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编辑 | 张一诺
3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锡林浩特市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被罚款20万元,直接负责人刘艳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究其原因,处罚信息中显示,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3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
来源:界面新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编辑 | 张一诺
3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锡林浩特市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被罚款20万元,直接负责人刘艳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究其原因,处罚信息中显示,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
下载界面新闻
3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
2020/03/04 12:45来源:界面新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编辑 | 张一诺
3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锡林浩特市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被罚款20万元,直接负责人刘艳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究其原因,处罚信息中显示,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