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至明年4月30日

3月1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将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即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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