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回复监管函: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况

金发科技回复监管函称,9.75亿美元口罩订单买方表示基于其实际业务的特殊性及商业保密保护的需要,无法提供具体的主要业务及营业财务资料给公司。合同商谈及订立前后,买方表示不同意将其主体信息及财务资料在中国或其他市场进行公开披露,并且这会影响其是否与公司签约交易的决策,即如果公司坚持披露相关信息,其极大可能不会与公司签约交易。公司在确认合同订单实际已经终止后,及时发布了相关公告,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2020年上半年公司口罩类产品共销售3.92亿只。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金发科技

3k
  • 金发科技在郑州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1亿
  • 金发科技:已建成千吨级聚醚酰亚胺(PEI)中试线并投产,目前处于小批量销售阶段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