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清廉浙江,为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近日,宁波宁海、衢州柯城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
宁海县胡陈乡岙里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启常、村委会主任王财良、村监会主任胡家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
岙里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启常、村委会主任王财良、村监会主任胡家友未将村集体所有的36138.16元塘地承包款交至村集体账户,其中11943元用于违规吃喝、招待等,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2020年1月,王启常、王财良、胡家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追缴。
02
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琪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王琪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4835.70元。2020年3月,王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03
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枧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土根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5年6月,枧头村生态公墓工程招标前,陈土根与航埠镇枧头村原村民主任陈永红、航埠镇政府退休返聘人员巫辉州,在柯城区双港某饭店接受工程招投标参与人徐某某和张某某的宴请。同时,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静岩村党总支书记郑国华、党总支委员余金良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余金良、时任村民主任郑国华在区重点项目——“千亩花海”土地流转工作推进过程中,明知领取固定报酬的村干部不能重复领取误工补贴,仍商议决定以他人名义领取误工补贴,用于支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个人费用,其他村两委成员对此均予以同意。事后,郑国华、余金良分别以其他村民名义各自领取误工补贴11000元。组织调查期间,郑国华、余金良如实向组织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0年3月,郑国华、余金良被免于党纪处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其他村两委成员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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