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西安11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据华商报报道,西安又有三个区加入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列。

1月16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西安市除蓝田县、周至县是县内重点地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11个行政区均是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除了《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外,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也已经加入全年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列。阎良区、临潼区也发出通告,今年春节期间在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西安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6日,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案件6起,处理违法行为人8人,其中警告1人,罚款3人、行政拘留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77件。

西安警方向市民和游客发出倡议:为了生态环境更美好,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请不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让古城西安的天空更加蔚蓝,让新春佳节更加和谐与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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