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出台快递条例 将注重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11月16日,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完成递送服务。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据人民日报11月16日报道,目前,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用户信息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拟出台的《快递条例》规定,企业要定期销毁快件运单,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据了解,由于用户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诈骗、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倒卖个人信息已形成地下黑色产业链。拟出台的《快递条例》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违反规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同时,快递业发展中也存在大量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很高的实际困难,为减轻快递企业发展经营网络、布局设点的成本,新条例拟规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自设立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可不办理营业执照。

自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猛,业务量7年增长了6.7倍,年均增长率高达40.4%。2014年全国快件量突破146亿件,跃居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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