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石牌南站征收补偿方案:住宅补偿6万元/平方米,非住宅最高13万元/平方米

本周,天河区政府网站挂出《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石牌南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补偿方案”)。

从公告获悉,此次征收范围为石牌南站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房屋,具体为黄埔大道西455、457、459和461号,征收规划用途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据悉,石牌南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偿标准与地铁11号线华师站的补偿标准基本持平。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为6万元/平方米,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为3.6万(461号二层)、6.5万(459号二层)、13万元(457号、461号首层)/平方米。补偿方案即日起至7月31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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