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专车新规”访谈,几家欢喜几家忧?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专车新规”访谈,几家欢喜几家忧?

今日,滴滴出行自更改名字之后,推出了继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巴士之后的第七个业务,滴滴试驾。该业务可以看作是滴滴出行在汽车营销领域体验化的营销新尝试,后续本平台将专门用一篇文章解读滴滴出行

今日,滴滴出行自更改名字之后,推出了继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巴士之后的第七个业务,滴滴试驾。该业务可以看作是滴滴出行在汽车营销领域体验化的营销新尝试,后续本平台将专门用一篇文章解读滴滴出行这一动作。除了积极拓展新型业务的滴滴出行,近期专车合并的消息也此起彼伏。这一切也许跟最近发布的专车新规有关,如何理解这项新规?

作者丨Maybe Xi

10月14日晚,笔者从网易新闻中看到《新华访谈》对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解晓玲的专访,通篇读完,笔者个人看来,三位采访嘉宾对于专车的态度基本上可以总结为“乍看之下很好,但……”

由于访谈篇幅过长,笔者只对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为何定性为营运?因为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注意,这八个字和“专车”以及“拼车”的概念大相径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定语为“网络预约”,中心语为“出租汽车”,也就是TAXI或者CAB。笔者个人认为,这也就意味着“专车”只是“要上网预约的传统出租车”,可能你的车很高级很商务。但是抱歉,即使你是劳斯莱斯,你也还是出租汽车,只不过没有挂顶灯。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一张图中,徐亚东老师直接将专车定性为营运车辆。并且,在此基础上,“新规”对于专车即使再苛刻,也是“师出有名”——为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和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

“适度发展”,何为适度?

解晓玲老师这番话,笔者不知是否可以从以下角度理解:

(1)出租车过多会使得道路不堪重负,导致更为严重的交通拥堵。

(2)出租车司机的行车素质堪忧,过多的出租车投放会扰乱交通秩序。

(3)出租车过多会使得供大于求,导致出租车市场竞争过于激烈,损害现有从业者的利益。

对于以上三个可能的立足点,笔者提出以下疑问:

(1)路堵不堵,根本原因在于道路规划。道路规划是城市规划部门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城市人口、消费水平等各方面发展的综合考量而得出的方案,限制出租车数量无异于隔靴搔痒。举个反例,国家下调1.6L及以下排量汽车的购置税,就是为了刺激小排量车的增长。出租车数量下去了,私家车数量上来了,道路该堵还是堵。

(2)行车素质,确实是出租车行业的普遍问题。笔者的一个开传统出租车的亲戚直接了当的对我说“路上开车,离出租车远点”。而笔者在开车时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出租车看到路边招手的乘客,马上急刹车急调头,也不管双黄线是否有准许调头的缺口,也不会预先刹车示意后方。不过,我们更多的需要思考,这种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是如何得到有关部门准许的。和屡遭诟病的“出了驾校不会开车”的状况一样,国家是否应该敦促监管部门严抓呢?如果我们对驾驶员的考核足够科学合理,那么这种现象是否会得到有效减少?

(3)“损害现有从业者的利益”,这是一个伪命题。用官方一点的话来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么竞争就是无可厚非的。在访谈中,三位老师也承认“出租行业不存在垄断”以及“传统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不佳”。那么,让专车与出租车去竞争,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去优化市场环境,优胜劣汰,倒逼传统出租行业改善服务质量,同时也减少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何乐而不为?

此外,何为适度?解晓玲老师并没有举出任何一个例子来说明“某一个城市适合的出租车市场规模应该是多大”。可见,“适度”依然是要以市场规律调节为主。

“低价高品质不可持续”,语从何出?

先回答安全的问题。首先,专车司机为实名认证,包括车辆照片和车牌号以及司机的身份证号全部经过认证,UBER等软件还可以在上车前计算好路线和费用,并将路线以地图方式呈现给乘客,车辆实时位置也有定位。至于交通事故中乘客的权益保障,完全可以在新规中对责任进行划分和各种细节的明确,并不能成为将专车划归营运车辆的理由。

此外,解老师说“专车在市场初期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投入了巨额资本,给对乘客奖励和优惠,乘客享受了低价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专车平台不可能长期烧钱下去,最后乘客依然是要为高质量付出高价钱”。

这个理由看似合理,不过,解老师忽视了一个天大的因素——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选择专车,原因无非是方便、便宜、舒适。当便宜不再的时候,用户完全可以不再选择专车出行,因为专车并非刚性需求。在目前这个买方市场的时代,平台难道会对用户说“就这么贵,爱坐不坐”吗?恐怕没有企业会如这般作死。

至于“给乘客的优惠奖励从何而来”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一个企业的命脉。对于专车来说,服务质量到了,用户也乐意去掏腰包。而且,同时也作为一个媒体平台,各种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以及广告的投放,都是流动资金的来源。解老师完全不必为企业操这个心。

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只能对该访谈的部分内容进行解读。总体来说,以三位老师为代表的有关部门没有看清专车的使用环境以及车主和用户的具体状况,曲解了共享经济的精神,低估了市场机制对市场环境的积极作用,治理思维仍然沿用传统方式。而在新规内容中,“网约车不享受燃油补贴”、“安装正规出租车计价器但是不能上街巡游”等条款,也没有让公众看到有关部门对专车的“鼓励”和“引导”。

依然和之前那篇文章相同,笔者希望给消费者更多的机会去用脚投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不思进取的现状,笔者只能说“慈母多败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滴滴出行

301
  • 高德在港低调上线打车服务,但网约车业务仍受限
  • 滴滴自动驾驶与广汽埃安合资公司获批,2025年推出首款商业化L4车型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专车新规”访谈,几家欢喜几家忧?

