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广东深圳公安福田分局官方微博通报,2020年3月27日13时45分许,华强北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被殴打。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3月27日13时30分许,外卖员张某(男,50岁)在商业步行街骑电动车通行,市容巡查员藏某(男,33岁)在制止过程中致张某腿部受轻微伤,引发市民围观。期间,队员藏某、陈某江(男,24岁)与一名围观人员黄某辉(男,36岁)发生言语冲突后,对黄某辉进行殴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警方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藏某、陈某江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