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个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会议确定,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低息贷款。四是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