今日,滴滴出行自更改名字之后,推出了继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巴士之后的第七个业务,滴滴试驾。该业务可以看作是滴滴出行在汽车营销领域体验化的营销新尝试,后续本平台将专门用一篇文章解读滴滴出行

今日,滴滴出行自更改名字之后,推出了继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巴士之后的第七个业务,滴滴试驾。该业务可以看作是滴滴出行在汽车营销领域体验化的营销新尝试,后续本平台将专门用一篇文章解读滴滴出行这一动作。除了积极拓展新型业务的滴滴出行,近期专车合并的消息也此起彼伏。这一切也许跟最近发布的专车新规有关,如何理解这项新规?

作者丨Maybe Xi

10月14日晚,笔者从网易新闻中看到《新华访谈》对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解晓玲的专访,通篇读完,笔者个人看来,三位采访嘉宾对于专车的态度基本上可以总结为“乍看之下很好,但……”

由于访谈篇幅过长,笔者只对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为何定性为营运?因为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注意,这八个字和“专车”以及“拼车”的概念大相径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定语为“网络预约”,中心语为“出租汽车”,也就是TAXI或者CAB。笔者个人认为,这也就意味着“专车”只是“要上网预约的传统出租车”,可能你的车很高级很商务。但是抱歉,即使你是劳斯莱斯,你也还是出租汽车,只不过没有挂顶灯。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一张图中,徐亚东老师直接将专车定性为营运车辆。并且,在此基础上,“新规”对于专车即使再苛刻,也是“师出有名”——为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和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

“适度发展”,何为适度?

解晓玲老师这番话,笔者不知是否可以从以下角度理解:

(1)出租车过多会使得道路不堪重负,导致更为严重的交通拥堵。

(2)出租车司机的行车素质堪忧,过多的出租车投放会扰乱交通秩序。

(3)出租车过多会使得供大于求,导致出租车市场竞争过于激烈,损害现有从业者的利益。

对于以上三个可能的立足点,笔者提出以下疑问:

(1)路堵不堵,根本原因在于道路规划。道路规划是城市规划部门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城市人口、消费水平等各方面发展的综合考量而得出的方案,限制出租车数量无异于隔靴搔痒。举个反例,国家下调1.6L及以下排量汽车的购置税,就是为了刺激小排量车的增长。出租车数量下去了,私家车数量上来了,道路该堵还是堵。

(2)行车素质,确实是出租车行业的普遍问题。笔者的一个开传统出租车的亲戚直接了当的对我说“路上开车,离出租车远点”。而笔者在开车时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出租车看到路边招手的乘客,马上急刹车急调头,也不管双黄线是否有准许调头的缺口,也不会预先刹车示意后方。不过,我们更多的需要思考,这种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是如何得到有关部门准许的。和屡遭诟病的“出了驾校不会开车”的状况一样,国家是否应该敦促监管部门严抓呢?如果我们对驾驶员的考核足够科学合理,那么这种现象是否会得到有效减少?

(3)“损害现有从业者的利益”,这是一个伪命题。用官方一点的话来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么竞争就是无可厚非的。在访谈中,三位老师也承认“出租行业不存在垄断”以及“传统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不佳”。那么,让专车与出租车去竞争,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去优化市场环境,优胜劣汰,倒逼传统出租行业改善服务质量,同时也减少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何乐而不为?

此外,何为适度?解晓玲老师并没有举出任何一个例子来说明“某一个城市适合的出租车市场规模应该是多大”。可见,“适度”依然是要以市场规律调节为主。

“低价高品质不可持续”,语从何出?

先回答安全的问题。首先,专车司机为实名认证,包括车辆照片和车牌号以及司机的身份证号全部经过认证,UBER等软件还可以在上车前计算好路线和费用,并将路线以地图方式呈现给乘客,车辆实时位置也有定位。至于交通事故中乘客的权益保障,完全可以在新规中对责任进行划分和各种细节的明确,并不能成为将专车划归营运车辆的理由。

此外,解老师说“专车在市场初期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投入了巨额资本,给对乘客奖励和优惠,乘客享受了低价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专车平台不可能长期烧钱下去,最后乘客依然是要为高质量付出高价钱”。

这个理由看似合理,不过,解老师忽视了一个天大的因素——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选择专车,原因无非是方便、便宜、舒适。当便宜不再的时候,用户完全可以不再选择专车出行,因为专车并非刚性需求。在目前这个买方市场的时代,平台难道会对用户说“就这么贵,爱坐不坐”吗?恐怕没有企业会如这般作死。

至于“给乘客的优惠奖励从何而来”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一个企业的命脉。对于专车来说,服务质量到了,用户也乐意去掏腰包。而且,同时也作为一个媒体平台,各种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以及广告的投放,都是流动资金的来源。解老师完全不必为企业操这个心。

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只能对该访谈的部分内容进行解读。总体来说,以三位老师为代表的有关部门没有看清专车的使用环境以及车主和用户的具体状况,曲解了共享经济的精神,低估了市场机制对市场环境的积极作用,治理思维仍然沿用传统方式。而在新规内容中,“网约车不享受燃油补贴”、“安装正规出租车计价器但是不能上街巡游”等条款,也没有让公众看到有关部门对专车的“鼓励”和“引导”。

依然和之前那篇文章相同,笔者希望给消费者更多的机会去用脚投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不思进取的现状,笔者只能说“慈母多败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