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中安物流未能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

隆鑫通用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鑫机车与中安物流及中安实业于2019年12月2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2月26日前)支付2.75亿元股权转让款。中安物流委托中安实业于2020年1月21日向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隆鑫机车于2020年1月22日与中安物流及中安实业签订了《补充协议》,将最终交易付款期限从2020年1月22日延期至2020年3月5日(含当日)前。截至2020年3月5日,中安物流未能足额支付前述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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