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称澳洲反垄断法将导致用户数据遭滥用,监管机构:实为解决媒体与科技公司的议价能力不均

澳大利亚消费者监管机构周一抨击了谷歌的一封公开信,称该信包含“错误信息”。

谷歌澳大利亚董事总经理梅尔·席尔瓦(Mel Silva)在一篇题为“致澳大利亚人的公开信”的文章中表示,拟议中的一项澳大利亚新法律将迫使谷歌为用户提供“大幅恶化的谷歌搜索和YouTube”。她还表示,这“可能会导致你的数据被交给大型新闻企业,并将使你在澳大利亚使用的免费服务面临风险。”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主席罗德·西姆斯(Rod Sims)表示,“谷歌不会被要求向澳大利亚人收取使用谷歌搜索和YouTube等免费服务的费用,也不会被要求与澳大利亚新闻企业分享任何额外的用户数据,除非谷歌选择这样做。”

西姆斯说:“该守则草案将允许澳大利亚新闻企业为其记者在谷歌服务上收录的作品展开谈判,以获得公平报酬。这将解决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企业与谷歌和Facebook之间严重的议价能力不平衡问题。”

澳大利亚于7月提出了一项名为《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谈判守则》的法案草案,要求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公司向媒体支付新闻费用。该立法还规定,如果公司算法出现变化,将对平台上的新闻排名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公司必须提前告知媒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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