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奥佳华董事唐志国发出监管函

8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唐志国的监管函》,唐志国作为奥佳华公司董事,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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