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深圳:要求各商业银行自查关于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

人民银行深圳中支货币信贷处4月20日发出《关于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的紧急自查通知》,要求市各商业银行针对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情况立即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截至2020年3月末银行房抵经营贷余额,2019年3月末余额,2019年12月末余额情况。

2、贷前准入情况。对借款人名下经营实体店真实性调查情况,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情况。

3、贷款管理情况。重点梳理借款人(含企业或个人)自疫情发生(1月25日)以来新购房产(含住宅和商务公寓等)并以新购房产作抵押的贷款情况,以及计划申请财政贴息和预计实际贷款利率水平情况。

4、贷后管理情况,借款人贷后新增房产的监测情况。

5、自查发现的其他可疑情况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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