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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MCN行业爆发的烦恼:一批网红正忙着和机构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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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MCN行业爆发的烦恼:一批网红正忙着和机构解约

几年前,红人们忙着和MCN签约,而最近一两年来,一些红人是在忙着和MCN解约。渴望成为红人的年轻人不计其数,一部分人稀里糊涂地陷入了和MCN的缠斗中。

记者 | 张馨予

编辑 | 周卓然

从2019年底至今,MCN机构“摘星阁”的创始人侃烃已经专门发了两条微博提醒KOL与MCN签约时要认真看合同,“希望大家都少踩坑,少坑人。”

最近那一次微博是4月中旬发的,当时圈子里出了一个大新闻——在疫情期间拍摄“武汉日记”的Vlog博主“林晨同学Hearing”发布了一条长达24分钟的视频,对其所属MCN机构“不差旅行”进行控诉。

据林晨所说,不差旅行提出了许多他认为不合理的要求,包括强迫他在疫情相关的视频中植入商业广告,而当他提出异议时,公司又要求他支付最高300万元的违约金。

于是林晨联合多名不差旅行旗下博主与公司解约,并开始走法律程序。

MCN是将内容创作者聚合起来,帮助他们推广变现再以一定比例与创作者分成的机构。几年前,红人们忙着和MCN签约。而最近一两年来,一些红人是在忙着和MCN解约。

由于MCN数量激增,其中难免混杂一些资质不明、动机存疑的机构。渴望成为红人的年轻人不计其数,一部分人稀里糊涂地陷入了和MCN的缠斗中。

自媒体价值排行及版权经济管理机构克劳锐发布的《2020中国MCN行业发展研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15年全国才只有160家MCN,2018年这个数字飙升至5000余家,2019年全国更是已经有超过20000家MCN。

其中有一些机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它们称自己花费了大量人力和金钱培养红人后却被分手,蒙受损失

但无奈MCN行业太新,发展得太快,秩序仍在建立中,机构和红人这两方还在碰撞和磨合中制定规则。

“林晨同学Hearing”发布视频控诉其所属MCN“不差旅行”

“这个行业还没有成型的规矩”

早在MCN与红人进行初步接触的阶段,就埋藏着未来可能引爆双方矛盾的暗雷。

“个别机构早期确实有一种广撒网的心态,他们的商业模式就是用低成本快速签约并整合大量的内容创作者,让他们自己去创作,然后赛马跑出一些优质的项目。”自媒体第一股飞博共创的合伙人林冬冬对界面时尚说。

这是因为MCN签的红人越多,内容生产也就更为持续,而内容是商业变现的前提。

根据《白皮书》,“签约更多博主”是现阶段MCN提升商业增长的最主要方式,有71%的机构是这么做的。

于是一些MCN为了吸引更多红人,与其早期接触时会给出以下承诺:公司手握许多商业资源,签约后不愁商单;公司和平台关系好,博主能获得流量倾斜;公司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博主只须专心创作等等。

问题在于,一些MCN其实无法完成以上承诺,也不会把这些内容写进合同。

如果博主向MCN提出质疑,机构自有对策应对。

据侃烃介绍,MCN甩锅商业资源的一种方法是给博主提供很差的商单,博主拒绝合作时,机构就能把责任推到博主身上。另一种方法是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商单,博主和对方谈合作时,机构就谎称对接的人弄错了或者已经离职了。

“所以我和博主签约时都说我们机构不保商单,因为这件事可操作空间太大了。”侃烃说。

除此之外,一些MCN与红人签署的合同里会出现权责不对等和收益分配、合作范围模糊的情况。

以林晨为例,他表示所签合同中甲方权利有17项,乙方权利0项,甲方义务5项,乙方义务15项;收入由客户决定,没有保底收入;公司不允许他上学以及从事其他全职工作。

不过在林晨发布控诉视频的9天后,他就再次更新,说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签过的字负责。

“不论这个合同的条款是不是有效,是不是显失公平可以撤销,但是我的的确确就是犯错了,我很大意,所以我必须承担这个后果。”

侃烃也有朋友签过她口中“很过分”的合同,但她对朋友说,“你不能用自己还小或者自己没有认真看合同这些理由去蔑视法律,这次你吃了亏,以后你可能就会认真对待合同,或者认真处理和机构的关系。”

尽管如此,MCN行业内机构和红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仍很模糊。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逸瑞在接受界面时尚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内MCN的数量虽然很多,但还没有一个很成型的规矩。

“KOL的合同到底应该长什么样、双方的权益怎么保障、机构和KOL之间的收益分配和违约责任怎么来约定,这些内容有原生态的一些模版,比如明星经纪合同,但当这些内容是以PGC(专业生产内容)为基础的时候,就不能直接搬来用了。”

张逸瑞认为,导致MCN行业至今没有成型规矩的原因有三个,第一是国内明星产业的规矩本来就很“灰色”,很难以此为基础给MCN行业一个清晰的架构,第二是MCN机构太多、参差不齐,第三是很多KOL的法律素养并不高。

她也发现,如今懂得在签约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的KOL仍然不多,很多人都是在和MCN出现纠纷之后才想到法律。

“但其实,法律最大的作用是在出现问题之前给博主排雷,如果真到有了纠纷才想到法律,就已经有滞后性了。”张逸瑞说。

账号到底是谁的?

