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回应称132.9亿资金不能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对于宝能系资金来源层层指向浙商银行,对此浙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道:

1.浙商银行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的业务合作。

2.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宝能投资集团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3.浙商银行一向秉承合规、合法、安全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浙商银行的理财资金有充分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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