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表示,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为此,税务总局决定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周一)延长至4月24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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