而当博主与MCN出现纠纷时,双方最头疼的问题是“账号到底归谁”。

博主生产的内容是其与MCN实现商业变现的基础,而内容附着于各类网络平台的账号之上,因此账号所属显得尤为重要。

据张逸瑞介绍,不同类型的账号有不同处理方式。

一类账号是博主签约MCN后,机构从零开始为其建立的账号,机构通常会为扶持该账号投入大量资源,也会承担运营工作,此类账号在合同结束之后被机构收回是正常的,因为这属于机构的资产。

另一类账号是博主签约前就拥有的私人账号,签约后机构拥有了一部分运营权,合同结束时账号便会归还本人,但博主不能发布对机构形成负面影响的消息。

但通常来说,博主向MCN提出解约后,双方很难和平解决账号所属问题。

5月,全网粉丝超过2000万的Vlog博主“翔翔大作战”向其所属MCN“震惊文化”提出解约,因为他认为签约以来公司对他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尝试与公司沟通无果后便决定离开。

“翔翔大作战”向其所属MCN“震惊文化”提出解约

“翔翔大作战”发出解约函后,震惊文化冻结了他的抖音和微博账号,他的B站账号也有被封禁的可能。于是“翔翔大作战”发出了两条视频解释自己的状况,并从6月21日开始在多个平台以全新账号“拜托了小翔哥”重新发布视频。

目前“翔翔大作战”并未向外界透露解约进展,但他账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能将不再归其所有。

不过,不是所有与MCN解约的博主都会失去账号。

据张逸瑞介绍,网络平台账号除具有商业价值之外,其本身还具有相应的人身属性,且受限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平台规则的限制,MCN有时无法以注册人身份直接代博主申请账号,需要博主自己使用个人信息注册,因此不同法院对账号权属持有不同的看法。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沭阳构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请求被淘宝主播李某交付淘宝直播账号,法院认为案发的账号系以涉案KOL个人名义申请开通,带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虽然签约合同书约定所申请的账号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涉案MCN机构所有,但从协议整体内容来看,约定的大部分均是KOL的义务,KOL明显处于缔约的弱势地位,因此对涉案MCN的诉讼要求不予支持。

小红书博主侍知的账号被所属MCN收回

合理与不合理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博主与MCN解约时遇到的另一道坎。

林晨之所以在微博以24分钟长视频控诉MCN,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高达300万元的违约金令他认为事情无法和平解决。

其实,违约金本身是一个合理的制度。违约金条款可有效减少违约,尤其是MCN之间挖墙脚或恶性竞争导致的违约。

林冬冬就看过一些达人被MCN捧红之后,对机构的依赖越来越小,于是希望摆脱机构去往更好的平台,“这是比较常见的。”

一家尽责的MCN在培养博主时可能会付出的大量人力、财力和提供商务资源,博主如果随意解约,无疑会给机构带来损失。

张逸瑞表示,违约金的主要目的还是弥补损失,而不是一个完全惩罚性的概念。

因此张逸瑞建议MCN在内部做好档案管理,例如机构为博主搭配了怎样的团队、每天付出了哪些工作、投入了多少资源,“这些都可以留一份记录,将来有纠纷的时候,机构可以用这些东西证明公司的确花了精力培养博主。”

但当MCN并未给博主匹配所承诺的资源、却要求了一个很高的违约金,也就是违约金的金额与机构所承受的损失不相匹配时,违约金就成了一个问题。

因此,博主也应该在与MCN合作时注意保存资料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举证。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果丹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淘宝主播丁某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100万元违约金。

法院认为丁某应承担违约责任,但鉴于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的前期,且其知名度不高,获利较少,涉案MCN至今未培养被告知出的资金亦不多,但考虑培养直播人员的特殊性及合同的预期利益,且违约金兼具赔偿和惩罚的性质,调整违约金为8万元。

这意味着MCN在合同中约定的、超出MCN机构损失范围之外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部分,法院可能不会予以认定和支持。博主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等相关规定,要求法院对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部分进行调减。

张逸瑞表示,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正规MCN机构开始找律师事务所对合同做全面的处理,既保障机构的权益也保障博主的权益,“只有大家都形成法律意识之后,这个行业才会变得更好。”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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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MCN行业爆发的烦恼:一批网红正忙着和机构解约

