货拉拉司机陶师傅,在货拉拉上抢到一单“灯具”的运输单,货物外包装也为灯具,运输区间是从成都市到泸州市。然后运输途中该批货物在抽检中被发现,在层层灯具防摔包装下,实际上运输物品为假烟。陶师傅因此被拘留12天。

而针对此事,货拉拉方面曾表示,“司机和货拉拉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司机严禁运输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并且这一点在司机培训时进行过特别强调,但司机并未尽到此义务。”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律师认为,此案中,如果平台性质是信息居间匹配撮合平台,则货拉拉APP平台的角色在法律上是处于居间方,因此平台并没有义务去核实平台上登记的双方的交运与托运的货物的情况。

另外,目前而言,如果企业或平台不在国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名单内,这些平台实际上无法取得无车承运资质。因为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显示,无车承运企业在试点合格之后才可以得到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而如果平台是无车承运模式,按照近期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管理办法》,上述案例中平台所负责任则会完全不同。

赵小敏直言,互联网货运经营企业,应该尽早划分模式,部分具有无车承运性质的企业也该承担起相应责任,任何货运企业不应游走在灰色地带。

来源:中国经营网

原标题:无车承运迎行业“分水岭”

最新更新时间:11/22 09:29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