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相关事项、信息披露要求及持续监管规定。
通知提出,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上述要求。
红筹企业相关退市情形的调整适用: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适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时,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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