几年前,红人们忙着和MCN签约,而最近一两年来,一些红人是在忙着和MCN解约。渴望成为红人的年轻人不计其数,一部分人稀里糊涂地陷入了和MCN的缠斗中。

记者 | 张馨予

编辑 | 周卓然

从2019年底至今,MCN机构“摘星阁”的创始人侃烃已经专门发了两条微博提醒KOL与MCN签约时要认真看合同,“希望大家都少踩坑,少坑人。”

最近那一次微博是4月中旬发的,当时圈子里出了一个大新闻——在疫情期间拍摄“武汉日记”的Vlog博主“林晨同学Hearing”发布了一条长达24分钟的视频,对其所属MCN机构“不差旅行”进行控诉。

据林晨所说,不差旅行提出了许多他认为不合理的要求,包括强迫他在疫情相关的视频中植入商业广告,而当他提出异议时,公司又要求他支付最高300万元的违约金。

于是林晨联合多名不差旅行旗下博主与公司解约,并开始走法律程序。

MCN是将内容创作者聚合起来,帮助他们推广变现再以一定比例与创作者分成的机构。几年前,红人们忙着和MCN签约。而最近一两年来,一些红人是在忙着和MCN解约。

由于MCN数量激增,其中难免混杂一些资质不明、动机存疑的机构。渴望成为红人的年轻人不计其数,一部分人稀里糊涂地陷入了和MCN的缠斗中。

自媒体价值排行及版权经济管理机构克劳锐发布的《2020中国MCN行业发展研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15年全国才只有160家MCN,2018年这个数字飙升至5000余家,2019年全国更是已经有超过20000家MCN。

其中有一些机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它们称自己花费了大量人力和金钱培养红人后却被分手,蒙受损失

但无奈MCN行业太新,发展得太快,秩序仍在建立中,机构和红人这两方还在碰撞和磨合中制定规则。

“林晨同学Hearing”发布视频控诉其所属MCN“不差旅行”

“这个行业还没有成型的规矩”

早在MCN与红人进行初步接触的阶段,就埋藏着未来可能引爆双方矛盾的暗雷。

“个别机构早期确实有一种广撒网的心态,他们的商业模式就是用低成本快速签约并整合大量的内容创作者,让他们自己去创作,然后赛马跑出一些优质的项目。”自媒体第一股飞博共创的合伙人林冬冬对界面时尚说。

这是因为MCN签的红人越多,内容生产也就更为持续,而内容是商业变现的前提。

根据《白皮书》,“签约更多博主”是现阶段MCN提升商业增长的最主要方式,有71%的机构是这么做的。

于是一些MCN为了吸引更多红人,与其早期接触时会给出以下承诺:公司手握许多商业资源,签约后不愁商单;公司和平台关系好,博主能获得流量倾斜;公司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博主只须专心创作等等。

问题在于,一些MCN其实无法完成以上承诺,也不会把这些内容写进合同。

如果博主向MCN提出质疑,机构自有对策应对。

据侃烃介绍,MCN甩锅商业资源的一种方法是给博主提供很差的商单,博主拒绝合作时,机构就能把责任推到博主身上。另一种方法是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商单,博主和对方谈合作时,机构就谎称对接的人弄错了或者已经离职了。

“所以我和博主签约时都说我们机构不保商单,因为这件事可操作空间太大了。”侃烃说。

除此之外,一些MCN与红人签署的合同里会出现权责不对等和收益分配、合作范围模糊的情况。

以林晨为例,他表示所签合同中甲方权利有17项,乙方权利0项,甲方义务5项,乙方义务15项;收入由客户决定,没有保底收入;公司不允许他上学以及从事其他全职工作。

不过在林晨发布控诉视频的9天后,他就再次更新,说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签过的字负责。

“不论这个合同的条款是不是有效,是不是显失公平可以撤销,但是我的的确确就是犯错了,我很大意,所以我必须承担这个后果。”

侃烃也有朋友签过她口中“很过分”的合同,但她对朋友说,“你不能用自己还小或者自己没有认真看合同这些理由去蔑视法律,这次你吃了亏,以后你可能就会认真对待合同,或者认真处理和机构的关系。”

尽管如此,MCN行业内机构和红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仍很模糊。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逸瑞在接受界面时尚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内MCN的数量虽然很多,但还没有一个很成型的规矩。

“KOL的合同到底应该长什么样、双方的权益怎么保障、机构和KOL之间的收益分配和违约责任怎么来约定,这些内容有原生态的一些模版,比如明星经纪合同,但当这些内容是以PGC(专业生产内容)为基础的时候,就不能直接搬来用了。”

张逸瑞认为,导致MCN行业至今没有成型规矩的原因有三个,第一是国内明星产业的规矩本来就很“灰色”,很难以此为基础给MCN行业一个清晰的架构,第二是MCN机构太多、参差不齐,第三是很多KOL的法律素养并不高。

她也发现,如今懂得在签约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的KOL仍然不多,很多人都是在和MCN出现纠纷之后才想到法律。

“但其实,法律最大的作用是在出现问题之前给博主排雷,如果真到有了纠纷才想到法律,就已经有滞后性了。”张逸瑞说。

账号到底是谁的?

