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ST百花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

8月7日,上交所发布《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不审慎,且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和第11.3.3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郑彩红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张孝清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财务总监蔡子云作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瑜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岩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第 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郑彩红、总经理张孝清、财务总监蔡子云、董事会秘书王瑜、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岩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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