而当博主与MCN出现纠纷时,双方最头疼的问题是“账号到底归谁”。

博主生产的内容是其与MCN实现商业变现的基础,而内容附着于各类网络平台的账号之上,因此账号所属显得尤为重要。

据张逸瑞介绍,不同类型的账号有不同处理方式。

一类账号是博主签约MCN后,机构从零开始为其建立的账号,机构通常会为扶持该账号投入大量资源,也会承担运营工作,此类账号在合同结束之后被机构收回是正常的,因为这属于机构的资产。

另一类账号是博主签约前就拥有的私人账号,签约后机构拥有了一部分运营权,合同结束时账号便会归还本人,但博主不能发布对机构形成负面影响的消息。

但通常来说,博主向MCN提出解约后,双方很难和平解决账号所属问题。

5月,全网粉丝超过2000万的Vlog博主“翔翔大作战”向其所属MCN“震惊文化”提出解约,因为他认为签约以来公司对他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尝试与公司沟通无果后便决定离开。

“翔翔大作战”向其所属MCN“震惊文化”提出解约

“翔翔大作战”发出解约函后,震惊文化冻结了他的抖音和微博账号,他的B站账号也有被封禁的可能。于是“翔翔大作战”发出了两条视频解释自己的状况,并从6月21日开始在多个平台以全新账号“拜托了小翔哥”重新发布视频。

目前“翔翔大作战”并未向外界透露解约进展,但他账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能将不再归其所有。

不过,不是所有与MCN解约的博主都会失去账号。

据张逸瑞介绍,网络平台账号除具有商业价值之外,其本身还具有相应的人身属性,且受限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平台规则的限制,MCN有时无法以注册人身份直接代博主申请账号,需要博主自己使用个人信息注册,因此不同法院对账号权属持有不同的看法。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沭阳构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请求被淘宝主播李某交付淘宝直播账号,法院认为案发的账号系以涉案KOL个人名义申请开通,带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虽然签约合同书约定所申请的账号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涉案MCN机构所有,但从协议整体内容来看,约定的大部分均是KOL的义务,KOL明显处于缔约的弱势地位,因此对涉案MCN的诉讼要求不予支持。

小红书博主侍知的账号被所属MCN收回

合理与不合理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博主与MCN解约时遇到的另一道坎。

林晨之所以在微博以24分钟长视频控诉MCN,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高达300万元的违约金令他认为事情无法和平解决。

其实,违约金本身是一个合理的制度。违约金条款可有效减少违约,尤其是MCN之间挖墙脚或恶性竞争导致的违约。

林冬冬就看过一些达人被MCN捧红之后,对机构的依赖越来越小,于是希望摆脱机构去往更好的平台,“这是比较常见的。”

一家尽责的MCN在培养博主时可能会付出的大量人力、财力和提供商务资源,博主如果随意解约,无疑会给机构带来损失。

张逸瑞表示,违约金的主要目的还是弥补损失,而不是一个完全惩罚性的概念。

因此张逸瑞建议MCN在内部做好档案管理,例如机构为博主搭配了怎样的团队、每天付出了哪些工作、投入了多少资源,“这些都可以留一份记录,将来有纠纷的时候,机构可以用这些东西证明公司的确花了精力培养博主。”

但当MCN并未给博主匹配所承诺的资源、却要求了一个很高的违约金,也就是违约金的金额与机构所承受的损失不相匹配时,违约金就成了一个问题。

因此,博主也应该在与MCN合作时注意保存资料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举证。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果丹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淘宝主播丁某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100万元违约金。

法院认为丁某应承担违约责任,但鉴于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的前期,且其知名度不高,获利较少,涉案MCN至今未培养被告知出的资金亦不多,但考虑培养直播人员的特殊性及合同的预期利益,且违约金兼具赔偿和惩罚的性质,调整违约金为8万元。

这意味着MCN在合同中约定的、超出MCN机构损失范围之外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部分,法院可能不会予以认定和支持。博主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等相关规定,要求法院对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部分进行调减。

张逸瑞表示,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正规MCN机构开始找律师事务所对合同做全面的处理,既保障机构的权益也保障博主的权益,“只有大家都形成法律意识之后,这个行业才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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